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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乡魂(140)+番外

“这首歌什么意思……”静静的房间里传来他淡淡的声音。

“如果你在远方彷徨不定,我的爱会带你回家,如果你追随错误的星星,我的爱会带你回家;

如你曾经发现你自已迷失了,总感到孤独,回头吧,心中有我,我的爱会带你回家;

男孩,我的爱会带你回家……

.如果明亮的光蒙蔽您的眼睛,我的爱将带你回家,如果回家的路上遇上什么困难,我的爱会带你回家;

如你曾经发现你自已迷失了,总感到孤独,回头吧,心中有我,我的爱会带你回家……”

“我的爱……会带你回家……”随风感叹般说了一句。

“随风?”我决定问他,不然心里的疙瘩不解开我会睡不着

“恩?”

“青菸……和我这个样子同岁吗?”

“差不多。”

“那以后……别把我当作她了,晚安。”闭上眼睛,步入那浩瀚的宇宙,现在我彷徨不定,现在我追随错误的星星,现在我迷失了方向,现在我蒙蔽了眼睛,那么,谁的爱……可以带我回家……

“非雪……”

“恩?”

“左晚……我没把你当作青菸,没把你当作任何女人,你明白了吗……”

一滴水,滴落在平静的湖面,那声音如此清晰,“嗒!”一声,如此的空灵,一层又一层的涟漪慢慢荡开。

夜是那么地静,静地只听见随风淡淡的呼吸声。

有件事不想承认,但必须得承认,这小子让我动

“随风?”

“恩……”

“我买了你,你是不是就是我的人?”

“这……是,我是你的人。”

“那好,是不是我让你做任何事你都会做。“是的。”

“好,我知道了,你睡吧,晚上有事叫我。”

“恩……”

随风,我需要你,因为有很多事,我做不了……一个月,只要一个月就好……

第二卷 大风起兮云飞扬 第三十七章 书场

经过昨天的交心,我和思宇的感情更近了一步,她出门不再像以前不打招呼,而是和我拥别,还详细地告诉我将要做什么,到哪里去,末了还说只有用繁忙来逃避诺雷。

倒是北冥在这天早上突然来了,他带来了诺雷的御医,御医要给我把脉,我死活不肯,这若被诊,铁定暴露我的性别。御医见我气色红润也很是疑惑,对着北冥道:“北冥殿下,这位公子一点都不像中毒啊。”

“中毒?”我笑了,“我几曾中毒,倒是北冥兄身份很是奇怪,为何大家都叫北冥兄为殿下呢?”

北冥淡淡地笑了,看了一眼靠在门外的随风,他身上穿的是我的白色长衫,乍看之下,多了几分冷漠。

只听北冥随意道:“先生没有中毒最好,因为昨日在先生的酒菜里发现了毒药,而先生吐在地上的血也含有毒物,北冥不放心,因此才借来了御医,现在看来,是北冥多虑了。北冥明日便会离开邶城,希望下次来看先生的时候,能得到一个可喜的答案。”

我淡淡地笑着,笑容一直撑到北冥离开。我拧紧了眉,这个北冥还真是有点难缠。

“随风。”

“什么事?”他的伤尚未复原,脸色还有点苍白。

“昨晚跟你交手的刺客知道是什么来历吗?”

随风垂了垂眼睑,低沉道:“知道,但我怕说出来你会伤心。”

“怎么会?”我很是疑惑,“你快说,这是命令!”

随风叹了口气。那神情仿佛是拿我没辙:“好吧,他们是红门的人。”

“红门!”我惊了一下,只听随风冷哼道:“没想到水无恨居然想杀你。”

“不是他。”我很肯定地说着。随风脸上挂着嘲笑:“看来你对水无恨很信任啊,他要杀你。你却还在帮他说话。”

我看着有点生气的随风,正色道:“有些事,你并不知道,就是夜叉喜欢水无恨。随风有点惊讶地看着我:“难道是她?”

