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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混搭(231)

刚才还不忿的将领们此时都谦卑地笑了起来……

朱啸风伸手端起将军印绶放在我怀里,低声道:“贤弟,朕还是那句话,你肯为国出力,朕是要谢谢你的。”

史存道在一旁道:“皇上言重了,身为洪烈子民,这是迪载应当履行的职责。”

朱啸风笑呵呵地对他说:“自然,朕还要好好谢谢史老元帅生了这么一个好孙子。”他拍拍史存道的肩膀,半开玩笑半认真道,“现在你的军中有了二十三岁的将军,以后就未必不能有三十岁的元帅,你可得加意培养后进啊。”

史存道愕然无语,真要按君无戏言的说法,朱啸风这一句话就顶如是给他定时下了课,由不得史存道不多想,不过老头转念又一想这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随即也就释然,笑道:“老臣遵旨。”

朱啸风看我还穿着一身套头甲,问:“贤弟的甲胄呢?”

史存道道:“哦,微臣已命人去打造了,只是匆忙之际还没赶制出来。”

朱啸风摇头道:“刀枪无眼,现打造怎么来得及,李全,去把朕的金绦铠取来。”

李公公应了一声,不多时托着一个大托盘上来,托盘上摆着一件深红色的盔甲,样式说不出的古怪,只见护肩和胸镜处都有暗纹涌动,镂空的地方由细金丝缠绕,头盔分为六翼,盔缨也作红色。细一看这套盔甲磨损甚多,显然是年代久远之物。

史存道一见这套盔甲先吃了一惊道:“皇上,这可使不得,老臣侍奉先帝时就已见过这套金绦铠,这可是先帝的遗物,非九五之尊不能穿戴。”

朱啸风点头道:“确是如此,不过老元帅有所不知,这套盔甲的第一位主人也不是先皇,乃是咱们洪烈帝国高祖皇帝手下一员猛将所有,高祖戎马一生,有一次深陷敌营,全赖那猛将脱下这套盔甲才得以周全,此后这套盔甲便留在了高祖身边,经过重新上色遗留下来,所以严格来讲也并非是皇族专有,我现在将此甲转赠给迪载,也算物尽其用。”

史存道还想说什么朱啸风冲他摆摆手,对我说:“贤弟,朕亲自为你披甲。”

我只好把身上这套盔甲都脱下来堆在一边,朱啸风率先拿起战裙围在我腰上,随后把护胸从我头上顺下,护胸背后有丝绦,须得从后面系紧,朱啸风一拉丝绦,我扭捏不已,朱啸风道:“贤弟怎么了?”

“呃,没什么,就是不习惯穿从后面系扣子的衣服……”

这套金绦铠样式华丽,穿戴起来也非常繁芜,从头盔到胸甲再到护腕覆手、战裙战靴无一不全,史存道也在一边帮忙,这样都穿了五六分钟才整理好次序。台下数万人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皇帝一个大元帅帮我穿衣服,却也丝毫不觉得逾制,见我穿戴整齐,一起喝起彩来。我在台上转了几个身,心里却渐渐开始怀念起被我丢在一旁那套铁甲来——现在这身玩意好看归好看,也太麻烦了些,而且我先前想要的各种尾巴翅膀固然是都有了,可重量也加了不少,虽然举手投足并没有崩挂,可我保证你要是敢穿着它过日子很多日常需要的行为做不了,首先你绝对不能再随地大小便了,更做不了有伤风化的事情——光那件胸甲要没人帮忙你就拿不下来。再有,穿着这东西你要进深宅大院还行,要是住棚户区,出出进进非得请人搭你一把不可,最后,作为一个现代人我对别人穿过的旧衣服还是挺敏感的,万一以前的主人有皮肤病呢?总之我是浑身不自在。朱啸风在我身周绕了两圈,满意道:“嗯,倒还合身,只不过还少一把佩剑。”说着就要从腰上解剑,我一想到我要是再收了他的剑从今以后就要在一堆旧货的包围下过活,急忙按住他的手,低声央求道:“皇上别这样,真不要了!”

