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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原始社会”/女王穿越:原始驯夫记(497)

“莫河一带到这个时候是不是也是这么热。”用手煽风的吴熙月问起了啼,他已经睡醒刚跟狼王对换了位置。热到脸蛋都是红扑扑的妹纸狠不得想跑到河水里泡冷水澡了。

啼抬手拭去她额角边的汗水,目光凝重声色微沉道:“莫河一带的丛林在这个时候从来没有热过,都可以晒着太阳睡觉。可能是地方不同,太阳晒着也不同。”他们还没温度,气温一说。

“太热了,我到苍措部落的时候不也是出大太阳吗?可也没有见过么热过啊。”吴熙月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从来没有试过春季过后会有这么热的时候。只是因为了解这边的气候,现在还以为来是如此。

啼见她热到浑身难受,便蹲着好让影子可以为女人遮荫,“你躲回,小毛虫才满她们几个会照顾好。”怕再热下去会让她出现上回一次,热着热着就热晕过去。

“要呆整整一天,也不知道男人们能不能忍受得了。”

“我们都习惯了,以前去布阿部落的丛林里打猎,通常是一躲就是好几天。不管是出太阳,还是下雪,男人们都习惯了。”见到她忧心忡忡,啼连忙劝起来,“别担心男人们,身体都结实着呢。”

真要像女人一样晒一下就晕过,……会被别的男人瞧不起。

小毛虫也很难熬,吴熙月还没有眯一会就听到小毛虫哭了起来,一下子就睁开眼睛放心不下小毛虫。

“是饿了,让才满抱给纳雅喂奶去。”不是热就是饿,……吴熙月还真担心这么大的太阳会把小毛虫热坏。太坏的话也会热到肚子拉稀。

中午,草丛里的蚊虫越来越多起来,非常大只的蚊子时不时身边飞转着,若不是因为薄荷汁的原因,一天下来所有人身上没有几十个包也会有十来个包的。

熬到太阳没有再正中晒下来,吴熙月才是彻底缓过气。太阳才偏离一点点便起了凉风。凉爽爽的舒服到让她终于可以闭上眼睛睡会午觉了。

一直到太阳偏西,吴熙月才醒过来。

男人们都醒了过来,还是趴在原地方一动不动静等着黑暗到了。

经过一天的休息,男人们的精神早就恢复了过来,只等着夜晚一到就起程……。

“今天晚上可以穿过这么片平地,然后达到对面一座山上面,不过还没有到达亚莫部落的山洞,要翻过一座山才行。”狼王蹲在她身边,细细的说了起来。这里,只有他过来,所有的族人都需要听他的才行。

吴熙月抿抿嘴角道:“进入丛林我们不急着去他们的山洞,我要等着他们自己找过来。”

阿笨拉也许不会告诉亚莫部落族人她有过,老乌可,老索戛这两个为了可以夺回部落领地,很有可能会告诉亚莫的大首领,……她是可以治病的。

麻痹的!她就不信久病不愈的央罗不会派族人来寻找她!

------题外话------

又是一周过去……,这时间过得也是太快了点。

49章 被找到的巫师月

吴熙月之所以如此笃定央罗一定会派族人来寻找她是理由的,在医院里就不泛有慕名而来的患治前来治病。

只要有钱,出起得人力,物力只要有一线希望都不会放过。

而央罗正好具体这些,有人力,也有物力……,钱么?咳,原始社会里最值钱的是食物。不知道央罗会不会来食物来换呢?

最重要的一点是:她相信这里没有巫医可以看出来央罗得的是什么病,否则,央罗早就请巫医过来治好了。

正是因为这几天,吴熙月是深信央罗一定不会放过她这个巫师OR巫医。

密索部落族人么,丫的!现在完全没有在她的考虑范围之类。太顺风顺水的他们必须要受点挫折才行,尼玛不行归顺苍措部落还有各种怨言。

领地么,对不起哟,她也是寸地不让。一分希望她也要争取到八分希望去!有了领地才能在这里站稳,才能让族人们安心下来。

“月,到这边来。”夜色里的芒已经跟夜的黑色溶为一体,哪怕是他体格修长也没有办法一时辨认出来在哪里。

吴熙月是凭着声音还有感觉走到他身边,“怎么啦?看到什么了?”说着,突地听到脚边好像有什么叽叽喳喳的声音。

咦?小鸡崽的声音?

