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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祖国的复兴而奋斗(20)

作者: 百里流川 阅读记录

“报警,必须报警,我这就去……”

周晴:“老师,我已经报了。”

沈熠:“我给妇联打了电话。”

还请了妇联?妇联喜欢发报纸上电视,这会不会闹得太大?

班主任谨慎惯了,觉得有些不妥。但看着沈熠的伤痕,对上周晴期冀担忧的目光,她没法说出“你不该这样”之类的话。

沉默中,警署和妇联的人一齐赶到。

见到警察,最激动的是刘太太,她躲在警察的身后,哆嗦道:“阿Sir,她不是人!她是大力怪!她要打死我们!”

阿Sir看了一眼她指的对象,正在被校医包扎伤口的沈熠,满身挂彩的女孩,疑惑的问道:“不是吧?你们打她还差不多。”

那两个保镖疯狂摇头,“阿Sir阿Sir,真的啊,你看我……”

两个人撩起衣袖裤腿,展示自己的伤势。

因为嘴里也受了伤,他们说不清话,含含糊糊,很是吵闹。

阿Sir掏了掏耳朵,“Stop!吵死了,一个一个来,搞得跟乌鸦叫一样,难听死了。”

两个大汉口齿不清,只有刘太太断断续续的讲了出来。

但听完,阿Sir还是不信,毕竟面前这三人好皮好肉,看不出挨打的迹象。

阿Sir转头询问沈熠。

因为刘太的巴掌,沈熠说话时嘴巴也疼,但她情绪稳定,咬字清晰,讲得很清楚。

她是个瘦弱学生,浑身是伤,加上她说话有理有据,也更加愿意让人信任她。

阿Sir又问了周晴和班主任,她们自然是站在沈熠这一方,指控刘太太带人入校殴打学生。

阿Sir觉得可以结案了,但妇联干事却是一脸的凝重。

“阿Sir,等一等,我还有话要问。

刘太太,对沈依依刚才所说的话,你有什么要反驳或解释的吗”

刘太太一脸的愤恨,“当然有!是她打我们,不是我们打她!我们要申请赔偿!”

“还有别的吗?比如她在你们家做工的事。”

“没有别的。我跟你说,她就是个养不熟……”

妇联干事,清了清嗓子。

“既然你没有补充的了,那我就来补充一下。

刘太太,根据沈依依刚才的陈述,我们发现你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违规用工。

港城禁止雇佣十三岁以下的童工。当然,儿童艺人可以在监护人的允许下从事相应工作。但你的工厂属于制造业,不符合用工条件。

2、阻碍港城普及义务教育。

雇佣条例规定,十三至十五岁的童工,必须完成中三课程。沈依依这个月才开始上课。

3、超时用工。

雇佣条例规定,十五至十八岁的青年,每星期只能工作六天,每天最长八小时,总工时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且工作时间必须在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 7时之间。但沈依依常常在夜间做工。”——①

“根据以上行为,你需要缴纳五千到一万元的罚款。”

刘太太慌了,她没想到招个佣人还会惹出一大笔罚款。

“怎么可能违法了?她是自愿来的,是她爸爸送过来的,我们没有逼迫她。”

周晴握住手里的拳头,讽刺道:“这都什么年代了,哪有人自愿来当佣人?你以为你家是皇室呢,有人上赶着当奴婢。新时代,就要依照法律办事。”

“你让八岁的沈依依给你们家当佣人,进工厂做活,那就是违法的。”

“雇佣条例是68年颁布的,已经宣传了十九年。你说你不懂,是想怪港府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好,还是根本没把它放在眼里?”

班主任这话一落,阿Sir看着刘太的眼神就变得十分不善。

他是维多利亚人,自然不高兴市民对当局不满。

刘太太一时语塞,不知如何辩解。

阿Sir冷漠的开口,“刘太太,跟我们去警署吧。你可以先跟家里打个电话,通知他们准备好罚款。”

说到最后一句话,他难掩语气里的兴奋。

“同志,等一等。”沈熠追上妇联干事,“我的身份证还被她扣在手里……我想参加明年的文凭试。”

干事温和一笑,“我们会帮你拿回来的,好好学习。”

第二天下午,沈熠就拿回了自己的身份证。

那一刻,她感觉身上那道无形的枷锁彻底消散。

她获得真正的自由了!

周晴得知后,在第一时间恭喜了她,还不忘怂恿她买股票。

“现在你有证件,可以开户了。”

沈熠:“不开不开,就不开。”

她是坚定的拒绝了,但班上其它同学却跟风了。这部分人,一方面是出于大家都在买,我不买我落后的心里作祟,其次是电视报纸上铺天盖地的暴富信息,不买就赔钱,买了就是挣钱。这种情况下,很难不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