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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金庸群侠传(24)

他顿了顿:“你小子准备去哪里?明明有两个漂亮媳妇了,还准备和这小丫头在这里生个娃娃再走?”

我看了一眼木婉清,看她没什么表情的样子。才反骂回去:“你这狗嘴里就吐不出象牙来,我是打算去中京府的,我的朋友应该在那里等着我。我和木姑娘已经商议过了,她的哥哥也应该和我朋友在一起。我们一路寻过去吧。”

郁朗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象看到什么精神病人一样。

他诧异的叫道:“你小子真嫌命长不是?你知道现在北方局势吗?我和百来个精壮弟兄来的一路上都走得提心吊胆,你们两个人就想一路去中京府了?”

他突然走开拿了三个石头在地上摆了起来。他先指着最东南面的一块石头说:“这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归德府附近,年初蒙军围城,守城的冀禹锡和蒲察官奴两个人都很能打,手下有几百金国第一强兵忠孝军。在年初守住了归德,但是蒙古人把归德旁边的睢州府打下来了,把这一带百姓几乎杀了个干净,从这里往西去了。”

他又指着“归德府”西边那块石头:“这就是金国的都城汴梁,也是从今年三月上旬起,蒙古三路大军合攻汴梁,打了三十几天。金国求和,蒙古人留了三万兵在汴梁附近监视,自己主力东渡黄河,回西京府去了。但是在汴梁一带,还不知道有多少溃兵豪强和地方联结自保的坞壁堡砦自己攻来杀去,金国皇帝早控制不了局势了。

他一脚把那块石头踢倒,敲敲剩在最西北面那块石头:“这就是你们要去的中京洛阳府,蒙古人也是从今年的三月初开始攻城,守城将领强伸倒很是有种,带着三峰山溃败下来的二千五百败兵死守了三个月,蒙古人也拿他没有办法,解围走了。不过从陕西过来的蒙古兵还是在周围一直徘徊不去,大仗小仗天天不断。”

他又把最后一块石头踢倒:“现下已经是八月了,听说在七月间里,金国把汴梁城里监督和约的三十几个蒙古使臣杀了个干净,这下蒙古兵又重新出动了。我们这些天为什么在这里这么清净?就是在这个月头,这带的金国邓州、巩昌、归德的金兵,把乡间百姓也强拉一空,老弱妇孺全算上,凑了二十万大军,去救援汴梁了。你们要望西去,正好赶上这场大仗,小子你可以被拉去当个兵,和蒙古人见个高下。这小丫头,自然被大家拿来当老婆了。”

这一席话听得我头都大了,这段历史我也是知道的。不过套到具体时间和具体地名上就在自己脑子里成了一锅粥,远没有郁朗说得清晰明了。让我不禁有些佩服他。

现下河南的局势凶险成这样,陆路上当真是危险无比,但是不去中京府又是不成的。再看看木婉清,她是一脸坚决的样子,抿着嘴不说话。其实我早知道,这丫头是一定要去找她哥哥的,吃醋哦。

罢罢罢,男子汉既然认定的事情,就不要回头了。我身上既负担着沈青凤和孙可仪的感情,又承载着我爹的责任。既然已经在这个世界了,就把这些责任好好的负担起来吧。

没有一会,郁朗自顾自的拔腿走了。连告别的招呼都不打一个,真没礼貌。我本来还想服侍木婉清再休息几天的。但是木婉清看郁朗也走了,坚决要求上路。她肩膀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但是走路已经是无碍的了。

一路上逶迤西行,沿路都是一片荒芜。偶尔经过个把小村镇,也是庐墓为墟。只有几个瑟瑟索索的老百姓过着地鼠一样的生活。要知道在一百年前,这里还是整个世界最繁华最文明的中心!通古斯民族的连续入侵,给华夏这片土地造成了太大的创伤。元气甚至过了一千年,都未完全恢复过来。

而对这一切,我却无能为力。

到了晚上,毕竟是病体初愈。木婉清虽然不说,也是看得出乏透了的。忙在路边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把她安顿下来,又打了条野狗煮汤给她补补。比伺候皇后娘娘还要精心。她不爱说话,只喜欢听着。我也就不多看她,只顾忙忙碌碌干着自己手上的活儿。

天色已经黑透了,柴火堆不时溅出几点星火。狗肉汤的香气慢慢的飘散了开来。突然木婉清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在火堆前愕然抬头看着她。就见她的笑意越来越深,终于忍不住格格的娇笑起来:“你看看…………你看看自己现在象什么样子?”

