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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头(99)

作者: 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按人之常情,他应该是希望房子给儿女,您在这居住终身,钱管够您花,剩下还给他儿女,对不?”

“对,他是这么说过。”康继美很痛快地承认,“可是,我为什么就不能要房子?我老了就不能有套房子?”

江离笑:“大姐,您考虑一下,你的底线是什么,能做多大的让步,因为这个案子如果不让步的话,我担心他们会想尽各种办法拖延诉讼周期,他们现在的心态很不好,会有「 我得不到,也不能让你舒服了」的那种想法和做法,如果官司一打三五年,我担心您耗不起。”

康继美反问道:“江律师,你什么意思?让我让步?怎么让?把房子都给他们?我去哪儿住?陶峥没给你什么好处吧?”

“大姐,您要这么说就不对了啊,我接手您这个案子后所做的工作,您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单老陶和年巧巧的离婚证明我就费了老大的周折才弄到手,我还自己掏钱请了年巧巧!

年巧巧和陶奋是在广州离婚的,不找到年巧巧,全国那么多法院,我们查都没地方查!

我从哪儿找到的年巧巧您知道吗?从美国!您的案子如果按时计费,现在的律师费和您这些存款差不多了。可,实际上我才收了多少?”

对康继美这种不懂事的人,就不能太客气了,该上课就得上课。

第101章 出去别说认识我

贺苗还是通情达理的,在一旁对康继美说:“人家江律师也是为你好,说你如果不让步的话,这个官司得打很长时间。”

“打多长时间?”康继美问。

“如果双方能同意调解,各自让步,达成一致,很快就会结束,您很快就能花到钱,房子也不耽误住,如果达不成一致,要法院依法判的话,判完一审还有二审, 二审还可能发回重审,就又是一个新轮回。

继承的案子发回重审的很多,因为经常会有一审没查情某些事实的情况发生。

比如,如果年巧巧的孩子来主张要继承权,上诉后就会发回重审。

另外,这次起诉法院只给双方按继承的比例分割房产份额,就是判决你们三个人,各占这两套房子的百分之几,如果想进一步分明白,各是各的,不互相搅和在一起,就要再起诉一次,再起诉就要评估两套房子的价值,要房子的一方拿钱买下另外一方占有的份额。

这个官司还有一审、二审。另外,他们还可以拿老陶的拆迁房做文章,说那是他妈和老陶的共同财产转换过来的,先给他妈争一下,打一遍对她妈的继承官司……

总之只要他们存心折腾,这个案子至少有十场官司可以打,一年打一场的话,没有十来年打不完……”

“那就不对了吧,他们这样存心欺负老年人,法院就由着他们折腾?”

“他们有这个诉讼权,他们要起诉,法院只能受理,受理后,经过审理。发现他是无理取闹,就会驳回他的诉讼请求,他呢,要赔上诉讼费,律师费,还有时间,所以一般情况下正常人是不会去无理取闹的,但他们现在不是正常人,他们就是要通过各种诉讼来拖延时间,来折腾,让您花不到钱,让您在这个过程中受煎熬,他们的最终目的是逼您让步,少要财产,即便您不让步,他们就折腾,反正最后少不了他们的!

因为按法律规定,您自己分到的财产是大头,他们兄妹两个分的才是小头,他们不甘心啊,不甘心就折腾!”

康继美不语,内心显见的是害怕了,可还中嘴硬:“他们不甘心,我也不甘心啊,法律都说要给我的财产,我为什么要让步?”

“没错,大姐,他们无理,所以才取闹。”

“难道好人就这么怕坏人了?”康继美说,她还真挺能犟的。

贺苗在一旁笑了:“大姐,就是好人怕坏人啊,咱们出去看见那些不正经的,不都是躲着走?”

门铃响了,贺苗去开门,进来一男一女,60左右,很懦雅的样子,贺苗对江离说,是俺妹妹和妹夫。

应当是康继美的妹妹和妹夫了。

两个人大大剌剌地坐下,女的说:“怎么?陶峥跟我说你们起诉了?以前那个方案怎么不好?60多万还不够你花的?

房子本来也是人家老陶的,你又没儿没女的,你要房子干什么?

有你住的不就行了?老陶以前对你多么好啊大姐,你现在和他的两个孩子争财产,对得起老陶吗?

以后去了地下,怎么见他?把律师辞了,官司撤了!两家好好商量!

钱你花剩下还给人家的儿女,老陶的钱我们老康家一分也不要!老康家人的脸让你们丢尽了!”

这是把康继美和贺苗一块说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