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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444)

手拿开,小孩鄙夷道:“超市一斤十块钱的巧克力你拿来收买我?”

队长问:“他说什么?”

翻译无语道:“给他钱。”

队长摸出两百美金:“美元,买东西。”

小孩一指队长手腕,队长咬牙切齿许久,将手表摘下来交给小孩,小孩再把美元揣到口袋:“跟我走。”

和小孩聊天队长这才知道,这里是猎区,猎区又分了打猎区和陷阱区,陷阱区是专门抓野味,高价卖给赌客的。

三个被电的士兵休息,另外四人出发,两个人一人扛了一个小鬼跟随着走。小鬼心情很好,思想也很简单,一路上采摘果子一边带路。队长拿出指南针看了看,小鬼就一直盯着,队长只好把指南针也送给他。

小孩问:“美国远吗?”

“我们不是美国人。”队长回答。

“你说的不是英语吗?”

“说英语的不一定是美国人。”

“英语好学吗?”

这个问题难度太高,队长亲切问:“你叫什么?”

“杨雄。”小孩问:“你叫什么?”

我叫什么能说吗?队长问:“你们村里是不是有个叫于明的人。”

“于大哥?”小孩道:“有啊,就是他告诉我们,过几天有老外来,见到老外,就扑上去要钱,不给钱就报警。”

队长心中大怒,表面柔声问:“于大哥现在在哪?”

“走了啊。”

“什么时候走的?“

“到村里饭都没吃就走了。”

队长大惊:“当天走的?”

“是啊。”

队长问:“可是每天他都取钱?”

“他从我爸那里借了十万,然后给了十二万的卡,让我爸每天取两万。”小孩道:“阿叔担保,没有问题的。”

队长问:“他朝哪里走?”

“梅乡。”小孩解释:“开车。”

“他开车去梅乡?”

“是啊。”小孩道:“我还跟车一起去了。”

完了,被耍了,于明当天进入杨家沟。一转头就开车回到了梅乡。原本大家以为杨家沟是个安全的场所,哪会想到他转头就溜。队长和蔼问:“他有说要去哪吗?”

“有。”

“去哪?”队长抓到一线希望。

“忘了。”

“那他开的车是什么颜色,车牌号是多少?”

“黑色日本车,车牌号12345。”

还有希望,小孩补充掐灭希望:“车现在就在我们家。”

“什么?”队长疑问:“他没开车走?”

“中国人和美国人交流起来很困难。”小孩道:“他开车到了梅乡,然后就下车了,我爸把车开了回来。”

“他……下车去了哪?”

“上了一辆客车。”小孩补充:“他追上客车,然后上了客车。”

“去哪的客车?”

“a市。”

“……”队长一惊,于明竟然转头回了a市,看来这杨家沟没有什么好查的。队长询问:“是不是结束任务?”

指挥官回答:“万一他乘坐客车,半路下车,有专门的汽车再把他接到杨家沟呢?我们必须控制一位本地人,进行询问。让小孩找到打猎的向导。”指挥官头疼,于明到底在哪?

于明去了哪?是回了a市还是转头去了杨家沟?

都不是。他半路下车,转道c市。现在在l市和b市的交界处的一个小镇。于明同学四眼天机的老家。于明大学时候来过两次。镇外有一座海拔一千三米的犬牙山,山上有几间寺庙,寺庙中有七八名和尚。和尚条件很艰苦,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只有一次的拜神日,收了香火钱添置一些生活用品。有几间大铺是供应给香客住宿,条件不好。但是乐观来点说,毕竟可以吃上绿色食品。所以于明上山了。

原本说大隐隐于市,但是当电视都在播放你照片时候,实在不适合在城市里。于明到达b市后。几次险些被人认出来。所以放弃了b市老窝,决定上山当和尚。这里的和尚年纪最小的四十五岁,都是老和尚,和大寺庙无线网络、上市融资、出门汽车、关门日妞不同,这里与世隔绝。每两个星期,才有一名专门的人送上山一些油盐酱醋上山。

