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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头(51)

作者: 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吴美仙点点头:“江律师你说得太对了,他每次和我同房,我都有被强奸的感觉!他也不是一开始就喝酒的,是生了孩子以后才开始喝!”

“你平时在家,也很少给他笑脸吧?”

“对对,心里不高兴,笑不出来,平时很少给他好脸色,除非他拿回钱来,我才会有点笑模样!”

四个人都笑了,看样是女人所见略同,谁能见钱不眼开,作为人妻的女人们更不能免俗。

吴美仙接着说,过了一年,我又怀孕了,生下现在这个孩子。

生孩子后两个人更是经常吵吵。他就是那时候开始喝酒的,喝上酒就找事骂人,不为任何事就骂。

比如,做饭为什么三个菜不是两个?

这不是浪费败家吗?为什么好吃的要先给孩子不给他?

等等,我要是一回嘴,他就来劲了,他就等着你回嘴呢!

他打人的时候完全是个疯狗,逮着什么就扔什么,我们家的碗让他砸了一茬又一茬,我的头这儿还有一道口子疤,有次他把我一把推开摔到窗台上磕的头破血流,去医院缝了8针!在医院缝针的时候,我想死的心都有!

因为不死,我就只能再跟他回去!根本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我头上缠着白纱布,像电影电视上演的那些伤病员,我这样子不能回娘家,没法交代!

好好的抱着孩子回娘家住两天可以,如果打仗回去,全村人都会笑话,我也不敢跟父母说,会让他们操心!

离婚就更不用想了,娘家是不会同意也不会收留我的!

我们村那时候没有离婚的闺女,从来就没有,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死也要死在婆家!

谁家闺女要是离婚,这家人的门风就坏了,娘家人在村里会抬不起头来!

如果家里还有没娶没嫁的兄弟姐妹,连说媒的都会瞒着门过去!我自己也怕丢人!

可是孩子才几个月,我不敢死!又没地方去,只好跟着他再回去!

他看定了只要打不死我就得在那个家呆着,所以他就更加肆无忌惮!

第39章 宁要讨饭娘不要做官爹?

那次他把我摔到窗台上缝了8针,老实了两个月,从医院回家后一个劲地认错,说以后再不喝酒再不打我了,让我原谅他!

但也就两个月,他又开始喝酒犯病。你们问我为什么他耍酒疯时不抱着孩子走?

不是没走过!但我抱着孩子走他会一直追着骂,还来抢孩子。

我怕丢人,也怕孩子受罪,就只好再返回去。还有一次厉害的是,他半夜一脚把我从床上踹下来!

当时我只觉得后腰眼这儿一阵剧痛,一动都动不了了,在冰凉的水泥地上躺了半个小时,他把我好歹搬下楼送到医院,那时我们家已经拆迁住楼房了。

在医院拍片子检查说我的腰椎骨有裂纹!这次受伤我整整躺了三个月才爬起来!

吴美仙说着说着已经泣不成声,脸前堆了一堆小纸巾,江离目测有半盒子。

罗淑珍恨得咬牙切齿:“妹妹你为什么要这么忍着?要是我,我就杀了他!在他酒里下耗子药,让他喝!

要不就趁他睡了一刀砍死他!我家那个死老头子,别看他喝上酒也瞎嚷嚷,但我从来不让他!

他敢拿扁担我就敢抄铁锨,他敢拿扫帚我就动叉子!他在我身上从来赚不到便宜!”

李千叶也抹抹眼泪:“罗大姐说杀人那是气话,但吴姐这样子是早就该离婚的,别说这样一次又一次地伤害,男人打我一次都不行,动我一指头也不行!

不管我有什么错,他都不能打我,他没有这个权利!

我在俺妈家也是金枝玉叶养大的,不是嫁给他让他打的!

我真犯法你可以找公安找法院来治我,轮不到你打我!

想凭一张结婚证就把我变成你的卖身奴,做梦去吧!

不听吴姐的事我可能还会犹豫,听吴姐说了这么多,我更是一定要离!

否则他有一回就会有二回,还可以一辈子拿我这点错来扒我的坟,我上辈子不欠他的,坚决不惯毛病!”

吴美仙和罗淑珍一齐劝她说:“你孩子小,他打你这次也不算没事找事,不能轻易就这么离了,离了你那么小的孩子怎么办?”

“他爱怎么办怎么办!我没有房子,没有收入,我养不了孩子,我连抚养费都不拿!

凭什么离婚就一定得女的要孩子,凭什么女的受了委屈就要抱着孩子回娘家!

吴姐这辈子不就累在孩子上!还累在面子上!

如果不带孩子,不死要面子活受罪,自己到哪儿不能活!渣男就是拿孩子和面子要挟你,绑架你!

罗淑珍和吴美仙这两位前辈对李千叶再次错愕,说离婚就离婚,连一岁多的孩子都可以扔下不要,理直气壮,这届小年轻,她们搞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