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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更(218)

“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拖欠胡珊妮老师的报酬。红河是大公司,也没必要为这个刁难原作者。”

老袁不知道连胜为什么对这个新人编剧这么上心。

“我们这么做,恰恰是在顾全两边的面子。”

***

几个月前。

“咱们这么谈合同,会不会太不给对面面子了?”

胡珊妮看完创梦拟出的合同,担心地问。

“我们只是提出我们的合理诉求,他们要不同意,就可以再商量,没有什么面子不面子的事。”

胡珊妮的版权编辑回复道,“你放心,不会崩的。”

可胡珊妮怎么可能不担心?

这可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份影视版权合同,还兼带一份编剧合约!

要不是和创梦签了拿什么“经纪约”,她自己也没什么话语权,胡珊妮第一天就恨不得把版权签了,免得夜长梦多对面突然反悔。

胡珊妮没办法获得主动权后,就放弃了和创梦扯皮,直接躺平了。

抱着“钱付了都付了”的心理,胡珊妮之后什么和写作有关的事情,都直接丢给三十层处理。

《替身少女》之后,胡珊妮在创梦写了两年书。

这两年里,鉴于《替身少女》已经成了偶像剧改编成功的典范,她们公司也因此买下了好几本同类型的小说进行改编,胡珊妮写了好几本玛丽苏谈恋爱的剧情后,实在受不了天天干这个,便从公司辞了职,当了名自由编剧。

从此以后,她也不管写剧本还是写小说了,反正都是写。

有编剧合约?

去联系创梦的人谈。

收入到账了要交税?

麻烦创梦的人帮忙申报下。

能不能拿自己的编剧身份宣传下新书?

只要不烦她,怎么弄都可以。

写的书有人看上了版权?

直接去找创梦……

等等!版权?

胡珊妮刚开始签约创梦时,和很多作者一样,都怀揣着“我的小说有一天被人买走”的梦想。

但想在创梦出头哪有那么容易?

想靠写书“淘金”的作者千千万,绝大部分都还在温饱线上挣扎。

胡珊妮“三万就签约”时得意洋洋自信心爆棚,转全职后的几本书反倒成绩平平,扑的水花都没有,还被人时不时评价“感情戏垃圾剧情平平无奇”,让她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没什么写作的天分。

而且她全职写作后写的两部剧,两个项目都连项目还没启动就黄了,虽然两个项目都赔了胡珊妮一点违约金,但没作品出来,在这一行就等于没做事。

所以这两年,胡珊妮的经历用“屋漏偏逢连夜雨”来形容都不为过,她自己恨不得去庙里拜拜改改运,怀疑是不是自己冲撞了哪路神明。

在这种情况下,突然有公司找上门来买她的东西,创梦还和对方挑三拣四的,怎么能让胡珊妮不心惊肉跳?

“署名权必须要保证,光要署名权怎么区分署名顺序?加一条,只要完成的字数部分超过百分之五十,必须保证第一署名,如果完成字数部分超过剧本的百分之七十,唯一署名。”

“有必要吗?”

胡珊妮问,“我如果签约了,署名权肯定跑不掉我的。”

“万一影视公司又找了一个编剧团队,你得保证自己的编剧价值不被稀释,防止后期就署名顺序扯皮。”

“那,行吧。”

胡珊妮有过太多活全干了没署名或者末位署名的经历了,确实怕被坑。

合同第一遍唇枪舌剑ING……

“分阶段打款的阶段太多了,就二十四集的剧还要分八阶段打款?第一阶段定金,第二阶段大纲分集人物小传,第三阶段出五集,这些都没问题,但后面不能再细分这么多阶段。必须保证合同的第三个阶段完成后,你必须能收到百分三十的款项。”

创梦的版权责编看完合同就直接打回了,“很多项目在第一个五集阶段就黄了,还弄那么多打款阶段干嘛?”

一提到这个,胡珊妮就心塞。

她就是那个第一个五集阶段就黄了后面没继续的倒霉蛋编剧。

合同第二遍你来我往ING……

“剧本的版权不归你,可以转授权第三方,但你至少要有知情权吧?”

“这里没约定修改剧本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你不能跟在后面人家后面天天修改,最好约定下次数。三次,总修改字数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否则天天让你改八百遍,效率太低,有什么问题一次反馈清楚。”

合同第三遍修改ING……

就这样,一个编剧合同,来来回回走了七八回,但创梦还在一遍又一遍的“找麻烦”。

到了最后,连影视公司都受不了了,让办事员上门直接拜访胡珊妮,对她诉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