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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狼崽男友(1)

作者: 黛梦施 阅读记录

《年下狼崽男友》作者:黛梦施

文案:

写过无数小说剧本的天才女作家米乐,怀疑自己深陷自己的小说中,而立之年遇到粘人可爱却又狼性十足的年下狼崽。

究竟是一时兴起,还是情深似海,一场场考验走过,伤痕被慢慢治愈。

不被大众认可的姐弟恋,却是相互救赎的关系。

在这纷乱的娱乐圈,他们相遇了,晚了点却还来得及。

第1章 楔子

“楔子”这个词,在我们那个年代是每本小说都有的,所以我非要在我写和我老公的小说里加一个“楔子”。当然我老公是不会理解的,他看书少是一部分原因,另一部分的原因是,他那个年代的小说都是突然开始突然结束,说不定啥时候就“太监”了,自然没有什么楔子也没有什么结局。

此刻我要提醒你,万一哪天我和我老公离婚了,说不定这本小说就“太监”了,毕竟我俩的感情向来都是众人所不看好的。

先不说这个,既然是个“楔子”,那就讲讲我和他发生故事以前的事。

不知道你听说过一个说法没有,一个女生跳远的距离就是她男朋友的身高,而我直到大二最后一次跳远,也没有突破一米。

那时候我被所有人嘲笑,说我的男朋友以后一定是个矬子。不过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毕竟我大二的时候,我老公的确身高不到一米。

我十几岁的时候,信息大爆发,整个娱乐圈天翻地覆,饭圈争霸,再到后来一年的时间,一次“清朗”行动,又让娱乐圈另外一番景象。而我乘着信息大爆炸的风,还有填补“清朗”行动的缺口,成了网络作家。

我二十岁,我的处女作《一诺倾情》登上网络排行榜榜首,时至今日也是言情榜第一名。那之后,我成了小有名气的网络作家,后来机缘巧合之间我慢慢扩展版图成为制作人和编剧,最后成立了自己的娱乐公司——忆文化,成了圈里神秘的幕后老板。

而我和他的故事在我三十一岁才开始,那时候他刚有名气,算是圈里的新锐艺人。而我坐拥圈里实力最强的娱乐公司,是外界传闻中最神秘的老板,在圈子里有一定的话语权。而他那时候只有十八岁,靠着他的天赋正在改变娱乐圈的风向,成为很对人的威胁。

就在我们都不适合谈恋爱的年纪,我们相遇了,并且高调的让所有人见证了我们狗血的爱情。我们遇见的有点晚,但还好,我们遇到了。

那以后的种种就是我要和你们讲的故事,看起来荒诞,却是我和他的故事,我也终于相信预言的存在。我和他的故事像一本老套的00年代言情小说,但我们的故事就真实的发生在了我们身上。

第2章 第一话:突然缭乱的湖水

我,米忆乐(天哪!我自己的小说竟然用了一个这么老套的开场白做介绍,真是无奈,但我觉得这样才能最舒服。),忆文化有限公司老板,被如今饭圈称作最神秘的总裁,与上一代活跃在电视和网络的知名总裁不同,我一直是一个隐身于娱乐圈幕后的神奇存在。

我的神秘当然不只是因为我藏的好,还因为在众人面前我除了忆文化的老板以外,还有其他的身份做掩护,其中一个就是同样神秘的作家米乐。

在很多书迷眼里,米乐应该是一个穿着女人马甲的四十岁大叔,有点偏古龙的英雄主义。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一开始出现在他们面前的米乐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女,即使是如今,拥有几十本畅销文学的我,也满打满算只有三十一岁。

年少时为了抓住机会,“米乐”这个笔名下的很多作品版权都签出去了,如今拥有绝对资源的我想要把这些尘封的书一一启动,让我的书可以成为具象的影视作品。这是我年少时的梦想,我希望可以实现。

这其中,有两本是我一直的念念不忘,一本是成名作《一诺倾情》,一本是我的第一本完本仙侠《宫阙恋九幽》。由于《一诺倾情》的版权所有公司之前被我成功吞并,所以我最近的主要工作重心就是这本书的拍摄工作。

可能是最近过得比较安逸,我决定用娱乐圈打工人米忆乐的身份亲自推进小说拍摄成电视剧的项目,这本书里写了一个我爱了十年,却从未拥有过的人,结局是好的,在这本书的世界里。

你真的参与过电视剧制作,你才会知道,拍摄不是最难的,选角才是项目推进中最难的部分。即使作为老板,拥有绝对话语权,我也不能完全随心所欲。

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女主我已经被要求启用新人斯茉,男主以我本来的想法我是想邀请丁橙的,只是他没有答应。哎,毕竟是现在炙手可热的男演员,而我的这个项目的确小了点,且只是偶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