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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和气运之子比金手指/快穿之手持通关剧本(382)

作者: : 诸葛龙虾 阅读记录

赵月璃并不知道统子是用了符篆,还以为这隐匿的本事,是统子自带的能力,顿时激动的不行。

她一直都知道妖怪神通广大。

可是她从来没见过,哪个妖怪能带着人类,出入捉妖门派,如入无人之境,这等本事如果能为她所用,那岂不是以后她想去哪里都不担心被发现?

这下子,赵月璃对统子热络起来。

原先她只当统子是个开了灵智、还没化形的准妖怪,是可以联手对付剑灵的合作者,现在却是把统子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

在去噬月岭的一路上,她很积极的给统子找食物,对统子有求必应,希望通过喂养的方式,让统子认她当主人。

统子很单纯,那是相对于林简而言的。

事实上,跟着林简穿越了很多世界的统子,在面对外人的时候精明得很,赵月璃给它找的美食,它一点不落全吃下去,然后兢兢业业地配合着赵月璃演出。

但就是不肯松口,认她为主。

可偏偏它又不彻底拒绝,让赵月璃死心,总是留一点余地,让赵月璃觉得,只要她再努努力,就能收服这个黑猫了。

就像是吊在驴子面前的胡萝卜,近在眼前,却永远吃不着。

远程看到这一切的林简:……

“统子,你的心也变脏了,可我还是得说一句,干得漂亮!”

【谢谢宿主夸奖,我会再接再励,向宿主看齐。】

林简和统子猫走的方向并不相同,她一路向北去德城,统子猫带着气运之子一路向西,前往噬月岭。

由于林简这边有车,所以比较快。

当赵月璃带着统子,才走了一小点路程的时候,林简他们就已经到了桃山镇。

战乱之前,桃山镇以满山桃花而出名。

整个山上都种满了粉色的桃花,当阳春三月、草长莺飞的季节,漫山遍野都是盛开的桃花,远远看去就是一座桃花组成的山。

因而才有了“桃山镇”这个名字。

第276章 天才捉妖师(22)

一行七人在桃山镇落脚休息。

若是在以往,只有林简和戮妖门三位师兄的时候,他们肯定随便找个简单的旅舍,将就着住下了。

但宋飞宇一个富家子弟,他的字典里就没有将就这两个字。

“咱们去找个看起来体面点的宅子,跟主人家租借一晚。”宋飞宇说道,“虽说如今是乱世,但大户人家总比小旅社里干净。”

反正不是林简出钱,住哪里无所谓。

于是田明找当地人打听了一下,桃山镇上最体面的宅子,就是黄员外的家,听说是黄员外的儿子在国外学了建筑回来之后,亲自建造的。

房子有别于国内传统的几进四合院。

建造成了欧式豪华大别墅的样式,窗明几净,宽敞明亮,足足四层楼高的大洋房,还是带花园的。

“就这家了!”宋飞宇立马拍板决定。

林简回忆了一下原剧情,那个妖怪B灭门的家族,好像就是姓黄?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可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正好避免了她全镇搜查。

七个人开着两辆车,到了黄员外的大洋房门口。

刚一下车,李传胜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手里的罗盘正在疯狂地转动。

“好浓的妖气!”李传胜眉头紧蹙,“剑凌姑娘,这黄家有问题,里面恐怕藏着一只几百年的大妖。”

对于这些捉妖师而言,妖气越是浓郁,罗盘的反应也就越大。

“啊?我们运气不会这么背吧?”宋飞宇垮着脸,“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能住的宅子,居然有妖怪?”

对付妖怪,林简可不想搞那些弯弯绕绕的,便直接说道:

“无妨,把我给你们的护身符拿好,一般妖怪伤不了你们。厉害的妖怪也无法取你们性命,能给你们留足够的时间等我赶到。”

“这么说,咱们就住进去?”余俊杰问道。

林简点了点头,示意李传胜去敲门。

众人向黄员外家说明来意之后,黄员外便同意了——

首先是因为,桃山镇上有专门待客的旅舍,但这群人却放弃了旅舍,宁愿花费更多的钱,来租住私人的宅子,想必很有钱。

其次是因为,他听说一行人是从玉溪城到德城去的,这中间的路程可不算近,他们几个人就敢这么上路,想必是有本事的。

在这乱世,既有钱又有本事的人,值得结交。

就这样,林简他们一行七人住进了黄员外的房子里,并且得到了热情的招待,甚至黄员外还说要尽地主之谊,请他们吃饭。

对于吃饭这事儿,林简没拒绝。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

“他家有妖怪,我们是一定会帮他把妖怪除掉的,吃他一顿饭有什么要紧?就当时提前给我们付的酬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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