“是野雉,刚从蛋里出来的。”芒已经弯下腰,大掌轻轻的捧了一只全身都在发抖的小野雉站起来,“要不要摸一摸,这些小东西烤着吃很香,连骨头都可以吃下去。”

“……”吴熙月绿着张脸,幽幽道:“这么小的东西都不够你一口吃吧,你也舍得吃下去?”

芒低沉沉的笑起来,如玉碎那般的清雅声音混着徐徐夜色吹到耳边,“野雉是最多的东西,它们到了下蛋的时候可以每天一个蛋。它们的窝也很难找呢,我也不过是偶尔各吃一次。”

“怎么样,要不要抓起只试一试?真是很好吃。如果洒点盐巴就更好吃了呢。”芒是在诱惑着她不要错过很好吃的食物。

吴熙月终于想起之前在猎杀红毛野牛的河边,她看到好多野鸭蛋时脑子里闪过的灵光了!丫的!当时要再细想一点肯定会想到!

家养啊!她完全可以把这些已经孵出来的野雉当成是家鸡养啊;家禽不正是这些演化出来的么?

像大雁驯化成鹅,原始驯化成家鸡,野鸭驯化成家鸭。

而天朝的养禽历史相当悠久,可追溯到距今约七、八千年前新石器时期的原始社会。

西安半坡村遗址,河南新郑县裴李岗和河北磁山等原始村落遗址都发现华夏先民养鸡的痕迹。

殷墟出土的三千年前的甲骨文已经有了鸡的象形文字,从字的构成表示鸡是用绳子系着腿和爪来饲养的,怕它飞跑。

卧勒个去啊!笨啊!早一些想到估摸着还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出来。

事不宜迟,吴熙月立马对芒道:“快,看看有多少只野雉崽,都帮我抓起来。”雷滴个嘎嘎,她现在是福至通灵了!想到许多可以促进部落发展的好办法。

养禽是肯定的!从此以后都不需要冬季里还要去狩猎,其他季节么,还是可以出去狩猎滴。野味嘛,很难得呢。

明明的夜晚,芒似乎看到女人漂亮小脸上的高兴,还以为她真被他说到想吃烤小野雉了呢。

遂是温和一笑,悠悠然道:“只要抓几只就够了,抓多了不好带;要是没有活成也不能烤着吃。”

“谁说我要烤着吃了?”吴熙月白了他一眼,目露严肃道,“我是要把这些东西养大,等养后再吃!”

养大?养大后再吃?

芒张了张嘴,挺想告诉女人,这小东西真不好活下去。现在他抓一下,估计第二天亮有好几只死了。

“草筐都装了草药,要装着走的话需要重新织一个才行。”芒很识相没有告诉女人这么残忍的真相,再说了,他的女人可是任何巫师都比不上的巫师,也许会有办法把这些小东西养大呢。

但,希望……真不是一般大啊。

不过,以前他们怎么没有想到要抓些野兽回来自己养呢?基本上都是看到小的都放开,要不就是不打。

见到大的才会拼了命的猎回来,拖到部落里吃。

如果说,族人们可以把野兽养的话,泛着温润光芒的玉色眸子渐渐地沉了许多幽芒在里,如果说月真可以活养抓回来的野兽,部落族人岂不是永远都不会饿了?

冬天里再也不需踩着几乎没到胸膛的大雪出去打猎,夏天也不需要冒着热到发病的危险去打猎了?

聪明的男人只需要一点就通。

灵智还未成开的原始初民们正是需要有人指点,带领,引领他们才行。只怕是一点点的指点,也会让他们受益无限。

“今晚的事情暂时不要告诉族人们,等我养成活后再说也不迟。草筐我自己来织,很快就可以完全。”吴熙月是属于事成之后再说出来的个性,暂时不想惊动族人们为事情而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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