第三章 飘过

说起盔甲,洪烈帝国最普通的步兵制式套头甲规格是镔铁28斤,牛皮两幅,这还不说重步兵和重骑兵的环锁甲,帅台下面的万人方阵中兵种齐全,甲式各异,光这些人的盔甲加起来就要耗费生铁百万斤,可想而知,拥甲百万得有多强的国力。

朱啸风把我拉在台前,小声对我说:“贤弟,现在所有人都在看着你,跟将士们说几句话吧。”

我叹了口气,知道今天我既然把所有人的风头都抢光了,这场演讲肯定是躲不过。

但是演讲这东西是说天分的,我觉得它至少得具备人来疯、话唠、怨妇三种基本素质才行,总之就是得有强烈的倾诉欲和表演欲,我们看现在的穿越小说,主人公被逼到非得当众说点什么的时候还真都能口吐莲花,这其实完全是扯淡,演讲可不是谁都能来的,我就见过一个专写搞笑小说的网络写手在讲台上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嗯啊半天然后用“然后”连接所有没有因果转折关系的语句,那叫一个丢人!

至于我,你让我私下里把一个心理学教授聊疯完全没有问题,可是当众演讲就是另外一码事了,我站在台前,看着下面几万双眼睛就发晕,那都是些什么眼神啊,热切、期待、翘首以盼,就像小孩子眼巴巴地等着大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果,也许是我还不习惯被这么多成年人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警觉道:“你们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又不欠你们钱。”

有人笑了起来。

我一字一句一本正经地说:“我知道你们心里在想什么——这下总算抄上了,有剑神扛着,没我什么事了。”我提高声调道,“我得告诉你们,我不是你们的救世主,仗还得靠你们自己打!”

人们渐渐安静了下来……

这时老妈在我来洪烈帝国之前临别时跟我说的话浮上脑海,我信手拾来道:“一个人的能力再大,终究是有限的,如果你们以为想打赢这场仗靠一个剑神就能解决那就大错特错了,要真是这样,女儿国有苏竞,那她们岂不是早就灭了黑吉斯统一了大陆?可是女儿国现在在费力巴哈地四处结盟也才维持了一个不胜不败的局面,这说明一个剑神管不了什么用。我这么说不是我想撂挑子不干,我是怕你们撂挑子,因为我看各位的架势都有点想当酱油党、红火我一个人的意思,你们要这么想,往小了说是祸国殃民,往大了说是要把性命赔进去的!”

史存道在我边上小声说:“你说反了……”

我不理他,继续道:“也许有人要问了,那你能干什么,我只能说我会把你们当成弟兄,在场的各位大部分都比我大,我就把你们当成亲大哥,战场上有句话叫马革裹尸,我不希望你们中任何一个落得这种下场,我也不希望你们说起死来认为这是一种光荣,让敌人马革裹尸才是光荣,毕竟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我这么说不是要大家贪生怕死,我只是想让你们活着享受胜利,我能为你们做的就是尽可能多地替你们解决掉敌人,也许你以前要对付10个敌人,那么我能帮你减少到9个或8个,但是剩下的事情还得你们自己去做,这就像兄弟俩,偶尔大哥有个柴米接不上顿的时候兄弟还能帮一把,可是娶妻生子这些事最好是还是各干各的,总而言之我就一个意思:勇敢作战,好好活着,不怕死也不找死,大部分时候,我愿意冲在你们的前头,不过可能有时也会犯懒,因为我也是人,我也需要吃饭、睡觉、上厕所,我也不敢保证我会永远和你们在一起,把黑吉斯的王八蛋们打回老家以后,我就准备娶个老婆过日子去。”

台下的士兵们都愕然地看着我,我耸耸肩膀道:“看也没用,我可不想一辈子和你们这帮糙老爷们待在一起——我喜欢的是女人。”

史存道听得差点掉下台去,吹胡子瞪眼地在后面扯了我一把,士兵们看到这幅场景都笑了起来。

我清了清嗓子道:“最后一句话,30年后,当你的膝盖上坐着你孙子,他问你当年和黑吉斯打仗的时候你都做了什么,你可以跟他吹牛逼说,当时爷爷在和剑神并肩作战,那小子还行,不过你爷爷我比他更厉害!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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