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诡刺(338)

我想成为真正的特种兵!

在我离开部队,进军校深造前的一天,我和王大胡子喝得一塌糊涂。在那一天,王大胡子明显喝高了,他拍着我的肩膀,送给了我几句话:“军人,就要像钉进木板里的钉子,钉到那里,就要钻进哪里!”

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话。

我在军校时,依然没有放弃自我训练,我的徒手格斗,在整个军校里是数一数二的,我的军事侦察技能,也让身边每一个学员都对我刮目相看,因此没少有女学员偷偷给我这个曾经的纨绔子弟塞情书。如果没有经历那一场改变我人生的打架,我真的不会介意,在学校里,玩出几场恋爱,但是,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临别赠言,我拒绝了所有的女学员,我要努力充实自己,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广州军区的“南国利剑”,或者成都军区的“西南猎鹰”特种部队。

他们需要我这种在军校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又拥有侦察兵身手的高素质成员!

我坚信这一点。

但是,命运之神,在我即将踏出军校大门,去圆了一个自己从小的梦时,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参加考核前,我接受了一次全方位体检,检验报告说,我生病了,虽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很好,壮得好像是一头牛,但是那该死的高科技仪器说,我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甚至有专家断言,以我的状况,不可能活过三十八岁!

我到现在都搞不清,什么隔代遗传,什么基因的东西,我只记住了一句话,我不可能活过三十八岁了!

我他妈的就是不明白了,我爷爷没事,我爸没事,我那些天天泡妞喝酒吸大麻的叔叔没事,为什么就我,眼看着美梦要成真的时候,就有事了?!

得到通知的那一天,我几乎要疯了,我找遍了曾经偷偷给我塞情书的女学员,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抱住她们就亲,当天晚上,我就带着一个没有当场翻脸打我耳光的女学员,在外面的宾馆里上了床。

第二天我又换了一个。

第三天,我继续换。

第四天,我用自己的厚颜无耻,外加纨绔子弟的天性,拉着两个女学员,陪我一起上了床。

第五天……我毕业了!

五天的放纵,我终于看开了,我他妈的当不了特种兵了,反正也活不过三十八岁,不如壮烈一点,当一个烈士算了。这样也总好过,最终全身干瘪脱水的死在病床上,成为医院里,又一个病例。

所以,别人都是削尖了脑袋,往机关调,就我反其道而行,想方设法,把自己弄到了边境线,在西藏,当了一名光荣的边防军人。由于我的“高尚”,由于我的“无私”,由于我的“自我奉献”精神,再加上我出色的军事技术,我一到边境线,就被提拔为一毛三的连长,手下管了一百多号兵。

从踏上那片土地时开始,我就已经盘算着,要牺牲,要披着国旗,在所有战友的低唱送行中,死得干干净净。所以,我是整个团,不,是整个师,公认的超级狂人。

我在训练时,比任何人都玩命,遇到恐怖分子袭击,我单枪匹马就敢追杀他们十几号人,我就不明白了,他们不是恐怖分子吗,他们不是见到军人就杀吗,他们当时明明人人手里都握着家伙,怎么我一个人冲出来,只是吼了一声“杀啊”,他们就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最终让我一个人,从队尾一直杀到了队首?

最终我因为作战“勇敢”,敢打敢冲,得了个一等军功,师首长在把奖章戴到我的衣襟上时,还语重心长的告诉我,勇敢也要注意自我保护,下回不要这么冲动了。

我当时鼻子真的那么一酸……我追到最后一个恐怖分子身后时,我可故意放慢了脚步,就等着他回头给我一枪了,那样的话,我可能又是烈士,一等军功,也会因为我的死,变成特等军功了!

好可惜,那个家伙到死,不要说回头给我一枪,他就连头都没敢回!

最后法医说,他死于心肌梗塞,说白了,就是被活活吓死的,听到这个消息,我对着镜子端详了自己很久,我长得有那么恐怖吗?!

