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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民国后前任满地(310)

黎昭也觉得丁香名字耳熟,却百思不得其解这种熟悉感从何而来,转头去看母亲的时候,竟差点被对方的苍白面色吓到,连忙低声询问:“母亲,你怎么了?”

“丁香…”

黄夫人已经刻意压低声音了,但她轻颤的唇瓣和打架的牙齿,暴露她当下的心理状态。她说:“丁香就是大夫人。”

大夫人这个词用的不准确,因为黄夫人是小三,应该管丁香叫正妻才是。

正妻丁香,北平丁家的女儿,黎觉予的亲生母亲。

意识到这点后,黎昭顿时感觉自己口干舌燥,像是忽然被丢到沙漠中一样,十分无助:“所以黎觉予,她是回来了吗?”

*关于专有名词,作话有解释

第142章 终归上海(5) 从法国出发去上海吧!……

黎觉予这边有条不紊地生活着, 不知道故意还是天性,竟然已经将幻境中的人忘个精光,浑然不知的远在万里的法国,有人多悲伤, 有人有痛苦。

自从黎觉予走后, 费尔森的身体便一天不如一天了。

他现在躺在那栋房子里, 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失去知觉, 黎觉予走后一周左右,就有神父到场给费尔森做临终祷告了。

神父将床上的老人扶起来, 靠在枕头上,病人无论是头发还是衣服,都干干净净的——托林恩的福, 孤家寡人费尔森被照顾得很好,至少没想象中那么痛苦。

神父在念经。

病床上,费尔森扯开不受控制的嘴角,说:“孩子。”

“舅舅。”林恩靠在床边,数天未合过眼,只有床上病人的动静才能点亮他的灵魂。

“我要死了。遗产协议已经拟好交给律师,底下写好你的名字了。”

费尔森沉重的音调像一根木刺狠狠戳入林恩心中, 令他永远忘不了。

林恩强忍泪意,接二连三的打击令他无法回到最初的开朗,只是说:“我也没想要你…”说着说着, 他又突然哽住了, 只是问:“别走好不好。”

“我不想要你的遗产, 从最初到现在,我只想看你健康地、好好地生活着。”

“所以别走好不好?”

林恩像个央求大人的小孩那样哼哼唧唧,明明他没有哭, 却给人感觉已经哭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要离开他——黎觉予是这样,费尔森也是这样。

神父默默退出房间,将最后的时光留给这对舅侄。

期间费尔森多次昏迷过去,呼吸变得困难,他想要同林恩说话,□□痛苦和令人长眠不起的睡眠却一直在阻拦他,屡屡失败。

直到天色垂暮,日光将近的时候,费尔森才终于安静下来,平淡下来。

他眼睛闪着活泼的光芒,和过去健康模样如出一辙,令林恩一念之间以为费尔森全好了。

两人对视一眼,双方都轻松地笑了出来,费尔森说露出挣扎的笑容,说:“去找她吧。”

没有说名字,但林恩知道是谁。

“我的遗产写好她的名字,带着它去华夏,找到她。”

“虽然我是个连爵位都没有的老绅士,却能用生命换一个好孩子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你带她走,带去百老汇…”

费尔森似乎已经好了,说话语气恢复如初,说起长句子来也不断续。

这样的变化令林恩感到欣喜若狂。他急忙给费尔森倒水,病床上的人已经两三天没喝水进食了,身体恢复起来估计要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没关系,他会陪着舅舅的。

“林恩。”

费尔森扯扯嘴唇,想要伸手摸摸孩子的头,结果才将手从被窝里抽出来,便如同油耗尽一般,从此陷入了昏迷。

于是林恩倒完水,回头就看到舅舅死在病床上,静悄悄的…他先是愣了愣,然后走上前,轻轻摇床上的人,希望对方能给点反应。

当然是没有的。

费尔森软绵绵的身体靠在病床上,安详又无助的脸仰放床头。

一开始林恩还在习惯性地强忍泪意,假扮坚强,直到突然意识到他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了,不需要再装模做样了,才忍不住放声大哭出来。

门外钟声敲响,声音听起来像丧钟。

踩着这阵钟声,毕维斯总算从洛杉矶回到巴黎。

一路上,恭维人无数。

虽然巴黎人人看不起好莱坞,也看不起电影配乐家,但不可否认的是:毕维斯很适合给电影作配曲,而且他还真的成功了。从《法国女孩》到《淘金日记》,他的名字频频出现在好莱坞大片的幕后,美欧两大洲的电影杂志上。

一时间,捞金无数,名声远扬。

仔细来对比的话,现在的毕维斯竟然比年轻时还要红火。

毕竟十九岁的他,只是巴黎沙龙的座上宾,而现在,他却是归属两个国家的宝藏作曲家,在某个行业拥有一席之地的作曲家,还是出过作品赚到钱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