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起那叠纸,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第一张纸左上角的空白处。
她写下:
「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我相信,我们前世一定回眸超过五百次。
所以我不要跟你道别、也不要跟你约定。
将来某天,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她大概忘了,我们从未见面,根本不需要「再」。
而且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即使将来有缘碰面甚至产生恋情,
但只要我们都没提及那段通纸条的往事,
谁晓得谁是谁?
我脑中背得滚瓜烂熟的数学公式,突然变得模糊。
我没时间细看,立刻从书包里抽出一张白纸,在纸上用力写下:
『我可以见你吗?』
字体比平常的字体大三倍。
钟声响了,考试要开始了,我却还呆坐着。
邻座同学摇了摇我肩膀,提醒我该把书包拿到外面走廊。
我站起身,发觉腿有些软,又颓然坐下。
在那瞬间,我觉得期末考一点都不重要,也没有意义。
考完试回家,照理说应该可以稍微喘息,因为明天放假。
但我无法喘息,呼吸更加急促。
我整夜播放《dannyboy》当背景音乐,像着了魔似的。
我一张张细看那40张影印了我和她对话的纸,内心激动不曾平静。
看到涂黑的部分,那是「万一我们没有见面」的伪装,我开始悔恨。
根本不是万一啊,只要不把握,所有东西都会离开。
虽然已放假,虽然知道机会渺茫,我隔天一早还是跑进教室。
教室内空无一人,我走到座位缓缓坐下,低头一看,
抽屉内的纸条,只有『我可以见你吗?』,没有她的字迹。
我拿出笔,在纸上不断写着:『我可以见你吗?』
一遍又一遍,写在纸条上任一处空白。
纸条写满几乎看不见空白后,我停下笔,静静看着纸条。
我突然觉得整着世界在飘动、在摇晃。
然后从心底涌上一股浓烈的悲伤,源源不绝,几乎把我淹没。
我想,我应该哭了。
※注:
《dannyboy》的演唱版本太多,歌词也不尽相同。
附上declangalbraith这个小男孩的演唱版本。
第七章
7.
升上高三,我换了间教室上课,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跟我共用抽屉。
因为我们学校一个年级有20班,补校一个年级却只有6班,
每升一个年级,我们便会换栋楼,但补校高一到高三都在同一栋楼。
当我到另一栋大楼上课时,她也换了教室,但依然在原来的大楼。
简单地说,在空间的座标上,我们不再重叠于相同的点。
没有她的高三岁月,就像地狱里没有地藏王菩萨。
我只能忍受酷刑苦等投胎转世的日子来到,没有人可以度化我。
我常拿出那些影印纸来看,内容几乎都能倒背如流。
虽然联考并不会考,但我记的比任何科目还熟。
高三教室的黑板左上角,总是用红色粉笔写了个数字。
那是代表距离联考还有多少天。
别的同学瞄到时,或许会心生警惕;但我看到那红色数字时,
常会莫名其妙想起她。
然后黑板会浮现纸条上的文字,我常因此在课堂中失神。
有天我心血来潮,或者该说是一时冲动,我放学后还待在校园。
我走到念高二时的那栋楼下,等待补校学生来上课。
快到6点时,补校学生陆陆续续走进那栋楼的教室。
『或许我可以遇见她!』
我心里这么想,心跳渐渐加速。
心跳只加速一会,突然被紧急煞住。
因为这时我才想起,我根本没看过她,甚至连名字和班级都不知道。
我以前的想法没错,如果有人在放学后的校园内悠闲欣赏黄昏,
那么他一定是在升学压力下崩溃了,或是疯了。
某种程度上,我应该是崩溃或是疯了。
那天补习班的课,我也忘了要去上。
高三下学期,教育部解除发禁,我的头发终于不再像刺猬。
我发觉我比古龙好一点,起码「发禁」还会再出现于小说中。
偶尔我会想,我头发已经变长了一些,她还会认得我吗?
但随即哑然失笑,我们从未见面,何来认不认得的道理。
既然不曾记得,那就无法忘记。
即使已进入联考前一个月的最后冲刺阶段,我还是会想起她。
她借我的录音带,我来不及还她,每当夜晚在书桌前念书时,
我总喜欢听她的录音带。
有时脑海中会幻想她抱着吉他自弹自唱《diamondsandrust》。
「好听吗?」
我几乎可以听见她这么问。
联考放榜了,我考上成功大学,不仅跟母校在同一座城市,
而且就在母校旁边。
我因而常经过母校,偶尔会遥望高二时上课的那栋楼。
那栋楼似乎是我对母校仅有的记忆。
念大一时,班上还有两位女同学;大二时,她们都转系了。
我此后的青春就像武侠小说,在身边走来走去的,几乎都是男生。
日子久了,我开始对跟我不同性别的人类产生疑惑。
每当在校园中看见女孩,心里总会依序浮现:
『这是美女吗?』、『这应该是美女吧?』、『这该不会是美女吧?』
这三种层次的问题。
幸好我们会想尽办法认识女孩子,比方交笔友或是办联谊。
我一共交过三个笔友,每次都无疾而终,也都没见过面。
交第一个笔友时,我很兴奋,因为这让我联想起她。
只可惜写信跟写纸条的差异颇大,信几乎算是一种文章,像作文。
不像纸条上的天马行空,甚至是随手涂鸦。
第一个笔友是个有点严肃的女孩,信里常说些人生哲学之类的。
「如果希望西瓜吃起来更甜,却要加盐。人生就是如此。」
太深奥了,也非常虚无缥缈。
我的人生哲学简单多了,就是天天没事做,永远有钱花。
第二个笔友是个活泼得过了头的女孩,通常会在信的开头写:
「干柴兄你好,我是烈火妹。」
我毕竟算是忠厚老实那型,打死也说不出:
『让我们燃烧吧!』
第三个笔友应该很小气,总会在信封的邮票涂上一层透明胶水,
这样盖邮戳时,只会盖在干了的胶水上。
把邮票从信封剪下,在水里浸泡一会,可以撕下邮票表面的胶水。
我们通了几次信,每次都用同一张邮票。
记得我跟她通纸条时,见面这种话题都会被巧妙回避。
但不管我跟哪个笔友通信,我们都会大方谈论「见面」这话题。
只可惜她们跟我都不在同一座城市,可能是因为懒或是少了点冲动,
最终都没能见面。
久而久之,写信的兴致淡了,就断了来往。
她们写来的信,我没留着,连怎么不见的都不晓得。
大学时的联谊活动去过好几次,每当认识很不错的女孩,
联谊结束后便想采取行动。
有人说最好的男人让女人冲动;次一等的让她们心动;
一般的男人让女人感动。
但无论我怎么做,女孩们却都不为所动。
我曾在联谊完后鼓起勇气打电话约一个女孩子吃饭或看电影,
对方回答:「真不好意思,我已经答应别人了。」
也曾经写信给一个在联谊中跟我还算谈得来的女孩子,对方回信说: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换句话说,联谊完后,故事就结束了,连名字也没留在记忆中。
大学毕业时,已是1990年代初期。
我继续念研究所,虽然课业较重,但还是有跟女孩的联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