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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崛起(275)

这可是砸他的饭碗,庄毕凡当然不肯承认。

杨守文笑道:“县尉休要生气,我这么说绝不是针对你,只是有些事情,你可能没有注意到。”

“什么?”

“县尉请看这里。”

杨守文说着话,伸手刺啦一下子,就撕开了扎布苏的衣服,露出胸膛。

“县尉可否注意到,这个红色的印记?”

庄毕凡蹲下身来,顺着杨守文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扎布苏锁骨下方,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印子。那印子,呈梅花形状。如果不仔细看,很难觉察。可就算是看到了,很多人会把它当做是一个胎记。

“这是?”

杨守文想了想,突然抬起腿,从腰间拔出一口短刀。

这短刀,还是他在平棘时,从小金手里得来的杀人凶器。就见杨守文撩衣,把袴腿挑破,露出腿来。在他的腿上,同样有一个梅花形状的疤痕,和扎布苏身上的印子,几乎一模一样。

庄毕凡看看杨守文腿上的伤口,又蹲下身子,观察了一下扎布苏身上的伤口。

“杨公子,竟然一模一样。”

沈佺期与贺知章忍不住走上前来,好奇问道:“青之,这是怎么回事?”

杨守文放下腿,把刀收起来。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极为诡异的笑容,看着扎布苏的尸体,半晌没有回答。

良久,他沉声道:“去年,叛军兵临昌平城下,我昌平上下万众一心,抵御叛军的攻击。可是,就在叛军撤退的前一晚,城中的内应袭击了我家,更抢走了我的妹子……

我腿上的伤,也就是在那时候留下来。

这叫做梅花针,是一个名叫梅娘子所擅长的暗器。她绑走了我妹子,我从昌平追到了饶乐,从饶乐又追到了神都,就是为了寻找这个女人。没想到,她竟然自己跳了出来……嘿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倒要看她,这次还能跑去哪里?”

第三百零二章 梅影初现

梅娘子出现了!

这对于杨守文而言,绝对是一个意外的喜讯。

原本,他还在想着怎么才能找到梅娘子,可没想到梅娘子居然自己送上了门。上次在昌平,杨守文力竭之下被她所乘。如今,她再次打上门来,杨守文自然不会罢休。

不过,对于沈佺期和贺知章而言:梅娘子是谁?

好在庄毕凡毕竟做了十年的洛阳尉,对江湖事多多少少,有一些了解。

听到‘梅娘子’的名字之后,庄毕凡不禁蹙起了眉头。

“庄县尉,有问题吗?”

在沈佺期想来,既然已经知道了凶手的名字,想必抓捕起来不会费事。

庄毕凡苦笑道:“县尊,这梅娘子神出鬼没,与竹郎君、兰夫人并称岁寒三君,是江湖中极有名气的刺客。梅娘子化身百千,至今也没有人能说清楚她的样貌。

而且……”

“而且如何?”

庄毕凡支支吾吾,露出为难之色。

倒是杨守文看出了他的心思,笑着道:“还是我来说吧。传闻这梅娘子是不少勋贵的座上客,所以就算是知道她在那里,想要抓捕此人,恐怕也不是一桩易事。”

“岂有此理。”

沈佺期闻听之下,勃然大怒。

“此等江湖浪客,岂能如此张狂?

庄县尉,你待会儿和青之一同去他府上,询问他府中其他仆从。我这就进宫,与圣人禀报此事。”

沈佺期的反应,不但是吓了杨守文一跳,就连贺知章也被吓到了。

“云卿且慢。”

贺知章连忙拦住了沈佺期,把他拉到了旁边。

如果沈佺期真把这事情捅到了武则天的眼皮子底下,那可是犯了大忌。但凡有名有姓的人家,谁不养几个门客?哦,这年月已经没有门客的说法,‘结交’江湖人士。

唐朝本身就是个尚侠义的时代,你这么直挺挺捅上去,让那些勋贵该如何是好?

