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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唐(123)

说起话来更是盛气凌人,似乎根本不把郑言庆当一回事。郑言庆眉头一蹙,淡定笑道:“麦公子,我不明白你这是什么意思。”

麦子仲脸色一变,似要发作。

但旋即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明人不做暗事,郑言庆,我看你不顺眼!之前我要杀你,是听人说你非礼了翠云小姐;可我听人说,你午后与翠云小姐在大定酒楼谈笑,想来之前那些说法,全都是谣言……即便是谣言,我还是看你不爽。

我顶讨厌你这种穷酸书生,仗着一副好皮囊,能写两笔好字,作两首酸诗,就沽名钓誉,自以为有多了不起……所以我不想在洛阳在见到你,你自己做出选择吧。”

其实说穿了,就是这位麦公子吃醋了!

只是他用这种方式来挑衅,郑言庆断然不会向他低头。

且不说言庆还要留在洛阳拜师,就算没有拜师这件事,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麦子仲当着这么多人如此嚣张,郑言庆如若低了头,以后有如何在洛阳立足呢?

“麦公子,你太霸道了吧。”

麦子仲马鞭一指,“小爷我就是这么霸道,在长安是这样,在洛阳还是如此。”

言庆冷笑道:“麦公子,听说过天地君亲师吗?”

“啊?”

“此乃人之五常。除天地之外,能喝令我离开洛阳者,只有三个人而已。一是当今圣上,二是我之父母,三是我之师长。很可惜,你并不在这三个人之中,所以也没有资格,让我离开洛阳。”

言庆稳稳端坐马上,面带嘲讽笑容。

周围的人听完郑言庆的话,有人立刻大声叫好。三纲五常,是汉朝董仲舒所列出的人之伦常,也是读书人引以为自豪的根本所在。言庆这一番话,倒是正迎合了他当年做出‘士甘焚死不公侯’的刚烈秉性。许多书生听见,忍不住连连称赞。

麦子仲的黑脸,腾地一下子红了。

不过不是因为羞愧,二是因为愤怒……

“郑言庆。小爷好言好语的劝你,你竟敢辱我?”

言庆也收起了笑容,冷声道:“麦子仲,你嘴巴放干净些。你又算什么东西,开口小爷,闭口小爷?若非你运气好,有那么个当强盗的爷爷给你撑腰,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长安小霸王?我呸!尔可知何为霸,何为王?

有天下者,为王;诸侯之长,为霸。

你不过一悍匪后裔。也敢妄称霸王两字?你可知,敢为霸王者,盖天子圣人也!”

郑言庆这句话说的可是够狠,够毒!

他很清楚,对付麦子仲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哥,好言好语反而会被当成软弱。

你算什么东西?你爷爷当年在南方也不过就是一个悍匪而已,你也敢自称霸王?

你一没有天下,二也不是诸侯之长,你有什么资格?

言庆这番话说出来,就算是麦铁杖听到了,也不敢跳出来找他的麻烦。

麦子仲本就是个不读书的人,论口才那里是郑言庆的对手。他也不是不知道轻重,对言庆的话,更不敢做出反驳。黑脸成了紫色,只气得是哇呀呀暴叫不停。

“郑言庆,我不与你做这口舌之争。既然你要找死,那小爷就成全你!”

说着话,麦子仲锵地拽出一柄明晃晃,光闪闪的后背长刀。他这柄长刀,式样与普通横刀相似,不过刀嵴却显得比大多数横刀好厚一倍,使得刀刃更显锋利。

长大约有一米二左右,看那分量,少说也有三四十斤重。

刀口不同于普通的刀口,是呈现出一个菱形的锋刃。也就是说这柄长刀,不仅仅适合噼砍,更能施展出一些小巧灵活的招数。郑言庆跟随王正学习刀法的时候,曾经听王正说过:但凡一些形状独特的兵器,必然有其独特的招法,需小心谨慎。

郑言庆脸色一沉,冷声道:“那我就在此候教了!”

