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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和气运之子比金手指/快穿之手持通关剧本(475)

作者: : 诸葛龙虾 阅读记录

就是这样一个在别人眼里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墨家掌权人,居然会为了一个叫林简的女人,心绪起伏,如此在意。

女人的第六感是最强的,尤其是沈安怡这种聪明的女人。

她看的出来,墨池琛已经对林简上了心。

“吴伯,您跟我讲讲这些年,阿琛的事情吧。”沈安怡转头对管家说道,“我想多了解了解他。”

在吴伯的心里,沈安怡是曾经无数次帮过墨池琛的人。

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有什么坏心思呢?

于是,他就把墨池琛这些年的情况,一五一十全部告诉了沈安怡,包括半年前,替身林简的事。

沈安怡听完之后,问道:

“您的意思是,那个林简,是阿琛太想我,找的一个长相酷似我的替身?代替我陪在阿琛身边的?”

“没错。”吴伯点点头。

沈安怡的笑容逐渐变得讽刺起来,她跟吴伯道了谢,然后离开了墨池琛的别墅。

在离开的车上,她捋了捋事情的经过,然后彻底确定了一件事:

墨池琛已经爱上了林简,却不自知。

什么狗屁替身?

在她看来,都是借口!

她不过是出了个国而已,既不是去了外太空,也不是不在人世了。

墨池琛要是真的心里有她,掌权之后第一时间去国外找她不行吗?

对他而言,机票又不贵,更何况,他还有私人飞机!

多简单的一件事,直接把她带回来,让她这个原版正主陪在他的身边不好吗?偏偏要跑去找个什么替身?

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或许在他看到林简的第一眼,就是见色起意,只不过给这件事套了个“替身”的幌子,显得他多么深情罢了!

呵,男人!

沈安怡想通了这些事情之后,就知道自己在墨池琛心里,是个什么地位了——

或许有年少时的感恩和滤镜,但绝对不是非她不可。

更有甚者,她还没有林简重要。

不过,她并不在意墨池琛的心在谁的身上,也不在意墨池琛究竟爱谁,她要的不过是锦衣玉食的好日子罢了。

沈家破产之后,她跟着家人在国外颠沛流离,吃了不少苦。

所以对她而言,重新过那种上流社会人上人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而目前能让她最快实现愿望的,就是成为墨池琛的妻子。

墨太太这个身份,能带给她一切。

既然无法利用年少时的情谊来打感情牌,那她就只有用上这个本子了。

沈安怡一边想着,一边从包里拿出了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

黑色的封皮,看起来很是普通,像是文具店里几块钱一本的那种“notebook商务便笺本”。

这是她在国外的时候,在某个教堂里,一个神父送给她的。

说是可以实现她的心愿。

她最初不信,只把它当一个普通的日记本,可是当她真正在上面写字的时候,就发现了神奇之处:

这个本子,一次只能写15个字,多的字根本写不上去。

而写过字的那一页,会在48小时之后自动消失,本子就会少一页。

这根本不是普通笔记本能做到的。

怀揣着巨大的欣喜,她在本子上试验了很多次,来验证这个本子的功能——

后来才发现,她在本子上写的“期待、祈祷、希望”类话语,在第二天都会变成真的。

比如,她有一次写道:

“希望隔壁那个猥琐的老头子去死!”

然后那个老头子,就在她眼前从台阶上摔下来,后脑勺磕在坚硬的台阶上,当场毙命。

她也曾试过,写下其他的心愿,诸如:

让我重新过回以前的日子。

让沈家再次变得很有钱。

让英俊国的王子娶我为妻。

……

这些愿望写下之后,笔记本的纸张在减少,但是她的愿望却没有实现,她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变。

第344章 白月光替身(08)

在差不多浪费了一半的纸张之后,她总结出规律:

第一,她的愿望必须作用于单独的个体。

比如,“让隔壁老头去死”可以,但“让沈家变得有钱”就不行,因为沈家是一个集体,而不是个体。

第二,这个单独的个体必须是她见过且认识的人。

比如,她见过隔壁的老头,但却没见过英俊国的王子,故而“让英俊国王子娶我”就不行。

第三,愿望的辐射范围不可以太大。

比如,“让老头去死”的辐射范围,就是在她家的隔壁;可“让我变成世界首富”,辐射范围就是全世界,当然不行。

第四,她的愿望必须见血。

比如,“让老头去死”,老头摔在台阶上,头磕破了,这就是见了血;但其他没见血的愿望,哪怕满足了前三个条件,也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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