杨守文眯起了眼睛,看着站在断桥上,一边听贺知章劝说,一边犹自流露出不满之色的沈佺期。历史上沈佺期是怎么死的?杨守文记不太清楚了!可是,在坊市中可是有流传沈佺期收受贿赂的事情。以前杨守文相信,现在嘛,却不太信了。

这分明就是个不通世事的书生。

别看他入仕已有二十四年,可实际上在唐中宗和武则天的护佑下,没有受过什么磨难。

即便是在酷吏横行的时代,来俊臣那些人也不敢对沈佺期动手。

唯一一次,他是揭穿了一个贪官的嘴脸,结果被那人反诬,以至于差一点流放。幸亏武则天及时发现,赦免了他的罪名,又把沈佺期召回,此后便留在了身边。

这就是个书呆子,写写应制诗,做一些文章,他很擅长。

可是……

好在贺知章的口才不错,总算是劝住了沈佺期。

但是看他那不情不愿的模样,杨守文突然有一种预感,一旦武则天死了,沈佺期的下场必然凄惨。武则天活着,能护着沈佺期。可如果她死了,沈佺期必然会作为武则天的宠臣,而遭受到李唐集团的打压和报复。那时候,他的日子不会好过。

杨守文对沈佺期倒是产生了一些好感。

这个人很正直,甚至正直的有些愚蠢……

可这种正直,不正是他前世一直在努力维护的品质吗?

若有可能,倒是要想想办法,保全沈佺期。别的不说,这终究是一代文坛宗师。

……

贺知章陪着沈佺期回衙门了,杨守文则在庄毕凡的陪伴下,返回铜马陌。

一进家门,他就把杨从义和乌尤找来,让庄毕凡询问情况。

庄毕凡倒是不客气,和杨从义、乌尤等人谈了一阵子后,便向杨守文告辞离去。

“什么情况?”

杨守文坐在小楼的门廊上,捧着一碗热腾腾的汤饼,正跐溜跐溜的吃着。

昨天在总仙宫净顾着吃酒了。

回来之后,又拉着苏颋和贺知章吃了一坛清平调。今天早上,更是行色匆匆,吃了一碗粥水就去了衙门。此刻,已经近午时,阳光照在庭院中,肚子却骨碌碌的叫起来。

好在,杨氏早就料到了这种结果,命人准备好了羊羹汤饼。

奶白色的羊羹,下入汤饼之后,撒上葱花,白绿分明,令人胃口大开。

只可惜,少了一口辣子。

说起辣子,杨守文心里面不免泛起了嘀咕。

此时,辣椒仍生长在美洲大陆,距离哥伦布发现美洲,还有近千年的光阴。想要吃上辣椒,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茱萸也很辣,可毕竟不是一个滋味。

也不知道,这唐代的航海技术如何?

如果可以的话,可以派人前往美洲大陆。此时的美洲大陆,应该还是一片蛮荒吧。杨守文甚至开始想象,如果唐人先发现了美洲,不晓得还会不会有那个流氓的汤姆大叔出现。

要知道,唐人的探险精神,可是比之欧美人更加强大。

这时候,杨从义和乌尤等人进来,杨守文便收回了思绪。

他把汤饼吃完,便递给了杨氏。

有娜塔把湿巾送来,杨守文接过,擦去因为吃汤饼而出的一头汗水。

这一身汗出来,宿醉的感觉完全消失,整个人就好像又活过来一样,顿时精神抖擞。

“乌尤,扎布苏是你的手下,他外面可有得罪什么人吗?”

乌尤闻听,连忙摇头道:“回禀阿郎,扎布苏平日里也不出去,怎会得罪人呢?他这个人性子爽直,不管是谁都能说得来,关系也很好,却没想到被人给杀了。”

说着,他脸上还露出了一丝悲伤之色。

杨守文闻听笑了,“照你说来,他如果是这样子,怎可能被人杀害?”

说着话,他便把目光挪到了杨从义身上。

杨从义摇头道:“阿郎,我与扎布苏不熟悉。

他是乌尤的人,我很少与他接触。加之大家的习惯不一样,所以更很少一起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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