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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286)+番外

只这么听着,白氏就从中品出了一股血淋淋的惨烈。

她也是见过嫂子、婶子生孩子的,那真是生死一线。要是顺当还好,可是惊悸早产,又请不来郎中,那就是活生生哀嚎等死,而且是一尸两命。

齐妈妈说二少爷以前不是这种性子,以前他是很爱说笑的一个人。

他大概是目睹了妻儿惨死的情形,才性情大变的吧?

白氏心里有些疼,又有点酸。

过去终究是过去了,她相信她不会重蹈覆辙的。

“还有件事情。”白氏说:“也是桩亲事。宏王府郡主下嫁杨探花,贴子都送来了。”

他们家算不得一流权贵世家,跟宏王府更谈不上什么交情。之所以能接到这张贴子,还是因为探花杨重光同他们家老四交情不一般。既然人家给了贴子,那当然是要去的。

“杨探花曾来家中给老太太请安,的确是一表人才。宏王爷这下手是够快的,慢一步,可能就会便宜了别人家了。”

“那位郡主……听说素来体弱,都是住在别庄休养的?”

说起宗室王亲来,妯娌两个都小心了许多。

白氏是没有见过郡主、公主们的,韩氏更不用提了。王府里头的秘事甚多,这位郡主又不是王妃所出,但是既然宏王府这样说了,大家也就都这么信。

没见宏王爷对这个女儿格外的用心?那御赐府第的规制,还有那嫁妆,都快赶上公主的规制了。比如这器物上的鎏金,公主的嫁妆是什么样,郡主嫁妆是什么样,那都是有定例的。宏王爷对这个女儿那是真偏心啊。想必杨探花将来的前程,有这位岳父大人照拂,那肯定是一片光明。

朱家虽然不趋炎附势,可是既然当年就结下了善缘,那得善果也是理所应当的。应酬来往,互扶互助,这都是常事。

“杨探花身世单薄,没有父母长辈看顾,也没有兄弟姊妹帮扶。我听说,四少爷对这位好友可上心了,从房舍布置到那些零碎细节,听说还送了好几个得用的人呢。”

“我也听说了,不过不是送给杨公子,是暂时借过去用用,那边现在缺人手,等郡主进了门,一切妥当了,他们还要回来的。”

韩氏一笑:“到时候只怕他们舍不得回来。”

这也有可能,要是那边赏识他们,把身契一交割,那就不是朱家的人了。在京城里送几个下人实在不算什么,再说以杨探花现在的情形,别人想送还找不着门路呢。

第二百七十章

又林这阵子心事可不是因为大太太的训斥。父亲不能在京城久待,这么短的时间里头要办的事情可不少。妹妹眼见着就要出嫁,又林考虑这考虑那,生怕有什么疏漏――可是做得太周全太热切了,又怕别人看出破绽来说什么闲话。

连朱慕贤都有些酸溜溜地说她,这哪象是嫁妹妹?跟二太太嫁女儿的那干劲儿都有一比了。

又林怔了一下,哑然失笑。

不过这阵子她光顾着忙活,有点儿时间也扑在儿子身上,确实忽略了丈夫。朱慕贤那话里的酸味儿重得都能熏人好几个喷嚏。

又林心里有愧,诚心实意地跟朱慕贤赔不是。朱慕贤虽然嘴上发酸,心里还是理解妻子的。毕竟他自己也没少上心,毕竟好友在京城是孑然一身,蒋学政还在任上,蒋夫人又病了赶不回来。哪怕没有玉林这层关系,他能帮衬的也一定会帮。

李心莲的事情他也已经知道了。说实在的,虽然在于江时见过,还不止一次,可是李心莲的相貌在他的记忆中已经很模糊了,她有多高,眉眼长什么样子,朱慕贤已经想不起来了。大概记忆中最清晰的,就是她嘴唇偏薄,还涂着艳红的口脂,一说话的时候两片猩红的唇不停的开合开合开合……每次见她都代表着麻烦缠身,让人很是心烦气燥。

