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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刺(374)

一个职业军人,一个受过最严格训练的职业军人,他最应该爱护的,就是自己的右手食指!因为,他们就是用这根手指去开枪,他们必须保证自己的右手食指,拥有足够的灵敏度,让他们通过这根手指,和手里的枪,融为再无可分割的整体!

血狼虽然已经是一个逃兵,更被李向商当众驱逐出军队,可是他在临死的时候,仍然像美丽的女人遇到危险,就会先护自己的脸一样,下意识的保护了自己最重要的右手食指。看到这一幕,就连李向商都不知道,他现在心里涌起的,究竟是骄傲还是悲伤,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李向商最终走到了坦克面前,他想尽可能用温柔的动作,从坦克手里取出那块应该带着血狼最后遗言的布片,可是他失败了。坦克就像是一个快要淹死的人,最后捞到一根稻草般,死命抓住了那块布片,他抓的是那样用力,看他双手十指都泛出一片铁青的颜色上来看,他很可能已经双手因为用力过度,而变得僵便,甚至是抽筋了。

坦克的嘴唇在不停的嚅动,虽然他已经嗓子沙哑,几乎再也发不出什么声音,但是李向商仍然在坦克的口型中,读出了他在不停重复的话:“血狼,你回来啊,你回来啊。我们一起回家,一起离开这个海岛好不好?你醒一醒,我们一起退出军队,好不好?你,你再睁开眼睛,看我一眼啊……”

李向商深深吸了一口气,他猛然暴喝道:“坦克!”

猛然听到李向商犹如怒雷轰鸣般的暴喝,一直神情呆滞,呆呆坐在沙滩上,仿佛已经失去思考能力的坦克,在看似绝不可能的情况下,猛然象身体里上了发条般直直跳起来,嘶声叫道:“到!”

“立正!”

“趴!”

在所有人沉默的注视中,听到李向商命令的坦克,大脑也许还没有恢复意识,但是他的身体,已经本能的挺成了一杆标枪。

“敬礼!”

仍然没有任何犹豫,坦克的右手撮起,带着曾经练习过上万次,早已经融入他生命最深处的节奏与刚劲,狠狠划向自己的右额,对着李向商,敬上了一个最标准的军礼。而在这个时候,他一直死死捏在手里,仿佛就算是死了,都不会松开的那块碎布,已经在敬礼时,被他放开了。

那块记录着血狼最后遗言的碎片,在海风的吹拂下,一路向前飘,但是李向商却没有立刻伸手去抓住它。面对一个站在自己面前,敬出军礼的士兵,李向商也慢慢地挺直了自己的身体,用最认真的态度,回了对方一个军礼。然后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解下了自己身上的水壶,把它送到坦克面前,沉声命令道:“喝!”

眼看着坦克接过水壶,并把壶嘴送到嘴边,在喉结上下涌动中,把里面的淡水,灌进胃里,李向商终于回过头,从许婷婷手中,接过了她刚才及时抓住的布片。

绿色的布,已经变成黑红色的血字,混合在一起,在这种能见度不高的情况下,真的很难辨认,所以李向商看得很慢。他一个字,接着一字,慢慢分辨着,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慢慢读着。

“坦克是被我怂恿的,我们两个从进入军营就认识了,他太老实,太容易相信别人,更已经习惯了听我的安排,是我怂恿他,强行拖上了他。如果可以的话,求求你们,再给坦克一个机会!如果可以的话,我就算是死了,也会感激你们的!”

血狼到死,都没有承认错误。他到死,都在自己遗书上,留下了最后的宣言:“我不怕死,我过去不怕,现在也不怕,我只是……不想流泪!”