于明很轻易的入住,没有登记身份证,没有询问,于明给了香火钱,说最近事业低迷,想住一段时间躲清静,和尚也没问,只是告诉于明吃饭时间然后给了于明一盒蚊香。

山中雾大,于明清晨推门而出,主要是没电,昨天八点就睡了。推门而出,安详之气扑鼻而来。于明在庙边石头坐着抽烟,一名和尚卷了裤脚在种地,旁边有口不深的水井。安安静静的一个世界。于明不说,他们不问,也不打招呼。小坐半小时,开饭时间到了,稀饭加咸菜。北方的咸菜是大白菜,而南方的咸菜是芥菜,没有几滴油,和尚之间没有交谈,于明也没开口,吃了饭后,于明学和尚们自己去洗碗,放回原处。

这种生活很简单和单调,于明自认自己受不了,受不了没有人和自己说话,受不了没电,没通讯工具,没游戏,没娱乐,没交流。但是偶尔住上三五天,勉强还能忍受。于明刚开始还在想,中国能躲人地方多了去,为什么吴悠悠会被找到。半天以后,不想这些。第二天,于明可以傻乎乎的看这远方,什么都不想的打坐半小时。

☆、第四百一十三章 浪迹天涯(下)

还有最后一周时间,今天的天空非常美,脚下一百米位置,云山云海包围着山不停翻滚,而头顶上是蓝天一片,无一丝白云。于明非常惋惜没有携带摄像器材,这种美景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看见。

于明看手表,时间差不多,提上小旅行包,从石头上翻下来,走人。山上很无聊的,烟也抽完了,可乐喝完了,书看完了,连金刚经都看了两遍。据说将一人关在屋子里两年,扔本圣经,两年后,这家伙看得懂英文报纸。

下午两点到村庄,拦客车出b市到了l市境内,于明用偷来的身份证在县城小宾馆开了间房间,然后洗漱后看电视,上网浏览新闻,发现已经没了自己的寻人启事了。好好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于明继续流窜。今天要去的是渔村。

于明脖子上挂摄像机,穿了记者常穿的马甲,然后戴上墨镜和一顶帽子,活脱脱就是一个摄影记者。这个渔村于明大学时候同寝室四位好友来过一次,这里也验证了于明同学在学校根本没有学习什么文化知识。此渔村有渔船出海,也有本地海产养殖,吃海鲜特便宜。

最后五天,于明离开渔村,前往下一站,l市下辖的县级市。于明来这里,是来悼念自己大学时候那奉献的第一次。于明的学姐女朋友在几个月前嫁到了这座城市,当时给于明发了请柬,于明在南美,没有收到,事后电邮联系了几次。

学姐在城市里开了一家干洗店,她老公有一家小公司,经常有业务在外。于明在干洗店的对面的小吃店要了碗粿条。学姐正在干洗店内的柜台内。变化不算大,丰满了很多,这时候学姐接电话,说了几句后,将食指含在嘴里。于明笑,小妮子偷吃,这动作他很熟悉。学姐来性趣的时候,一边说话,边含手指卷动舌头,是一个很明显的暗示动作。

自己是不是在重走青春路?于明突然问自己。自己这路线明显是大学时候自己节假日当驴友的路线。很危险哦,如果老外破解了自己的过去,那很可能守株待兔。

看来是不能和学姐见面了,一点都没变,这一见面死活得搞在床上去。于明虽然对一夜情不抗拒。还颇为想念学姐的肉体,但是学姐毕竟是有夫之妇。这就涉及道德层面的问题。何必为了一时爽,将自己变成下流人?那下个地方去哪?于明还真有个地方想去,那就是b市的老家,那里有自己生活过十多年的痕迹,也有自己初恋的回忆。可是于明很理智,那地方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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