第二十一章花帽军(一)

不用看我自己也知道,赤着头,罗帽早不知道丢哪里去了,顶着一头古怪的短发。身上上好的湖绸长衫早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里面的内衣早给大美女您用了,现在就是一空心大老倌。缎靴踢破了头绽开了脚后跟。走在路上到哪里都背着自己的宝贝破陶罐,象要饭的。脸现在又被柴火熏得黑一块白一块,跟我现在煮的那条花狗倒有三分神似。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也自嘲的笑了:“象要饭的对吧?不过哪个要饭的能象本公子这样知书达礼,文武双全,英俊潇洒,天纵其材呢?你看看,本公子连学要饭的都学得这么可爱,佩服吧。”

看着木婉清痛痛快快的笑了一场,我在旁边微笑着不说话。只是把煮熟的肉汤递给了她。木婉清没有接,眼神越过了我,投向不断迸溅的星火:“你和我哥哥不一样,他很好,但是从来不会这样殷勤的对待女孩子,而你,似乎好象为了女孩子什么都肯做的样子。怪不得娶到了两个那么漂亮的姑娘。”

靠,把我说得这么没出息。我是可怜你才照顾你的。不过段誉对女孩子向来是很殷勤的啊?怎么在她嘴里就变成了这样?

我微笑着回答:“这倒也没什么的,我向来胸无大志,也不是什么豪门贵胄的子弟。以前呢?虽然和身边的人面子上敷衍得过去,其实也是一肚皮的不和时宜,不大在乎别人怎么想,也不大在乎自己会怎么样…………”想起在现代社会中我自己的生活和现在的景况,我不由有些痴了:“…………现下既然到了这个地方,这般田地,我总想试着好好的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象个真正的男子汉那样,不逃避,不欺骗自己。也碰到了几个好女孩子的,但是不知怎么的,发现大家都很苦,一是世上的离乱苦,二就是自己心里苦。我总想着该好好的待她们,不虚言,不巧饰…………我只怕从来没有活得这么真实过呢。”

木婉清渐渐安静了下来,不说话了。夜色中的树影婆娑,象一只只择人欲噬的怪物。在这荒凉的月色里,让两个同样寂寞的人不知不觉越靠越近。

寂静的夜里马蹄声来得很突然也很响亮,还听到了乱纷纷的呼喝声:“大哥,这里有火光!”随着一阵马声如雷,几十骑快马健骡早已涌了上来,警醒过来的木婉清和我还来不及把火扑灭,这几十人早已围了上来。木婉清站起来呛啷一声拔剑,我也赶紧拾起一根木棍站在她的身边。

当先一个粗豪汉子笑道:“原来是一个美貌小姑娘和一个小要饭花子…………好香的狗肉,大哥,你说怎么料理了他们?”

我心下害怕,仔细打量着这几十条汉子。发现他们居然甲胄俱全,头戴花帽。人马都汗淋淋的了,手上兵器不是长弓大箭就是马槊,看来不象土匪,倒象是一队正规军。

被叫做大哥的是一个身长八尺的瘦高年轻人,容色冷峻。他挥挥手:“我们就着火吃点东西,还要赶紧赶路。这两个人,赶他们走就是了。”

我正嘘了一口气,没想到那粗豪汉子不服气的嚷道:“大哥,这小要饭花子赶走倒也罢了,杀他没什么意思。这美貌小娘放走不是可惜?我们一路败下来,兄弟们吃了多少苦头?不如就让兄弟们乐乐,大哥你第一个也就是了。”

那做大哥的皱眉思索了一下,点头道:“那也罢了,你们闹得稍微有数点,我就当没看见,明早还要赶路到归德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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