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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悠闲生活(2)+番外

作者: 惊戈 阅读记录

至于他是真的孤儿,还是别有原因的出现在这里,景凌华不在意,只要他答应,绝对不会欺负他的宝贝女儿,让她的宝贝岚儿一生无忧,即便是个杀人犯,是个江洋大盗,他景凌华救了就是救了!

景凌华的心思虽然在景岚看来很独断,全然没有考虑过景岚是不是会喜欢这样的安排,但是她知道,这个社会上,能有个依靠一生无忧便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景凌华所作的,没有一点错,而这份用心,也让现今的景岚觉得心暖。

而景凌华,没有看到女儿的出嫁,便全身僵硬,经脉冰封而去世了。剑圣的武功高强,天下无人可以匹敌,但是得到和失去永远是相辅相成的,剑圣的武功里有个致命的缺陷,那边是内力属于阴寒,男性先天体热,几年便能小有所成,纵横江湖鲜少有敌手了。而后,却是越练越危险,因为一旦体内的寒气堆积,又排不出来,常年的体温冰冷还是小事情,最可怕的却是到了一定的高度,便会全身经脉被冻伤,最后僵硬而死。

如果是这样,只要不练不就可以了吗?这样的道理,谁都懂得。只是剑圣内功的邪门就在,只要开始练了,那就不能停止下来,直到死亡的到来。

所以剑圣这一脉,很少有人继承,继承的,也注定活不过而立之年。

颜鸿君不过二十三岁,或许是天资聪颖,已经有所成,本人长的也是英俊不凡,性格嫉恶如仇,从出道以来,在江湖上提起,便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被人尊称一句颜大侠。

这就是她的丈夫了。

但是,颜鸿君不知道,就连景凌华都不知道的,就是景岚其实也是个高手,只是她从来不在人前动武。一是景凌华不允许她习武,他希望自己的女儿作为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平平安安终老就可以了。而另一方面,则是,景岚觉得,一个男人,即便是再优秀,也不会喜欢一个强过自己的女人,所以,她不让任何人知道她练武。

剑圣内功速成,上手快,但却对体制有很大的要求,也不是是个人就可以练成天下无敌。不过,因为太过邪佞,只要练成就不能停止,经脉寒气郁结,越是练高深的进境,寒气越是厉害,就像是在用生命力换取功力一样。而剑圣本人也是在大功告成之日全身僵硬冰冻而死。而景岚的父亲景凌华,也因为筋脉被冻伤而没有活过而立之年。

而景岚却很奇怪,不知道她身体有什么问题,竟然除了即便是夏天也清凉如冰的体温外和面部表情缺失外,没有任何的不适。这是景岚想不通的,却也正因为没有出过问题,她的体冷被诊为体弱虚寒,而又因为颜鸿君总是行走江湖,很少在家。所以,一直没有人发现过她的秘密。

不过,现在景岚并不担心,因为她有着可以保命的东西,别说是体质虚寒,就是她此刻感受到的浑身冰凉凉的那股气,也不成问题!

摸了摸胸口前悬挂的红色玛瑙珠子,这颗玛瑙竟然跟着她一起来了,甚至景岚有个猜想,她能够死亡以后重生,就是因为她拥有这颗玛瑙!想了想,心念一转,景岚突兀的在梳妆台前消失了,空留一室余香袅袅,好似那个端坐镜前温婉端庄的女子,在阳光照射进屋内的时候突然消融了一般。

第二章 空间绑定灵魂

景岚站在陪伴了她二十多年的空间里,远山黛,近山青,看不到太阳但是却充满着光明,空气清爽温度适宜。身处熟悉的竹屋小院,左近的篱笆外黑色的田地,屋后的清冽泉水,她前世种植的花草菜蔬,五谷稻米,养的鸡鸭鱼鹅依然还是上一次进入空间时看到的样子。一点改变都没有。真是很神奇呢。本来景岚还有些担心,自己忽然间灵魂转换重生,这个空间会消失掉,不过现在看来,它是绑定在了她的灵魂上,只要灵魂不灭,就不会消失。想到这里,景岚对于在这个落后的古代里,心更加安定了下来。