从麦子仲的兵器来看,这家伙绝对属于那种臂力雄浑之辈。

言庆刚领悟出了明劲的奥妙,胆气也颇为雄壮。既然这麦子仲咄咄逼人,那就只有撕破脸皮。

他二话不说,从马鞍桥上抽出大横刀来。

本来,自从上一次在长夏门和裴行俨发生了冲突之后,郑言庆不是很愿意携带兵器。

兵器在手。有时候难免就会激化矛盾。

可是昨日沈光要他多小心,所以出门的时候,王正一而再,再而三的要他带上兵器。

麦子仲不怒反笑,“郑言庆,你好胆气……来洛阳后,小爷还是第一次见人敢还手。”

郑言庆说:“在下虽无缚鸡之力,但大丈夫威武不能屈,亦要与你血溅三尺。”

言下之意是说:你也就是欺负那些比你弱小,而且还没有胆气的人。

麦子仲连连冷哼,突然间一催战马,纵马就要向郑言庆冲过去。周围那些随从,非常配合的唿啦啦向后退,一下子让出了一个空间。看样子,麦子仲倒不是个以多欺少的人,只看他那些家将的行为,就知道平日里,他的约束非常严格。

大横刀在手中一翻,扑棱刀口向前。

不过就在麦子仲的乌骓马眼看着要冲起来的一刹那,只听一声尖锐的历啸声。

一抹光毫陡然在空中出现,蓬的射在麦子仲马前的地面上。

乌骓马受惊,希聿聿一声长嘶,前蹄抬起,一下子直立起来。也幸亏麦子仲的马术精湛,连忙挽住缰绳,把乌骓马安抚下来。他勒马而立,面露惊怒之色。

“那个混蛋敢……”

他本想说,哪个混蛋敢偷袭我?

可刚出口一半,麦子仲好像见了鬼一样,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咽回肚子里,脸上露出一抹畏惧之色。

人群刷的分开,郑言庆横刀看去,只见一名白衣男子,骑着一匹瘦削老马,悠悠然行过来。他手中持有一张巨弓,比之普通的弓要大出一号。马背上挂着两个黑虎皮鞣制而成的胡禄,里面装满了箭矢。往脸上看,高鼻深目,颌下一部短髯。

身穿素白色长袍,看上去带着几分落魄之态。

此人身后,跟着几个健卒,一人怀抱一对钢鞭,一人手持一杆沉甸甸,有鹅蛋粗细的马槊,一人手中捧刀。

白衣男人略显醉态,眼睛半眯缝着。

虽然一句话都没有说,可是郑言庆却能感受到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威压。

把手中巨弓递给了一个健卒,白衣男子露出一抹笑容。

“麦子,又在惹事生非?”

麦子仲连忙翻身下马,不仅仅是麦子仲,连同跟着麦子仲的十几名家将,也都下马跪地。

“鱼爷爷,麦子怎敢惹事生非?”

郑言庆不由得感到奇怪,心中犹在思忖:这好像雄狮一样的男人,究竟是什么人?

“麦子啊,你也不小了……”

白衣男人叹了口气,“大将军在汝南为官,你就不能让他少为你操点心吗?”

“我……”

不等麦子开口,白衣男人扭头向郑言庆看去。

虎目陡然圆睁,闪烁出一抹晶亮的光。须发贲张,言庆可以感受到那扑面而来的威压。胯下玉蹄俊希聿聿嘶叫,连连后退。马儿最为通灵,似玉蹄俊这种宝马良驹,更是有着超乎于人类的敏锐灵觉。它的反应也证明了,白衣男人的强大。

“是一匹好马,只可惜未经战阵磨练,少了几分倔性。”

白衣男人突然笑了,用手一指郑言庆,“你这娃儿的胆子可真不小,居然敢当众称唿那老东西为‘悍匪’。如若那老东西听到了,恐怕不晓得会有多么得意。”

他说的老东西,毫无疑问就是指麦铁杖。

敢这么称唿麦铁杖的人,想必这地位不属于他……

郑言庆警惕的看着白衣男人,没有说话。

白衣男人说罢,又向麦子仲看去,“麦子,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麦子仲一怔,向白衣男子看去,轻声回答说:“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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