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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她拳头硬了(15)+番外

作者: 亚洲人的鱼 阅读记录

抬头暴雨阴沉,脚下泥水仍在滑动,显然是要二次滑坡。值得庆幸的是,我很快望见了一处山洞。

“就在这里等雨停吧。”

我坐下,裴铮却先脱了衣服,随手一丢,而后奇怪看我:“你不难受吗?”

我当然难受,身上衣物浸透雨水覆满软泥,沉重黏糊还带土臭,但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是个女的。

于是我锁紧眉头:“这件事情,我要好好想想。”

我自己倒觉得无所谓,可约莫八岁时,我因光着膀子和人干架,被老瞎子一顿戳脑门。兴许是他那尖长的指甲确实好疼,此后,我便再不随便脱衣服了。

同时,正规军貌似有条“禁准女眷”的规定,后果还挺严重。

话又说来,我寻思自己根本没胸,就算脱了衣服,这平坦、这昏暗……十有八九是看不出的。

然而,当我终于做出决定,裴铮已然在望洞外雨幕:“等会儿你觉得我们是去和大部队汇合,还是直接自己找?”

他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我们如今已到了目的地。而小队接到的任务也不是别的,是擒拿逃犯。

据说,这名逃犯就藏在这片山头,我和裴铮先前落后几步,便是源于他发现了些许异样,而兵长或是看见了他与其他士兵打成一片的场景,于是并不采纳他的提议。

我本就是被拉过来的,眼下自是开口:“看你,我都行。”

裴铮因此拍了拍我的肩:“祁红,你真是我的好兄弟。”

因为这话,当夜篝火旁,我将烤好的兔子腿递给了他。

作者有话说:

先把今天这章更了,因为今天2年前的文入V了说不定能带那么点收藏呢TUT结果点开来一看还是凉凉

第9章

这片山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虽说暴雨歇息天朗气清,但搜寻起来并不容易。就这样,几日野外生活过去,裴铮对我肃然起敬。

“祁红,你实在太能干了,没有你,我一个人根本不行。”

“我现在才切身体会到,一个男人的沉稳气质需于艰难困苦中沉淀磨砺,我定要向你学习!”

我正削着木头,闻言不好意思地挠头:“也没什么,我打小就是野生的,慢慢就会了,你也不赖,我只做了一次陷阱你就能看懂……”

说完一通,我发现自己似乎话变多了,可我却不觉得有何不妥了。

翌日,我和裴铮终于找到了线索,然循着血迹斑斑一路去寻,地上是一具具残缺的尸体。

“这……”裴铮脸色不好,该是第一次见着这般血肉横飞。

我蹲下观察,见伤处撕裂,四趾脚印纷乱,笃定:“是狼干的。”

深山老林,定然野兽出没,若非我凭着经验刻意避开,我和裴铮也得遭殃。

这些死者并非我军打扮,这世道乱军丛生,也不知他们归属哪方势力。

总之,我捡起残肢中的一刀一枪,把枪一抛:“给,防身。”

由于那枪杆还黏着根断指,裴铮的神情顿时愈发僵硬。不过,他终究是将其握紧,逐一看过这片残肢。

我知道他是在克服畏缩,而我此刻甚是忐忑,因为这里的血迹额外新鲜。

有时候,我宁愿自己的直觉别这么准。当第一双幽绿的眼睛出现时,我明明已经迅速冲了上去,却还是没能阻止那声长啸。

“嗷呜——”

于是狼嚎成片,霎时间草丛乱响,黑影蜂拥而上。

然刀刃凶狂,枪尖锋芒。

“你和野兽打过?”

“偶尔秋狩,我会一个人试试手。”

我与裴铮短暂贴背,而后各自腾身,挥刀动枪。

斩下獠牙尖爪,我见一只青面灰狼立在一块石头上,森森目光俯瞰底下,不时嗷呜几声,仿佛传达指令。

毫无疑问,这是狼王。只要杀了狼王,群狼无首,便会自行退散。

“我去弄死它。”

这一次,我和裴铮没有贴背,而是并肩。因此,我看见他一擦脸上的血,眼中凛然寒光。

这会儿狼群似是被我俩气势所慑,“呜呜”着没敢上来,我便也得空抹了下刀身:“弄死它的可能不是你,是我。”

“要不比比?看谁先杀?”

那枪尖陡然挑出个花,明明现下情势危险,但我忽觉意气风发,只快意横刀:“各凭本事!”

最终,枪尖戳穿了狼王的脑袋,群狼夹着尾巴逃跑。

“看来是你赢了。”我此时已然砍了许久的狼,正想把刀放下歇息一阵,不料却被攥住手腕。

“不,我输了。”裴铮盯着我的胳膊,确切地说是那被獠牙咬出的血洞,“若非你为我挡下,我不仅近不了那狼的身,还会被扑咬致死。”

“一点小伤,没几天就好了,不用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