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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原始社会”/女王穿越:原始驯夫记(494)

她一开口,纳雅才滋生起来的小心思就掐灭了;她就是想看看,真没有别的意思。不给看……,除了有些小遗憾之外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才满,格桑也算是挺了解她的,闻言,都别着脑袋笑了起来。纳雅这家伙谁都不怕,谁都敢吼,就是在巫师月面前跟只小兔子一样,屁都不敢放一个。

女人们做事效率一向很好,都是勤奋妹纸不会怨苦,干起活来也不会推三碍四,还没有到天黑就把任务完成。

最先做好的吴熙月怕长草会萎靡,放在树荫底下还时不时洒些水到上面,等最后一个做好,第一个做好的长草还算嫩绿。

族人们的食物也早从一日三餐改为一日两餐,等到太阳完全偏西男人们吃过很简单的食物,头上顶着杂草静静蛰伏在树林里,如一只等到天黑到来的凶猛巨兽,伺机寻找生机。

太阳终于消失在地平线上面,一道血红血红的残阳映得晚霞如血,吴熙月看着最后的余霞不知怎么地心口上突地出现短暂慌悸。

马拉戈壁的!还没有出发她倒是先来影响士气了。深深地呼吸一口气,握住简陋的弓箭,仿佛要在弓箭上面寻找安心。有一个防身武器在手,还是会给予挺大的勇气。

“大家记住了,不要放散太开,也不能凑太近,都是单独行走……。”吴熙月趁着晚霞还未散去,最后叮嘱了几句。在黑暗中行动即是危险,又是安全。在天朝许多战役上面,以夜色为掩的行动作战是有许多案例的。

几十个族人不可能只由芒,啼两个管着,吴熙月早就安排五队一小组,选中其中一个做为小队长带队,如此一来,大家都可以相互照顾到,还能防止在黑暗中走失。

若是在莫河一带的丛林里,吴熙月是完全不用担心男人们走夜路会走失了,丫丫的!他们是闭着眼睛都能找到正确的方向,有毛个好担心。可这边不一样,谁也没有来过,真要掉队了……也许此生都不可能再跟族人们相见。

男人们也是明白这一点,当吴熙月安排的时候都很认真的听着,没有一个人会说话。

天,终于黑暗下来,茫茫苍穹暂时只有几点星辰零散闪烁着,最耀眼的那颗星辰就是老人们常说的指路星;虫鸣夜鸟啼的丛林里响起了细细碎碎的声音,一声不同于其它鸟啼的声音传来,静待许多的男人们在小队长的带领下小心又飞快的离开丛林。

狼王是在最前面带路,只有他知道通往亚莫部落的山洞在什么地方。

“我们快要离开丛林了……。”牵住吴熙月的手,狼王目光清而生寒,他骨子里的狼性是永远不会磨灭,与野狼一样很喜欢在夜暗行走,猎食。一入夜狼王就是如鱼得水,比白天还要兴奋。

正是因为知道他如此,吴熙月对黑暗行走更为放心。

说句惹啼,芒两个人生气的话,他们中间如果少了狼王的帮助,许多事情都是没有办法完成。狼王的强大早就凌驾在他们两人之上,少了狼王,对她,对他们,对整个部落都是巨大损失。

吴熙月用小手指勾了勾他的掌心,轻轻笑道:“有你在,我可没有什么好担心呢。等我犯困时,你可得背着我走。”在狼王面前,妹纸这货会露出小女人一面。因为,在他面前无需太坚强。

“嗯,你现在都可以睡。”黑暗中,他那双充满野性的双眸闪烁着灼灼光芒,注视着前面也会留意着周边。大手紧握住全心信赖着他的小手,薄唇早在不知不觉中弯出一道好看弧度出来。

让女人依靠他的感觉……确实不错。

很快,吴熙月就感觉到狼王的步伐一缓,她朝前面看过去……,黑色天幕已是繁星细布,苍穹之下,一揽平川。夜风吹过,绰绰草影轻轻摇曳。吴熙月看着这些草影倒想起了句“风吹草底见牛羊”。

好吧,偶尔文艺一下不是错。虽是黑夜,但眼前的之景确实是给她这样的感觉。

这些草够足深,白天趴藏着应该不会被人发现。除非是有鸟人从空中飞过,才有可能会发现草丛里是有人的。

“你上回从这里经过难道从来没有遇上一个亚莫部落的族人巡逻吗?”吴熙月不由问了起来,很疑惑,按理来说是应该时不时有族人来巡逻才对啊。不派人,也没有人……,草长这么高尼玛难度真是部落大,无人欺吗?