“恩,应该就是她!”如果这个女刺客是红门的人。那必定就是夜叉,也只有她,完全有理由杀我,这女人守护自己的男人地方法还真是有点极端。难道杀了我,水无恨就会彻底忘记我而爱上她?哎,可悲的女人。

既然知道是她,我反而不怕了,心情立刻轻松不少,整理一下东西。准备出门,然后对着门外的随风道:“今天给你地命令,就是好好休息。”

“那你去哪儿?”他很是担忧地看着我。我笑道:“去书场,放心吧。昨晚你重创了她。她一时半会也不会再来杀我,我会带着如花。”我露出一个让他放心的笑容。

他皱着眉看了我好久。才首肯一般地点了点头。

带着如花去书场,我听思宇说过,书场在郊外,而且规模相当大,说思宇不关心我地感受,其实我何曾关心她在做什么?整天只知道躲在自己的世界里,贪恋平静,现在想想其实自己跟幽闭青年有什么两样?

沧泯对我的打击的确不小,朋友的利用,身边人地欺骗,还有一大堆人的居心叵测,让我应付地疲惫不堪。现在是时候忘记他们,做回快乐的自己,至少别让思宇的心思白费,也该为她做点事情。

如花护在我身后,只是那样站着,就已经“威风八面”,再加上他板起脸,还真有保镖的样子,其实如花平时是一个很爱笑,很憨厚的人。

到了书场,门口的侍卫拦住了我们,说要看通行证,应该就是工作证一类的东西。我说我是云飞扬,他们将我左看右看了一番,然后进去通报。

他们不认识我倒也正常,我从没来过书场,因为之前我从不关心思宇的工作,而我最常去地就是天乐坊,小老百姓不知我是谁,那些达官贵族倒都认识了我。

不久之后,他们带着一位老先生走了出来,老先生向我问了几个关于书册的问题,见我对答如流,便恭敬地将我迎了进去。

老先生是这个场子的负责人,姓于,我也是第一次来书场,工人们都好奇地打量我,但在看到如花地时候,又纷纷退避三舍。呵……人就是肉眼动物。

“真没想到云先生会来啊。”于老先生在一旁引路。

我笑道:“我从没来过书场,今日特来看看,韩爷和宁公子呢?”

“哦,他们在帐房,老奴这就带你去。”

“多谢老人家,秋雨没给大家添麻烦吧。”

于老先生笑了起来:“怎么会,先生您这位弟弟可真是聪明无比啊,他提出了许多改良方案,让我们的纸质更佳,而且,他还提出了一个叫什么流水线地方案,现在我们出书地效率和质量都比之前更快,更好。

还有旧书促销方案,新书推广方案,总之一个接一个主意层出不穷,让我们大开眼界,非但工作没以前累,反而比以前更好更快……”

于老先生在一边赞不绝口,我听着频频点头,人家在夸谁?俺家思宇耶,顿时觉得脸上贴金,不知不觉走路都神气起来。

到底是学营销和企划的,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才是更好地学以致用。

走到帐房地时候,还没进门,就听见韩子尤和思宇争论的声音。

只听思宇道:“我说这个行不通。”

“怎么行不通?”

“如果堆放太多,容易自燃,而且进入梅雨季节,防潮设施跟不上,就容易发霉出虫,人家老板养房,养马,养小妾,你韩爷就养虫。”

正听见这话的于老先生忍不住笑了,笑声引起了里面人的注意,他们看见了我,思宇就迎了出来:“飞扬,你来了,太好了,正好,你来说说,这行不行?”

我被思宇拉进了房,原来桌面上是一间仓库的图纸。

韩子尤指着图纸解释道:“因为现在效率比以前高,所以打算再造一个更大的仓库,可思宇说仓库太大,防潮设施难以跟上,还容易引起火灾,飞扬,这书放得好好的,怎会自己烧起来?所以我不赞同秋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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