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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仙记(出书版)(48)

他记得她的微笑,他记得她的骄蛮,他记得她的天真可爱,纵然过了千年的岁月,他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忘记。

然后,他忽然想起叶幸狡黠得意的模样,他说,我比你更早认识她。

白乙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介意,可是……明明是他先认识她的,不是吗?

天很黑,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好在有路灯,白丁双手插在兜里,东张西望着,在路上踢踢踏踏地走,住宅区附近的这条街比较偏僻,路上行人很少,街边的长凳上有盖着报纸的流浪汉。

路灯将白丁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看起来孤独又可怜。

白乙敛了敛心神,意识到她是在找他,心里竟是不由自主地浮起淡淡的愉悦,他开始思虑着怎么样出现在她面前才会比较自然。

白丁找了一圈,也没有看白乙的身影,轻轻叹了一口气,也许……他真的走了。

再不回来了。

那样……或许才是对的。

眼见着白丁要放弃寻找了,白乙有些着急,顾不得许多,伸手去拉她。

他的手刚要碰触到她,白丁忽然“哎呀”一声,撞上了一个人。

这是走路心不在焉的下场。

“对不起。”白丁理亏,赶紧道歉。

“没有关系。”那男子摇了摇头,还关心地扶了她一抱,“你没事吧?”

他穿着黑色的大衣,戴着一顶渔夫帽,看起来就和公园里的流浪汉差不多,但是个子很高,几乎和白乙一样。

而且声音意外的好听,很是清透,听起来十分年轻的样子。

白丁好奇地偷偷瞧了他一眼,他的帽沿拉得很低,看不清脸。见满足不了好奇心,白丁转身继续走。

“等……等一下。”身后,那个男子忽然开口,叫住了她。

白丁停下脚步,疑惑地回头看他。

“那个……你认得我吗?”他看着她,轻声问。

白丁黑线,看他从头到尾包得严严实实,一看就是可疑人物的样子,她哪里会认得。

“真的……不认得吗?”那男子的声音带了几分失落,却还是不死心地又问了一遍。

白丁后退一步,有种拔腿就跑的冲动,该不是遇到疯子了?

见她一副急着要逃跑的样子,那男子苦苦地笑了一下,低下头,赶紧解释道,“对不起,吓到你了,因为……我在找人。”

“找谁啊?”白丁有些好奇了。

“我家大王。”

“大……王?”白丁愣了一下,随即干笑起来,“你家宠物么?这个名字……呃,还蛮酷的。”

“不是,是大王,我的大王。”那男子忽然抬起头,看向她。

他坐的位置是背着光的,白丁仍是看不清他的脸,但是那一双眼睛在黑暗中却依然十分明亮。

那眼睛,竟带着几分妖媚的味道……白丁暗自警惕起来。

见她眼中又露出戒备的神色,那男子有些无奈地想解释一下,还没开口,肚子咕噜一下,先响了。

嘴角暗暗抽搐了一下,紧张感一下子消除了大半,白丁暗自好笑,她大概最近奇怪的事情遇得太多,导致神经过敏了,见谁都是一级戒备。

再看看眼前这家伙,整个人都裹在一件黑漆漆的旧大衣里,衣领子竖着,看起来十分的落拓,白丁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见她走了,那男子轻轻叹了一口气,有些颓丧地一屁股坐回长凳上,“没有认出我吗……”

声音竟然带着几分委屈。

正委屈着,手机忽然响了,他皱着眉,从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

“阿品!!!!!你又给我玩失踪!快回来!”手机里传来一阵尖叫,刺得人耳膜发疼。

“今天晚上不是没有通告么,别烦我。”眉头皱得几乎可以夹死一只苍蝇,他嘟囔。

“阿品……?”似乎是感觉到他的情绪不对,手机那头的声音忽然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你在哪里?心情不好吗?”

“琳达。”他安静了一下,轻声道,“我找到她了。”

“啊?你家大王?”琳达激动起来,“真的吗?在哪儿?你找到你家风华绝代的大王了?把她介绍给我啊,我保证她一定会红,红到发紫!”