还是说莫河外面的部落之间都不存在分争?平安无事,没有利益冲突,你不打我领地的主意,我不打你领地上食物的主意,这就么好平和的相处?

丫的,她还不信了!

要知道邻里之间,兄弟姐妹之间都有些小摩擦出现呢。这部落一大,族人一带,就不信没有点摩擦。

而以原始初民的护短,就是典型的你打我一巴掌,老子干掉你全家的野蛮报复。还真不相信这边的部落会和平到没有一丝**了。咳,这**不是指人身的**,猥琐的姑娘们,别理解错了哦。

短暂间吴熙月已经是想了许多,狼王则是压着嗓子轻声道:“没有人走过,我回来的时候特意在这附近仔细看过,这里长出来的草很少有被踩折断的。倒是丛林里有许多人走过的足迹,那都到林子里狩猎的人留下。”

“奇怪了,难道外面部落之间都相处得很好吗?过着墨守成规,各不侵犯的日子?”吴熙月在心里暗暗犯了几句嘀咕,现代人的多疑毛病又开始犯起来。

狼王停下来等着身后的男人们跟过来,没有一会,芒带着的五个族人已经过来,敏感的他很快找到吴熙月的位置,嘴里发现跟鸽子一样的咕咕声,不肖一会,还在丛林边缘等着消息的男人们便都敏捷走出来。

“从这里出发,一直到白天有没有适合藏身的地方?”芒是问起狼王来,他知道后心里好有个就谱。

虽然狼王跟着吴熙月有学莫河语种,但水平到现在还是有限的。吴熙月用狼语重复了一遍,他才道:“到了白天只要我们不动,是不会有人发现。晚上走得快,白天可以到一条小河茂边,可以在河边休息。”

芒等吴熙月再次转告给他,玉色的眸子微微低垂,“这边的水源并不丰富,我们要在小河边休息恐怕会遇到亚莫部落族人,要不就是离河边远一点隐藏,要不晚上冲过河边……,到河对岸休息。”

小河在原始初民眼里是宽不过女人的身高,深不过男人的小腿。

吴熙月侧道:“过河再休息,正好可以装满水好在白天喝。”不过河的话,怕晚上把水喝光,到了白天渴到要命。

“行,那就过河再休息。”啼是知什么时候靠近,就站在一束大约到他腰深的长草边,夜色很好地隐藏他的身子,让人乍地一看一时半会是发现不了他。

从草从中穿过是比在树林里穿过还要难受的事情,这些长草草缘边还挺锋利的,狼王走在前面踩下长草碎响,吴熙月跟着过去……没有留意,小腿上面边割了手小口子出来。

“我自己走,你别牵我了。”狼王走路是不需要把草丛拨开再走,而是大摇大晃直接踩着走去。吴熙月倒底是细皮嫩肉的,真没有办法像他这么走路。等他不情愿松开口,吴熙月便是拨开草丛紧跟在他身后。

男人们自然也不可能像狼王这么走路,分散开来的他们都是拨开草丛行走着。还需要提防草丛里有夜间游走的毒蛇。

阿措那是坐在了哈达的肩膀上面,一边观察前面一动,一边轻轻告诉哈达怎么走怎么走。他可以看到周边草丛的动静,很好地让哈达他们不会走散。

小毛虫还是需要用兽皮包着才行,纳雅要时不时看看兽皮有没有贴紧他的小鼻子,以防窒息过去。草丛里的飞蛾很快,被惊飞起来就会有一层蛾粉洒落。大人们对这些微毒的蛾粉是不放在眼里,就算是落在身上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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