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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时有歌(7)

作者: 续昼寻春 阅读记录

一旁认真听课做笔记的林年听见这话,手指微顿,眼皮垂了垂认真道:“说不定人家就是喜欢这个专业。”

“快拉倒吧。”

宋浩洲往后仰了仰头自信道:“不是我说,就这专业估计也就我们年儿是真心热爱了,你说朝哥能喜欢?你看他上专业课那样能有多喜欢。”

上次打架那事之后,没听见网工那几个孙子再敢嚣张贬低,宋浩洲心里直对着覃朝竖大拇指,多少有点膜拜和佩服的意思,连称呼都变了。

林年倒还真望覃朝那看了一眼,男生侧颜凌厉,耳朵上挂着只蓝牙耳机,拿着手机丝毫不顾忌前面的老师就那么明目张胆地翻着。

看起来确实不大像是喜欢上这个课的样子,可他明明记得刚开学那会儿几个人在宿舍打招呼的时候,覃朝和自己一样第一志愿就是测绘来着,若是不够喜欢又怎么会放着高分不报其他的专业。林年眼神有些沉疑。

覃朝没在意那几人讨论的是什么,拿着手机手指一直停留在和随歌的聊天界面上,时不时点开对面发过来的一条简短的语音,听了一遍又一遍。

“阿朝长得嘿撑投,我嘿喜欢侬呢。”

随歌一个早上就从两位那学来了一句方言,刚学会也没顾忌有由头没有,便忍不住分享给覃朝。

直白的方言,被她用不熟练的语调念出来,又软又娇,少了那股直生生的味儿,却也勾的覃朝心里直痒痒。

他的阿随怎么能这么会拿捏他。

第4章 云泥 蛊惑人心的嗓音勾的她思绪都发迷……

覃朝喜欢极了随歌那口嗓音,平日里说起话来温柔舒缓,颇具江南小调的平和,可他也承认,他更偏爱某些时刻随歌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娇腻,而那份娇腻也只是属于他一人的。

独念的想法一旦萌生,便像野草一样疯长,覃朝纵使它们蔓延,毕竟笃定了随歌总归是他一个人的。

第一次见她,她满是柔意地告诉他:“纹身很疼的。”眼神写满的担忧让他觉得她好像是真的在为他担心。

那是这么些年来,第一次有人会担心他疼,覃朝当真了。

第二次,混乱的打架场面,他一身戾气站在暗深的巷子,周遭躺着他收拾的一地“垃圾”,随歌就站在巷口。

当时他是什么样呢,覃朝记起来了,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不防备挨了一棍,破开的伤口鲜血直淌下来,嘴角也挨了一拳,不用多想,他就知道那时的自己该是有多狼狈和渗人。

瞥见随歌那一刻,他下意识的想法竟会是惧怕,担心随歌会不会觉得他让人厌恶,毕竟好心关心的人似乎肮脏的不值得她那样做。

就在他任着那思绪溃漫学着接受时,随歌竟朝他走了过来,没有流露出厌恶,也没有恶心,反而是牵着他的手,半哄道:“要和我回去吗?”

像是心脏被人锤了一拳,不疼但又酥麻的憋胀,想要渴望更多。覃朝生平第一次知道心动到底是什么感觉了,他到底是抓住了那个朝他伸出的手,不经意间攥的力道愈发大了起来。

和随歌在一起,看起来像是顺理成章,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藏在心里的那些阴暗的念头要被重新袒露见了光明是有多漫长和难耐。

随歌说起来是个含蓄的人,在发过去那条语音过后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不好意思,好在覃朝没回她,她倒是松了一口气。

坐在店里缓了一会,脸上的燥意刚下去,便听见咋咋呼呼的声音传了进来。

凌岚化着浓艳的妆,穿了个短款上衣和热裤,打扮得格外潮辣,风风火火地进了店里。

“鸽子,快给我来杯水,干死老娘了!”

随歌见她这副样子连忙倒了杯水递给她,嘴里关心道:“你这是又通宵了?”

凌岚不客气地一口气灌了一杯水,摆了摆手,喘着气道:“别提了,刚下班,这活真他妈不是人干的。”

随歌一边嘱咐着她慢点喝又忍不住道:“老熬夜不怕秃头啊,实在扛不住要不再找找别的工作。”

“可算了,秃着头数钱我也乐意。”

凌岚张口打断道:“这活儿来钱快,再说了就我破文凭能找到什么好工作。”

凌岚是个极其现实主义的人,没什么浪漫幻想,就觉得这社会钱比天大,好好赚钱那才是正经事。

刚从职业技校毕业那会儿还想着找个专业对口的好工作,可后来硬生生被这学历现实的社会把那股心气儿给磨灭了,干脆也不想了,现在也就晚上去酒吧卖卖酒,虽说听起来不是什么正经工作,可业绩好的时候来钱也不少,她倒还算满意。

不知道是不是那句破文凭,随歌脸上的表情一时有些微怔,下一秒便又掩盖了下去,可就那还是被凌岚给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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