“可是她没有认出我。”他低低地道。

“啊?”琳达傻眼,开始绞尽脑汁地想要安慰他,“也许……呃,嗯……”

“是我在一厢情愿对吧。”

“不是不是,肯定不是。”一想起某人自怨自艾的样子,琳达急得满头大汗,“她肯定不是故意的,嗯,那个……你也说过,她转世重生了嘛……啊!对,她肯定喝了孟婆汤,所以记不得前世的事情了!”

“啊,对,原来是这样啊!”他豁然开朗,满身的颓废一扫而空,整个人突然就亮闪闪了起来。

刚从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面包和奶茶回来的白丁站在路灯下,看着那个坐在长凳上的疑似精神有问题的流浪汉,有些困惑地眨了眨眼睛,是错觉吗?为什么那个家伙看起来不太一样了?

“琳达,谢谢,谢谢你啊。”某人正因为心结被解开而抱着手机感激涕零,忽然感觉到什么似的,扭过脑袋一看,便看到白丁正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看着他。

路灯晕染出的微黄光芒下,穿着带帽风衣的少女正抱着面包和奶茶站在那里,某人呆呆地望着她,觉得这个场景美得令他几乎忘记了呼吸,连手机掉在地上也没有察觉。

白丁见他看了过来,便走上前,递了一杯热奶茶给他,又低头替他捡起手机,“哇,最新款,你还蛮时尚的喂。”

愣愣地接过热奶茶,感觉到掌心的温暖,他抬头看着她。

看着那双带着媚意的眼睛里迅速蒙上一层雾气,白丁吓了一跳,“呃……你不要这样看我,不用这么感动的,我也饿了,一起吃吧。”将手机塞回他衣袋里,白丁撕开面包袋,拿了一个甜甜圈给他。

低头咬了一口甜甜圈,又喝了一口奶茶,某人感觉自己幸福得快要飘起来了。呜呜,果然还是他的大王最好。

两个人解决了六个甜甜圈,幸福地打了一个饱嗝,白丁拍拍肚皮站了起来,“好了,大叔,我要走了。”

大……大叔……某人迅速地枯萎了下去。

“啊!司空品!”白丁忽然大叫起来,语气里满满的都是兴奋。

某人一下子抬起头,眼睛里亮晶晶的都是崇拜,他家大王太有本事了,不但认出他了,而且还知道他在人界的名字!果然大王是无所不能的啊!

“快看快看,司空品!”白丁拉了拉他的衣袖。

正在崇拜着的某人猛地清醒了过来,意识到她口中所说的司空品显然不是他,疑惑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他看到了……

一块大型广告牌。

是他代言的一款眼镜。

白丁一脸花痴状地看着那块广告牌,广告牌里的司空品一头茶色的短发,发梢微卷,看起来十分的柔软,令人忍不住有想要抚摸的冲动,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浅紫色的眼镜,唇角微微勾起,太勾人了啊。

“帅吧。”白丁夸张地抹了抹根本不存在的口水,嘿嘿一笑。

“你很喜欢他?”身侧,那流浪汉大叔颤着声音问她,隐隐带着某种兴奋和压抑不住的喜悦。

“是啊是啊,我还听去这他的演唱会哦!”白丁得意洋洋地道。

“啊?你来过演唱会?”某人瞪大眼睛,一脸的后悔莫及,如果早知道不就可以早点遇到她了!

没有注意他的语病,白丁点点头,又看看手表,已经快凌晨一点了,“我真的要回去了。”说着,她从衣袋里掏出钱包,打开一看,只剩下五十块钱了。她便将那张五十元面额的纸币塞到他手里,“大叔,找到你家大王就赶紧回家吧,不要流浪了。”

等某人回过神来的时候,白丁已经跑远了,他傻乎乎地捏着那张五十元的纸币,痴痴地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摘下了脑袋上的渔夫帽,露出一头茶色的短发,赫然就是广告牌上那个笑得勾人的男子,司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