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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招娣的重生(143)

李所长和王警官来,除了想看看余自新,也想给他们透个气,让他们安心。

抢劫罪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有持槍、伪装成公务人员和军人、造成伤亡、数额巨大、累犯等几种情况的,刑期是十年以上,最长可以无期。

罗志安这案子,犯罪事实清晰,情节还比较恶劣,先去是闹事,试图勒索不成后跟踪受害人,很明显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抢劫;二是受害人是未成年人,他实施抢劫的地点又在学校附近,引起了大学师生的不安情绪,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光这就足够五年以上了。

李所长还告诉余自新,“这个人前科累累,虽然之前没人报警,但足以证明他会对社会造成更多危害,现在正赶上G市的严打,我们和市局的同志都认为他最少会判五年以上。”

分局同事去在四星电子厂调查时得知罗志安曾因无故造谣中伤女工友受过两次警告,屡教不改。还有一名女工报警,罗志安曾勒索她,金额近三千元。

这要是证实了,那可又得加上好几年。

这么一个坏人,竟然在四星电子厂一直平平安安呆了好几年?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受害者。分局上报市局,等研究结果,要不要继续追查,把这个案子当成案例。

现在电子厂的领导班子正在反省检讨他们的工作呢。

要让余自新说,罗志安这鳖崽子还算有点运道,这要是赶上1996-1997年的全国第二次严打,妥妥十年以上。

不过,他还勒索过一个女工三千块?胆子比她想的要大啊!

天哪,不知道受害者是谁。

第64章 有人欢喜有人愁 你不同意谅解我就不走……

五月三十号是星期六, 又是端午。上午十点多,余自新一家正在后院包粽子呢,就听见一群女孩的笑声, 叽叽喳喳像一群小麻雀飞来了, 王老太太敲开门, “小余, 你的朋友来找你玩啦!”

余自新惊喜地站起来, 是她的室友们!

芳芳娟子,月华丽婵,只有林娇没来。

她和大姐赶紧请大家进来, 徐山平去煮了些芋圆和丸子串请女孩子们吃,又去郑姐家买了汽水雪糕和女孩们喜欢的零食回来。

女孩们参观了小院, 又参观了余自新姐妹的房间,已经羡慕得不得了啦,等看了她和宋诗远开的小店,更是下巴都收不回了。

店面虽然小,可布置的很精致,好像到处都有绿植, 墙面刷的不是白漆, 是一种很好看的浅蓝,余自新说这叫罗宾蛋蓝,是一种鸟蛋外壳的颜色,油漆店里买不到,她二姐自己调出来的,墙上挂了三套衣服,背带牛仔裤配黑色条纹的坦克背心,比墙面颜色再淡一号的连衣裙, 系一条细细的奶油色皮带,海水蓝半裙和乳黄色上衣,每套衣服都挂着不同的包包。挂衣服的墙是用几扇木门改的,门边刷成浅金色,这几套衣服就像被镶在画框里似的。

另一面墙上钉着几排木板架,上面放着各种化妆品,还有小花瓶,小盆栽,最里面的墙边放着两张扶手椅,一旁是个老旧电视机改的柜子,电视只剩下个壳子,里面放着几个小娃娃,像是在过家家呢。再仔细一看,小娃娃们身上穿的正是墙上那三套衣服!

“这也太好玩了!”丽婵和芳芳蹲下来看,“衣服是你们自己做的啊?”

“哇,你这娃娃好可爱啊!市面上都没见过。”

娟子说:“你俩别乱摸乱动!”

“没事!这些娃娃是我在小商品城批发的,美术老师最近讲肖像,我就给它们改头换面了!擦掉原来的五官,再画上去。等会儿我送你俩一人一个。”余自新笑笑,“这里窄小,走,咱们到后院边吃西瓜边聊!”

到了后院,女孩们迫不及待告诉余自新:“你猜是谁告诉罗志安你地址的?林娇!”

这并不稀奇,但接下来芳芳说的,就让余自新不知作何反应了——“警察来厂里调查的时候,林娇报警了!说罗志安从春节时一直勒索她,你的地址也是他逼她说的!”

月华翻白眼,“做戏真是做得一流!回到宿舍还哭呢,说她一直担惊受怕又好歉疚哦……”

娟子骂了几句脏话,“呸!她要是真的觉得对不起你,担心姓罗的找你麻烦,不能给你打个电话提醒一下?这时候报警了!还不是看警察来调查了,怕罗志安供出她?”

芳芳照旧是有最多消息的,“她真的好有心计!她每次给罗志安钱都是去提款机提的,收据她都留着呢!交给警方一查,提款机上不是有监控镜头吗?按照时间一查监控资料,嚯,真的哦,每次林娇去取钱,罗志安这憨鳖都跟着!林娇愁眉苦脸的还哭,出了提款的地方不情不愿把钱交给罗志安,全拍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