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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算学以致用?』

「以前在实验室调製化学药品,现在把这种实验精神用在烘焙饼乾、

调配饮料和烹饪食物上,这难道不算学以致用?」

『不。』我笑了笑,『这是一种境界啊。』

莉芸也跟著笑,依然是乾淨的笑容。

『你应该对摄影有兴趣。』我指著牆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

「是我拍的。」她说,「但我对摄影没兴趣,也拍的不好。」

『你太谦虚了。这些照片看起来……』

「说谎会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断我。

『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

她笑了起来,然后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说法。

「我得拍下这些照片。」她的视线缓缓扫过牆上每张照片,说:「因为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被遗忘的记忆?』我很疑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喂。』

「我帮你拍张照吧。」她突然说。

『喔?』我有些意外。

她从吧台下方拿出那种常见的数位相机,走出店门,然后向我招手:「来呀。别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门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个「V」。

几天后我再到她店裡时,我笑起来像白痴的照片已挂在牆上。

坦白说,她这家店的摆饰跟她的人一样,乾淨而温馨;但牆上的照片不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似乎不应该成为整体装饰的一部份。

难道真如她所说: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这又是什么意思?

第四章

我很少跟社区内其他住户打交道,连同栋且同楼层的人也不认识。

但由于这个社区内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裡用餐,我因而在店裡认识了一些邻居。

比方说管委会主委李太太,也经常到莉芸的店,喜欢在吧台边聊天。

有次她在吧台边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

「我的初恋情人被海浪卷走,第一个论及婚嫁的男人车祸身亡。」

李太太重重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结婚后先生也走得早。」

我觉得听这种话题很尴尬,有点坐立难安,但莉芸似乎很专注。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称的黑寡妇?」李太太说,「因为我喜欢的人,都会早死。」

「黑寡妇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较贴切,你只是命苦。」莉芸说。

「蔡先生认为呢?」李太太问。

『黑寡妇确实可以用来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强开口,『但形容你喜欢的人都会早死的状况,似乎也可以。』

「那我从现在开始,要努力喜欢你。」李太太说。

『喂!』

「开玩笑的。」

李太太放声大笑,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高。

我暗自调匀内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声中,很容易受内伤。

我也认识了一位住b栋6楼的周先生,他总是戴墨镜走进莉芸的店。

周先生以前是个警察,但现在却是专业摄影师。

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著摄影机,抓住车辆超速瞬间,清楚拍下车牌;也常一手骑车,另一手拿著相机,拍下路旁违规停放的一整排机车,不仅车子平稳前进,沿路拍下的车牌也没因手震或晃动而模糊。

经过高速摄影与无手震100连拍的严格锻鍊,他终于成为摄影高手。

周先生总带著一片cd走进「遗忘」,裡头只有一首歌:《knife》。

他会让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尔他会跟著唱:「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么可能会痊癒,我受伤好深。

你已经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译的中文歌词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种境界。

他还当警察时,有天夜裡拦下一辆红灯右转的车子。

当他第一眼看见女驾驶,便深深为她著迷。

之后他们开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恋,滋味特别甜美。

「警察与违反交通规则的女驾驶谈恋爱,必须要抵抗一切礼教道德与社会上的异样眼光,这是被诅咒的爱情啊。」周先生说,「就好像罗密欧与茱丽叶一样。」

『你现在不当警察了吧?』我问。

「嗯。」他点点头。

『所以你现在身上没带枪?』我又问。

「没有。」他说。

『这算哪门子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我大声说。

「别理蔡先生。」莉芸问他,「后来呢?」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他说。

「那是刘若英的《后来》。」莉芸说,「你跟女驾驶的后来呢?」

「后来她开始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之间便产生隔阂,于是渐渐疏远,直到分手。」他缓缓叹了口气,「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说:你找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女孩会死吗?

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后到音响旁按了播放键,播放《knife》。

周先生又跟著哼唱中文歌词。

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红灯右转,如果她是酒后驾车,那这段感情应该会更恐怖。

还有位住在a栋9楼的王同学,也喜欢在吧台边和莉芸聊天。

她是个青春亮丽的大三女生,个性应该很活泼。

俗话说:薑是老的辣,美眉还是年轻的好。

所以我有时会偷偷移动至吧台边,加入她与莉芸的对话。

「我爸要再婚了,对方甚至还有两个女儿。」王同学似乎很气愤,「现在是怎样?把我当灰姑娘吗?」

『搞不好你后母才会变成灰姑娘。』我低声自言自语。

「我听到了。」王同学瞪了我一眼。

王同学在大一时,喜欢上一位任课的老师。

每当上他的课时,她会偷偷录音,回家后一遍遍播放。

但毕竟这是师生恋,她没有勇气跟他表达,只能单相思。

上学期他离开学校,但她始终无法忘记他。

尤其是他的脸和声音,总是随时随地出现在她的生活周遭。

「没想到喜欢一个人会这么痛苦。」她说。

『你才20岁吧?』我问。

「是呀。」王同学没好气地回答,「20岁不可以谈恋爱吗?」

『当然可以。』我说,『但20岁时的爱情应该是阳光而开朗的,你怎么搞成这样?』

「我也不想这样,我已经很努力要忘记他了呀。」王同学很不服气,「可是忘不掉又有什么办法。」

王同学走后,莉芸说也许是因为店名叫「遗忘」的关系,很多人会来店裡寻找遗忘的感觉。

李太太想遗忘失去爱人的痛苦记忆,王同学想遗忘爱人的脸和声音;周先生却想遗忘曾品嚐过的甜蜜爱情。

大多数人都试著想遗忘某些记忆,只可惜越想遗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却总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她说完后,凝视著我。

我的记忆从国二以后,就不再清晰,总是模糊的片断。

比方说我会记得她叫莉芸,却老是记不住她的姓。

或许真如莉芸所说,我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但问题常常是,我连「忘记」了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到底想努力记起什么?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

李太太念国小六年级的大儿子走进店裡,要了一杯饮料。

莉芸见他愁眉苦脸,问了句:「你怎么了?」

「我养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

『请节哀。』我说。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后,问我:「你瞭解生命吗?」

竟然是问这么深奥的问题,我吃了一惊,答不出话。

「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叹了口气,接著说:「真是无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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