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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头(83)

作者: 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康继美愤愤不平,过马路也不看红绿灯,就被一辆不长眼的小车给刮倒了,造成小腿骨折,幸好对方有保险,最终乱七八糟赔了二十万,律师只收了她五千元代理费,康继美地从此和律师结了仇。

第79章 要的不仅是房产,更是幸福安稳的晚年

根据案子发展的先后顺序,咱们还是先说郝春英跟她儿要房子的官司。

江离在收案后又详细了解了郝春英涉案房的前世今生,确定这几套拆迁房的前身都是郝春英丈夫去世后,村里另给郝春英母子四人划的宅基地新建的,郝春英丈夫在世时与公婆住在一起,没有自己的房子。

在江离的跟踪和催促之下,郝春英的案子很快就开庭了。江离对卢建云说,最好不要让郝春英出庭,因为如果郝春英出庭,案子有可能跑偏。

比如,卢建明完全可能使出哀兵之计,立即把郝春英接回家住,好酒好菜好好伺候。

或者,把其中一套房子腾出来让郝春英自己去住,到母亲终老时再收回来。

这是傻子都能想出来的办法,郝春英宠这个儿子宠了一辈子,完全架不住儿子的几句软话。

所以如果郝春英出庭,案子很可能当庭和解,江离和卢建云的全部努力,统统作废,郝春英的苦难,有可能再一次轮回。

郝春英现在缺的不只是住房,还有儿女悉心的照料和陪伴,如果她不要回至少一套房子,并且把这套房子分给两个女儿,两个女儿是不可能好好照顾她的晚年的,儿子更是完全不能指望了。

所以,郝春英要的不仅仅是房产,更是自己的幸福安稳的晚年,这个道理,郝春英不懂。

开庭时,卢建明果然说,我要见俺妈本人,俺妈不会真跟我要房子的,她如果想要房子当初就不会全部过户给我,她那么大岁数了要房子干嘛?

俺妈一直说房子就应当给儿子给孙子,不能给外人!

俺妈是被人逼着来打这个官司的,这不是她本人的真实意思!

一口一个「俺妈」,好孝顺的儿子!

江离说,郝春英身体不好,对律师已经做了特别授权,律师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代表原告本人的。

江离向法庭提交了郝春英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时的视频。

卢建明果然又说,我没不让我妈来家住,我妈愿意住我家就来,不愿意住我家的话,我那套房子还有半年租期就到了,我腾出来给她住。

我不耽误我妈住房子,我妈没有理由一定要把房子要回去登记在她的名下。

何况,她既然把房子给了我,就无权再要回去,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也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

举证环节。

江离播放了卢建明和卢建云的通话录音,播放了郝春英在医院里因为无处可去而要死要活又要进监狱的视频,播放了卢建云家拥挤的居住条件和郝春英在卢建云家阳台栖居的窘景。

证明事项就是郝春英把三套房子全部过户给了儿子卢建明,本意是希望依靠卢建明养老送终,过一个幸福的晚年,所以这种过户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现在卢建明撕毁合约,赶母亲出家门,导致年迈多病的母亲无处可去,愁苦不堪,老无所依,卢建明的行为,既违背了郝春英过户房子的本意, 也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不仅为法律所不容,也为社会道德所唾弃!

卢建明反驳道,他妈在赠与他房子的时候,是对儿子和孙子的疼爱,并没有要求他养老送终,没有附任何条件。

江离说,知母莫如子,我请教卢先生,如果郝春英知道过户房子后会被你赶出家门,她还会把全部房产都过户给你吗?

卢建明说,我没赶她!我只是说,她的两个女儿也应当养老,这难道不对吗?

第80章 弟弟找妈泪花流

刚把母亲安顿好, 卢建明当晚就找上门来,说姐姐家窄巴,要接妈回去住。

卢建云装作吃惊状:“妈没在我家呀,她不是在你那儿吗?”

卢建明瞪了他姐一眼:“少跟我装蒜!快把妈给我交出来!”

卢建云也火了:“卢建明,你是说我欠你一个妈?当初妈要出院我打没打电话让你去接?你去没去?你把妈接哪去了?

我还以为你早把妈接你家里好生伺候着了呢,这居然来找我要妈了,我家就这么大小点地,哪儿能藏住你妈?你自己找吧!”

卢建云哐里哐当去打开衣柜、卧室、橱房、卫生间的门,又把窗帘拉开,来,卢建明,你好生找找,看看你妈在不在我家!

你妈又不傻,她能凭着自己那么敞亮的三套新房不住,来住我家的小破屋?你睁开你那俩眼好好看看,看我家里哪里有你妈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