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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王妃说此生不复相见(178)+番外

作者: 旌墨 阅读记录

“朕说了,朕喜欢你,你是朕深爱之人。”

叶楚颜:“……”

变态的偷窥是喜欢?

“你想知道,朕为何天生重瞳吗?”

叶楚颜不知道为何那晟提起这个,蹙眉想了一下,她在大丰的时候,曾经听说过,那晟是宫里的一个贱婢所生,具体倒不是很清楚。

她的直觉告诉自己,那晟的重瞳里,一定藏着一个惊天秘密。

“为何?”

那晟顿了一下,似乎在沉思。

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

“转日族的人只有与骨血至亲之人结合,才能生下正常的后代。否则,生下的孩子会天生异类。”

“我的母妃不愿意与她兄长结合,千方百计从转日族逃了出来,因缘巧合之下进了北荣皇宫,被那向天看中后霸占了。”

“那向天见我母妃怀孕,便册封她成为一个小小的宝林。”

“我出生后,果然是个异类。天生异色重瞳,不能正常领会七情六欲,更不懂情爱为何物。”

“宫里人见到我的重瞳,视我为鬼怪。那向天也厌恶我,将母妃和我一起打入了冷宫,任由我们自生自灭。”

“在冷宫里,我的母妃对我极好,只要有一口吃的,她都会先给我。”

“在我五岁那年,她冲撞了那向天的一个宠妃,被那向天当场下令打死了。”

“看到她死在我面前,我哭不出来。我知道我应该伤心,可是我不懂伤心是什么。”

“我只羡慕那向天可以随意杀人的权利。”

“于是,我自请入军营,在边疆历经九死一生,终于掌控了边疆的所有兵马大权。”

“最终带兵杀回皇宫,登上了帝位,将一切握在掌心,踩在脚下。”

“那向天并非暴毙,而是我亲手毒杀的。”

那晟的这番话,让叶楚颜瞠目结舌。

她猜到了那晟不懂七情六欲,没有共情,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

那晟不光杀了自己的兄长太子,还杀了亲生父亲!

他居然杀父弑兄!

这何止无情,简直毫无人性。

她在震惊之余,很快捕捉到一个重要信息,那晟是转日族的后代!

“那你……移魂术……”

她有些语无伦次。

她想问那晟是不是也会移魂术,是不是可以长生不老?

那晟似乎明白了叶楚颜的意思,轻笑了两下。

“转日族的人永远无法为自己族人移魂,而且只有纯正的转日族后代,才能学会移魂之术。”

“那日为你移魂的,是转日族最后一个会移魂术的人。”

“移魂之术是邪术,施术之人第二日必死无疑。他死以后,这世上再无移魂术。”

叶楚颜钉在原地,许久才消化这个消息。

“你……为何……”她居然不知道该怎么继续问,那晟为何要告诉自己这一切。

这些事情太过于诡密。

诡密到若不是她亲身经历,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世上真的有转日族,真的有移魂术。

而那晟,居然是转日族的后人。

让叶楚颜觉得诡密之事还没结束,因为那晟还在继续低声诉说。

“朕早已记不清母妃的长相,只记得她右脚踝有颗红痣。”

“当朕在山洞里看到你右脚踝的红痣之时,朕认为,朕长大了应该娶你为妻。”

“这世上若是有人配得到朕的爱,那就是你。”

“所以,你的确是朕唯一喜欢和深爱之人。”

叶楚颜整个人如被五雷轰顶一般。

心中如油盐酱醋倒在了一起,味道复杂。

打死她都不敢想,那晟真的「喜欢」自己。

这种喜欢,是看到自己脚上红痣后,他强行定义的喜欢。

他不懂情爱,所以他表达喜欢和爱的方式,便是用最拿手的驯服手段来实现。

过程惊悚到让人崩溃。

这个突如其来的告白和真相,比移魂术还让人觉得魔幻。

“所以,你刚登基就去大丰。”

“在宫宴上用荔城换我赤足舞剑,只是为了看我脚上的红痣,确认我就是当年被你拖入山洞的人?”

叶楚颜一语中的,那晟很满意。

他在叶楚颜的耳尖上轻啄了一下。

“果然,只有你这般聪慧的女子才能配得上朕。”

“裴修衍那蠢货连你的名声誉都维护不了,朕却用了北荣的疆土城池为代价来寻你。”

“阿瑾,你可感动?”

叶楚颜不感动,心情简直一言难尽。

这是进北荣皇宫以来,唯一让她死也不敢想的事情。

那晟摧毁了自己的爱和恨,给自己换了身体和名字,让自己体会一人之上的滋味。

原来,这一切的原因,都是一个不懂情爱的邪魔,在表达自己的喜欢。

就像现在,他带自己来看这些,告诉自己真相,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男人极致的温柔,所有女人知道后,都应该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