夫妻俩说了会儿话,朱慕贤还趁着妻子内心有愧的时候趁机讨要了不少福利――早就在图册上看到一个姿势,今天趁机会试了试。第二天朱慕贤走路轻快,嘴角含笑,一看就是心情极好的样子。

妻子还主动承诺,等忙过这几天腾出手来,亲自下厨给他做他爱吃的几样小菜。说起来成亲之前他去李家做客的时候尝到过,刚成亲的时候又林也给他做过几次,那些小菜和点心不管是从卖相、味道,乃至从上头引申出来的寓意都那么令人难忘。后来全家回了京城。事情繁琐细碎,加上后来又林有孕……这些事也就都顾不上了。

如果朱慕贤也是穿越的,那么他肯定会抗议妻子的注意力完全被其他事情转移,导致自己的生活品质以及另一种生活的品质同时直线下降了。

事实证明,委曲求全不是出路,应该奋起抗争,为自己的权益和幸(?)福努力争取,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果然老话就是有理。

已经摆脱十几岁少年身份,为人夫为人父的朱某人毫不觉得自己跟儿子、小姨子争夺妻子的注意力是什么丢人的事,正相反,他沾沾自喜。认为昨天晚上的努力争取以及后来的回报十分丰硕甜美,以后应该多来,常来,隔三差五甚至天天都来那么一回。

中午通常没有回家的功夫,吃了饭有时候能偷空打个盹,忙的时候都是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拿着公文在那儿看。所以杨重光来寻他的时候,朱慕贤得跟宋学士告了个假才能出来。

宋学士也知道杨重光马上要成亲了,年轻有才的探花,跟王爷家受宠的郡主。这桩婚事现在差不多是整个京城注目的焦点。朱慕贤与杨重光念书时就是同窗,又是同榜同年,关系要好,宋学士很是欣赏他们之间这种信义。还是年少的时候好,那时候大家都一门心思向学,特别单纯,结交下的朋友。往往是终身的良师益友。等他们年纪再大些,见多了人心险恶宦海浮沉,见多了人心险恶,就没有这份可贵的真诚了。

“你吃饭了没?”

“还没有,特意来揩你的油。”

朱慕贤笑了:“走,我请你客,街口那家荷香鸡不错,香、酥、滑、嫩四字都占全了。”

因为下午两人都还有事。没有叫酒,荷香鸡确实不错,在小蒸笼里端上来,揭开笼盖,一股浓郁的荷叶香清香里混着酱汁的香。吃这个不用刀来切,两人洗净了手。剪断系绳,再揭开外头包裹的荷叶,一人撕下一大块来啃。

杨重光现在这吃相倘若让那些说他风度翩翩,君子如玉的人见了,一定会惊掉下巴。两手油腻腻的,啃鸡腿啃得那叫一个凶恶啊。

好吧,再君子的人,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小小的,无伤大雅的癖好。好在杨重光在外人面前还是很重视形象的,也就是在朱慕贤跟前不用装。两人实在对彼此太了解了,装给谁看啊?

“还记得不?咱们以前在书院的时候肚里没油水,因为刘夫子食素,弄得咱们都跟着见不着油星儿,后来偷偷买了鸡自己烧叫花鸡?”

杨重光吮着鸡骨头:“怎么不记得?可是看书上说得风雅有趣,跟自己动手来做是两回事,外面都快烧成炭了,最里面还血淋淋的。”

“那是一开始,后来就不就好了嘛。”朱慕贤厚着脸皮说:“再说,圣人都说了,君子远疱厨,可见圣人他老人家也有不会、不能为之事,何况你我哉。”

“后来两回就烧得不错了。”杨重光对他们当初的努力做出了肯定和总结:“起码记得放了盐,而且烧熟了。”

两个人把一只荷香鸡连皮带肉给吃得只剩下了一点儿骨头渣。这店家眼睛最毒,看得出两个人身份不一般,有意巴结,又亲自送了两样这店的拿手菜来,朱慕贤给打赏,店家还不肯收,最后才说了真实目的――想求两人给写个招牌。

朱慕贤笑着说:“这可不是冲着我来的,杨兄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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