按照常做的那样,在院落一角提起水桶,在泉水湖往桶里舀满泉水,给田地浇水,也不用太仔细的浇灌,只要用木勺舀出扬手一洒,一点点泉水就足够让这一大片田地生机盎然,然后许久都不用再浇。很快撒完一桶水,看着碧绿叶片上晶莹闪烁的水滴,仿佛可以感受到生命的能量汇集,深呼吸一口气,清新的让人闭上眼睛,忍不住笑容满面。

摘了一些菜叶给鸡鸭鹅喂食,本来还打算去竹屋看一看自己往常留下的东西是不是也安然无恙,就听见外面有了动静。

院门外,青铜的门环敲击在厚重的木门上,发出咚咚的声响。

景岚蓦然出现在屋里,仍然在镜子前面,晃了晃神,景岚匆匆的将头发整个挽起,用一根银簪插起来,套上外衫,一边向门口走去,一边收拾利落了腰带,整理好了衣摆,这一身妆容见人,完全不会失礼了。

打开堂屋的门,穿过院子,看了眼西屋和院墙的夹角里,竹篱笆围着的五只鸡,和鸡笼外趴着的那条老狗。

那狗,和常见的土狗不一样,黑背,灰毛,竖起的耳朵,锋利的牙齿,那是景凌华还在世的时候抱来的狗崽子,据说,是有着狼的血统的,在景岚看来,那只狗很像后世的哈士奇。

它有个很土的名字,大概是一家人都没有取名水平,便随了他的毛色,叫做老黑。

老黑已经十二岁了,已经是名副其实的老黑了。它很聪明,虽然看上去总是懒洋洋的趴着,不过,如果这样就认为它没有危险,那就错了。它不叫,不过是因为,它熟悉经常来这里的每一个人的脚步声和气味,所以,并不会咬错人,但如果是个陌生人想要做些什么,下场,绝对是咬死当场。因为,老黑有个特性,不咬则已,一咬,那就是冲着脖子去的。快、狠、准,防不胜防。与其说它是狗,倒不如说它是狼。

既然没叫,那外面的肯定是熟人。

景岚这样想着,已经走到了院门,打开门闩,拉开门,门外是一个四五十的妇人,常年劳作的脸色黝黑,五官平凡无奇,没有一点出色的地方。肩腰一样宽厚,五指黑粗,手背上还带着一些泥泞,但手里提着的篮子却是干净的,一丝泥土也无,篮子里,是新鲜的蔬菜,绿油油的,带着水珠,显然是刚摘下来的,且清洗过了。

这位大婶,是山脚下那个小山村的人。小山村叫做靠山屯,背靠着山,山下有一条山顶泉水汇集成的小河,贯通全村,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足够吃用和浇地。就是这样,已经是足够让靠山屯的所有人感谢老天的恩待。

因为那条河,就是大旱的年份里,也不曾干涸过,救了靠山屯祖祖辈辈好几代人的命。

大婶姓刘。靠山屯的人,除了一些外地嫁进来的媳妇基本都姓刘,而此时秦朝的女人出嫁后还没有随夫姓。刘大婶是景岚醒过来后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以前的景岚除了景凌华和颜鸿君见的最多的人,记忆里,从景岚很小的时候,她就一直给这院里送菜,送粮食,似乎租种着他们家的五亩地。

“刘婶,今天这么早。”景岚接过篮子,平常是要中午的时候才会送来,因为只有中午,地里的活计告一段落,才能有空闲上山走这一趟。

刘婶看着景岚的脸色不好,脸上便有些担忧,要说,她从景老爷搬到着山上住,就租种着人家的地,地好,租钱少,东家又是省事的性子,景岚也算是她从小看到大的,自然,也被刘婶当做了半个女儿对待。

但这样的话,她是不会说的,虽然同样住在这个小山村,但是,刘婶知道,景岚一家和他们不是一样的人。看那清秀的模样,白净的脸和一丝茧子都没有的手,言谈举止和通身的气派是连镇上的大家小姐都比不上的。这是真真的大家闺秀啊!她那样的话说出来,也许景岚不会多想,但别人指不定要怎么说她。要被认为别有用心,攀龙附凤……这样想想,刘婶也不愿意给自己和东家之间产生什么隔阂,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