后来在我们的防区附近,出现了一点点小事。有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蹦跶出来的狼,不停的袭击路人,连继咬死七八个人了。

西藏狼多,这是你知,我知,大家皆知。狼饿了,想捕猎,结果它没猎兔子,却猎了人,这是它的错,不是我们的错啊!可是就有人说了,狼吃人,是共产党搞得天怒人怨,是真神降下的神罚。就连那些见人就咬的狼,也成了他们嘴里,真神的使者!

这种宣传,在我们听来当然是扯淡,但是,毕竟还是有人信,有一次带兵巡逻时,一个藏族同胞大妈,直接把一颗鸡蛋砸到了我的脸上。我身边的兵都吓坏了,谁不知道,我笑小小,就是一个脾气上来,就我是老大,天是老二的主?所有人都拼命拉着我,我甩开他们的手,用僵硬的动作,走到那位西藏同胞的面前,对她露出一个笑脸,微笑着道:“大妈,这里鸡蛋多贵啊,下次砸我,用土豆好吗,又硬又结实,好使啊!”

我手下的兵,赌咒发誓,我当时的笑容,要多假有多假,脸皮要多僵有多僵。

第七卷 谁与争锋 第九章 我只能活到三十八岁!(下)

藏汉同胞团结,这是国策,身为一名职业军人必须遵守!说实在的,那位大妈,别说是用鸡蛋,她就算是用铁球砸到我的脸上,我也不会放任自己的脾气去还手,否则的话,被开除滚蛋回家,我岂不是连当烈士的机会都没有了?!

但是说心里没有火,我说了,您信吗?

我铁青着脸,回到连队,最后决定,报复,发狠的报复!

不过各位千万别误会,我要报复的目标,不是那位大妈,她也只是被人骗了罢了,我要报复的,是那头狼。

谁他妈的让它在这里咬人了?你老人家挪挪窝行不行?不远处就是边境线,您老跑到印度境内,想咬谁咬谁,爱咬啥咬啥,我是百分之百不会管的!

这种狼,是孤狼,它们都非常狡猾,可以说是天生的猎人。它们咬人时,会悄悄跟在人的身后,然后人立起来,伸出前爪,直接在对方的肩上轻轻一拍,谁要下意识的回头,狼就会直接咬断他的喉咙。

这玩艺,下嘴比特种兵还狠!

我想了又想,最后搞了一件防弹衣,倒穿在身后,然后一个人没事,就出去在狼经常咬人的小路和大山中来回乱窜。我也曾经想过,也许我斗不过那头狼,就真成烈士了,为此,我还专门写了一封慷慨激昂的遗书,装模作样的留下了自己一年的党费。

我想,如果我壮烈了,说不定电视台还会来采访我的事迹呢,那么漂亮的女记者,面对摄像机,读起我的遗书时,会不会因为我的“高尚”,我的“伟大”,我的“舍己为人”,而落下几滴也许真情,也许是假意,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货真价实的,美女的眼泪?!

吼吼……一想到这里,我就更加亢奋了!

象头拉磨的驴子般,在那条该死的小路上走过十七八回,结果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下午,突然,有一只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没有回头,只是深深吸了一口气,没错,在我身后的那个“他”,呼出来的空气中,带着浓重的腥臭味。一个人除非三个月不刷牙,否则的话,口臭哪会有这么重?!

我仍然没有回头,只是迈开大步,向前走着。那头狼,估计这一辈子,也没有见过我这样的人,它不由自主的被我带着一起走。

大家别忘了,狼可不是擅长双脚直立行走的动物,我的步子又太大,我只走了几步,那条狼就跟不上我的节奏,下意识的把两条前爪,都搭到了我的肩膀上。

嘿嘿,我当时气贯那个丹田,猛然狂吼了一声,双手拽住它搭在我肩膀上的前爪,就那么把它直接背到了我的身上,然后不顾一切的向藏族同胞住的村子跑。我就是要让朴实的藏族同胞看清楚,神的使者已经被我笑小小活捉了!要这玩艺真是神的使者,我能把它活捉了,那我笑小小,岂不是天使长了?!

上一篇:鹰隼展翼 下一篇:第五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