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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夫临门:古代篇(221)

“留下?”

“为你,离歌,还有这里的百姓们,看病。”

“那真是太好了。”

“可是……”薄红浮上了君临鹤的脸,“我……不会做饭……”

我忍不住笑了,正想说话,忽地,离歌慢慢抬起了手,放在了君临鹤地脑袋上,瞬间,我和君临鹤皆是一愣,离歌……第一次碰触我和小蕾以外的人。

我紧张地看着离歌,他看着君临鹤地目光依旧淡漠,他看了许久,然后,说:“谢谢……”

风,猛然扬起,那狂猛的春风,掀起了我们所有人的发丝,离歌垂落的袍袖在那阵风里,呼呼作响。

风停云静,离歌的手已经放回原处,只有那残留在君临鹤脸上的红,在阳光中渐渐晕开,闪耀着一种特殊的,快乐的光芒。

(在很久很久以后,君临鹤总是说离歌当年的这声谢谢,让他获得了从未有过的感觉,这种感觉填满了他的心房,后来才明白这种感觉叫:满足。)

日落西山的时候,我送走了君临鹤正好迎来了小蕾和楚翊。楚翊赶着牛车,小蕾坐在牛背上竟是穿着新衣,漂亮的粉红小裙羡煞村里的孩子。孩子们跟在楚翊的牛车边,边跑边跳。

“夫人,小人回来了。”楚翊笑容满面,牛车已空,“对了,夫人给。”楚翊从怀里掏出了一张银票,是五十两。我将银票推回楚翊,笑道:“吃饭吧。”

楚翊手拿银票,僵立原地,手中的银票在风中飘向。

晚上,我告诉楚翊君临鹤将会在下月下山开医馆,让楚翊拿些钱再盖一间屋子,当然,别忘了他自己的。楚翊皱皱眉,忽然说了一句:“年底可能就能搬到城里了。不过……”他又微笑起来,“村民知道君真人来定会出力造房,兴许可以省下银两。”他笑得胸有成竹。

没想到……他比我还抠门……不过,高兴的是我们这么快就可以搬家了。

第二天,我将剩下的翡翠葫芦交给楚翊,楚翊大惊,说这样半年就能搬到城里,而我的意思是既然要入城,索性在城里开一家大酒楼,将楚翊两年的计划提前,大家一起风风光光入城!

这个决定,让我们全家都为之振奋,也是为了给小蕾,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

正如楚翊所料,村民知道君真人要来这里长住,纷纷出钱出力为君临鹤造起了小屋,兴奋地等着君临鹤地到来。

一个月后,楚翊在君临鹤到来的时候,便入了城,不是别的城,而是南方最为繁盛的青州晏城。没错,我们一直住的地方就是天下粮仓:青州。

楚翊为此准备了一个月,雇了村民给我种地,酿更多的酒。然后,他穿戴整齐进了城,自此,便七天回来一次,汇报他在城内的进展。

例如谁家谁家跟他定了全年的酒。

谁家谁家想跟他做长期伙伴。

哪天他买了地段很好的一处店铺。

说那店铺虽小,却生意极好。

最后一次回来,他是咨询君临鹤自己的脸能否治好,因为那疤影响他的亲和度。

君临鹤爱莫能助地看着楚翊,说只能淡化,无法去除。

于是,楚翊开始戴面具,也是担心自己完好的半边脸被人认出。这生意越大,便越容易接触到熟人。

每一次都会给大家惊喜。例如叫花子是楚翊,所以这第一个娶的男人,也是大家都想不到的一个家伙。

第四集 第七十一章 年夜饭(上)

“小舒,你当真信了那楚翊?”君临鹤展开针包,面带忧虑。他只在我这里,露出真面目。

“恩。”我缝制着一个书包,现在咱的女红,也是一流。没办法,这都是逼来滴。

君临鹤还是很担忧,手扶离歌的膝盖,迟迟不动。

我笑了笑,放下针线:“君临鹤,你放心吧,楚翊这人我了解。”

“既然如此……好吧……”君临鹤挽起离歌的裤腿,“你的确应该与离歌多说说话,最近他恢复地很快。”

“恩。”再次拿起针线。

“小舒!”忽然,君临鹤轻声唤我,我朝他看去,立时,陷入怔愣。只见离歌不知何时取了君临鹤的针袋,从里面抽出银针,慢慢朝自己的膝盖扎去。

手中的针线滑落,双手微微颤抖,想呼喊离歌,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生怕打扰了他。

君临鹤震惊地看着离歌的每一次落针,

“娘小蕾从门外一蹦一跳跑入,我立刻让她噤声,她眨巴了一下眼睛,蹑手蹑脚走到我身边,小声问,“娘,怎么了?”

