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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杀美人(291)

作者: 四月一日 阅读记录

“礼物是赠与者的心意。你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如今两袖清风,就给你弹一首曲子做谢礼吧。”

茶室隔壁就是书房,他拿起挂在墙上的吉他,低头调弦。其实他私下听摇滚多一点,不过给我弹曲显然不能用电吉他。

我以为他会弹一首缠绵悱恻的曲子,结果前奏一出我就笑了,是很熟悉的《小星星变奏曲》。这曲子很长,有将近九分钟,他弹得是变调,弹得很认真。我凝视他安静的侧颜,听着听着,忽然有点想哭。

谁他妈要听小星星啊!

傅白雪你知道么,你整个人都被我彻头彻尾利用完了诶,我让你空等了整整十五年诶——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五年?

你倒是……弹些发泄情绪的曲子啊。倒是学着像巫商一样,骂我一顿啊。

这么认认真真地弹小星星,会让我觉得你还很爱很爱我的。

他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为自己谋好处,木讷笨拙透了。

一曲弹完,他问我好听么。我半真半假地擦眼角:“好听,好听到我眼泪都流出来了。”

“……”

傅白雪不知是信还是没信。

我恢复了一点打趣的兴致:“我始终觉得,以你的气质,应该弹古琴,或者拉二胡。”

“谁叫我妈喜欢听乐队。”他跟着笑,“就是个念想。”

“没事,我陪你念想。”

我也有了一点兴致,他收集了不少乐器,甚至还有一个巴拉莱卡琴。未来我们曾经一起合奏过,但今天我并不打算弹那个,而是翻出了一枚口琴。

“我们来一段《喀秋莎》吧。”

作为流行百年的经典歌曲,尤其是在战火纷飞的数年前,口琴版的《喀秋莎》,是经常能在战场上听到的音乐。

偶尔,对战双方的士兵都有东斯拉夫人时,夜晚休战时,我和傅白雪躺在壕沟中,能听到双方的士兵合奏。口琴的音色响亮,像一只洁白的鸽子,翩跹飞过燃烧着硝烟的天空。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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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话: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③

“你不是总抱怨我没有给你送礼物么?”

我比照记忆里撕掉的那份填图册,低头拿线笔在画图本上勾画。

“那我把它送给你好不好。”

四月一日

越写越觉得阿宁是又直又渣的气死人男友,莲花是又婊又嗲的作死人女友。他们好配(棒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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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星星变奏曲》和小星星不是一个曲子。前者在钢琴曲里属于较高难度水平,但真想弹好,需要很扎实的功底。

古典吉他版的同样困难,我没学吉他,不过听朋友说一般人弹完手会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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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定不信,我是听着《山楂树》在码《喀秋莎》。虽然我觉得山楂树更适合这一章的感觉,但论流传度和战场的适配性,还是喀秋莎更高。喀秋莎背后的故事很壮美的,当年直接看哭我了。

第114章 四十六、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③

四十六、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③

昭瑶蠢蠢欲动的成长,和我给傅白雪的玉扳指,似乎再次戳爆了巫商的安全区,他最近总是跟我闹脾气,故意早出晚归。这家伙也到了应酬的年纪,每天都喝得半醉回来,一身酒气和脂粉味,整个人像是在软玉温香中浸透了,连呼吸都带着糜烂的气息。

有些场合昭瑶也是要去的,除了开头几次他表现得有些兴奋外,后面都一副去打仗的抗拒表情,偶尔他提前偷溜回来,绘声绘色地跟我描述巫商有多么得受欢迎。

男人,女人,Alpha,Beta,Omega。这人身上有种琉璃般易碎的气质,非常非常惹人怜爱,只要他想,别暴/露混账又阴郁的本性,他就可以轻易讨好任何人。更别提,其实他对这种环境很适应——有些东西已经刻进了他的骨子里,他的举止,他的仪态,他的谈吐——哪怕他深深厌恶他的出身,那些东西都已经摆脱不掉了。

昭瑶偎在我旁边,一边剥橘子吃,一边兴致勃勃地说巫商的坏话。他吃到一个很甜的,眼睛一亮,兴致勃勃地剥了两瓣递到我的唇边,天真无邪道:“这个好吃!”

我沉默了下,下意识想往后躲,又意识到是在沙发上,我没地方躲,只好用嘴巴叼住咽下:“是很甜。不过阿昭,以后不要直接给人喂过去了。不太好。”

他最近越发粘我,几乎是我的小跟屁虫,我走到哪他跟到哪,哪怕趴在花厅的桌子上裁布,他都能兴致勃勃地看半天,还会帮我穿针递线。

如果他还是原来那个小小的孩子,我会很高兴的。可他已经长大了——他已经是大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