血狼太年轻,太沉不住气,才会在最激动的时候,甩掉了自己的军装,但是他后悔了。他舍不得离开军队,舍不得那些朝夕相处的战友,他更想让别人知道,他不是怕死,才会选择当逃兵,所以他用最激烈,最不智,但在同时,也是最有效的方式,证明了自己。

看着血狼到死,都死死跪在那里不肯倒下的身体,还有那依然双眼圆睁的眼睛,李向商在轻轻的吸着气,他一向沉静如水,他的个人修养,更到了就算是临泰山倒都可以不动声色的程度,可是现在,他捏着那块碎布的双手,却在轻轻颤抖着。

壮士断腕!

弃车保帅!

这些成语,谁都知道,更把它们当成了真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更是人人信奉的哲理。

黄继光,董存瑞,邱少云,这些几十万人当中,也未必会出现一个的英雄,他们的事迹,被拍成了电影,何止千百次的反复播放。他们是圣人,他们是伟人,他们是英雄,他们的事迹当然应该被后人敬仰,被后人怀念,可是当他们的事迹,已经犹如春风化雨般渗透入人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一种军人的标准。

为了顾全大局,壮士断腕,他们就应该被牺牲;为了让更多人活下去,弃车保帅,他们就应该面对死亡!

很多人都把这些道理说得理直气壮,可是请问,如果你站在了这些职业军人的立场上,你是否真的能做得无怨无悔,是否真的能死得慷慨激昂?

美国军人,在战场上只要尽了力,发现事不可为,就可以举手投降。他们回国后,还会得到英雄式的对待。在中国,一个职业军人要是投降了,被俘了,最终又通过交换俘虏,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他们要面对的,又将是什么样的面孔?!

美国军队战斗力很强,他们相信自己哪怕是身受重伤,哪怕四面楚歌,他们的战友,他们的上级,依然会不离不弃,所以他们可以横冲直撞。中国军队战斗力很强,因为所有人都在用圣人的标准去衡量他们,他们一旦身陷绝境,不给自己准备一颗光荣弹,就会让军队蒙羞,所以他们在战场上,面临绝境时,往往会破釜沉舟,打出最惨烈一击!

对中国军人来说,这是一种混合着光荣与悲哀的传统!像血狼这样,用生命去反抗传统的人,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身边,传来了痛彻心扉的哭声,喝了大半壶水,坦克终于恢复清醒了。他望着血狼的尸体,哭得泣不成声,哭得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了下来,他哭得像是一个迷了路,又丢掉了最心爱玩具的孩子。

李向商没有再让任何人看血狼的遗书,他把那块带着血狼鲜血的布片,小心翼翼的叠好,然后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然后望着坦克,沉声喝道:“坦克,擦干你那一钱不值的眼泪。牢牢记住你现在的悲伤,牢牢抓住血狼用生命,给你换取的这个机会,带着你和血狼两个人共同的耻辱与荣誉,给我拼命的向前爬!直到有一天,你可以骄傲地告诉所有人,你已经活出了两个人的精彩,你才有资格去哭!听明白了没有?!”

坦克瞪大了眼睛,迎着李向商那严厉的目光,他的眼睛里,慢慢腾起了一股混合着希望与疯狂的血红。他猛然挺直了身体,嘶声叫道:“是,明白!!!”

李向商看着本来木讷老实,却拥有最强健身魄和坚韧神经,因此才被所有人称为坦克的士兵,他几乎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岁月里,这个因为背负着两个人的光荣与耻辱,已经再没有任何退路,再没有软弱理由的男人,必然会把自己变成一台横冲直撞的超级战车!

李向商略略一点头,沉声道:“坦克,立即归队!”

听到李向商的命令,坦克狠狠甩掉眼角最后一颗泪水,一言不发走到了队长的身后。

李向商最后把目光,落到了一名队长的脸上,“把军装还给血狼,让他以一名军人的身份,离开这个海岛。”

把该做的都做了,把该说的都说了,李向商霍然转头,大踏步走到队伍最前方,他猛然一挥手,放声喝道:“跟着我,继续跑!”

几个小时后,一艘登陆舰带走了重新穿上军装的血狼,也带回来李向商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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