“你看。”我指向离歌,小蕾惊呼:“哇----爹爹怎么自己在玩?”

“不是玩,是在扎针。”

“原来爹爹也会啊。”小蕾爬上我的膝盖,张大眼睛看着离歌。

开心地将下巴放在小蕾的头顶:“娘一直忘记告诉你。你爹爹其实是一个很厉害地人……”

“哇----”

虽然我不懂针灸,但从君临鹤的表情可以看出,离歌扎的定都是正确的位置,抱着小蕾开始晃啊晃,离歌,你的一些本能,正在慢慢复苏,是吗……

有人失忆了。但依然会做算术;有人傻了,依然会之前的手艺。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我们离离歌的康复,又迈进了一大步。

只是……离歌,你何时能想起我,想起小蕾呢……

春去秋来,离歌这些本能地恢复有利有弊。例如他能自己医治自己的腿是好事,可是有事没事把蛇虫鼠蚁招来就了。。。那次把小蕾和加菲吓地,好几天都不敢近离歌的身。

原本让他吹箫。是为了他康复,现在只有作罢。

楚翊每次回来,衣着变得越来越鲜亮。渐渐有了当初楚大官人的风范,再加上疤痕淡去,长发半遮,便带出了一种欲盖弥彰的特殊味道。竟还有人来提亲了。整个村子的人都在羡慕我捡了个宝,也夸赞楚翊知恩图报。君临鹤见楚翊真地按时回来汇报,便也安了心,认真地给楚翊“美容”。

回来时,楚翊都会问我们为何不穿他给我们买回的衣服,我说穿了行动不便。那些好衣裳材质丝薄。裙摆坠地。在这乡间,不出几日便会破破烂烂了。他笑了。说年底就带我们入城。

对了,现在舍得已经成了他的酿酒作坊,每天都会有人送酒进城,异常热闹和忙碌,甚至邻村地也会到我们的酒坊找工作,直说楚大官人给他们的工钱高,而且准时。

所以楚翊打算在我们入城后,这里依然做酒坊,一来这里离城近,二来此处地水质清冽,酿酒尤为甘甜。

年底的时候,好事连连,离歌在有人搀扶的情况下,已经可以站立,只是,还不会走路,他立在那里,便是呆呆的立着,而且立不久。

君临鹤和我为此大费脑筋,究竟怎样让离歌重新想起走路。最后,我们觉得这件事急不来,还是等他能长久站立之后再说。

年三十的这天,楚翊赶回来吃年夜饭,还给小蕾带来了新衣裳。小蕾穿着红色的大花棉袄欢天喜地,当然,楚翊也不忘给左邻右舍带礼物,尤其是城里的花爆竹,让村民们新奇了好一阵子,直说今年终于也能放上城里的爆竹了。简而言之,楚翊带着这个小村子,奔小康了。

摆上一个火锅,大家围坐在一起,今年吃年夜饭的又多了两个人,就是君临鹤和楚翊。

楚翊依旧把离歌和我当作主人,他为离歌涮羊肉,然后沾好酱料喂进离歌地嘴。这个时候,楚翊总会露出欣慰地淡笑。

“老爷明年就能走了。”楚翊微笑地说着。

老爷这两个字我总是无法适应:“阿翊,下次别叫老爷,叫离公子就可以了。”

“可是……”

“你叫老爷我听着变扭,感觉小离是个老头子。”

“夫人,你……呵呵……”

“还有我,还有我。”小蕾高举双手,“阿翊叔叔叫我小蕾,不要叫小姐,好奇怪啊,不过你可以叫加菲为公子。娘,加菲为什么这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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