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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头(46)

作者: 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成学文不喝酒的时候,对于若萍是真好。男人喝点酒又算什么,那不正是男子气的表现,你看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如果真的受不了,结婚后可以给他改,爱情可以改变一切!

所以于若萍在娘家从来不诉苦,不抱怨,和成学文打仗跑回娘家,也不说什么,更是从来不说自己后悔过。

于若萍只对婆家人抱怨,对成学文父子抱怨。有次成诚在听了于若萍的抱怨之后,问:“妈,既然他天天喝酒不管家,既然你这么烦他恨他,为什么不离婚?”

于若萍:“我这么忍气吞声委屈求全还不是为了你?不为了你我能跟他过一辈子?”

成诚:“我要这样的酒鬼爸爸有什么用?从小也没记得他管过我!”

于若萍:“哪个家不得有个男人顶着?他不管你也顶着名是你爹!”

成诚:“既然你需要这个男人给你顶着,就别抱怨了!”

于若萍:“你有没有搞错?是给你顶名当爹!”

“他怎么给我顶的名?发了工资直接存在小酒馆?喝醉了躺在马路上差点让车压死?

家里炒个好吃的菜他自己霸着下酒不给我吃?

小时候我都怕同学知道他是我爸!这样的爹,我宁可没有!这样的人就不应该娶老婆生孩子,就应当让他喝酒喝死!”

成学文不语。

成诚说的话不假,成学文对这个家的贡献,除了祖上传下来的两套房子,就只剩下给于若萍添麻烦添堵了。

上班时赚那点钱不够喝酒的,发了工资直接存在小酒馆,有次于若萍掂着砖头去酒馆才把成学文没喝完的钱要出来,从此以后没有哪个酒馆敢收他工资。

出事后虽然不喝了,但提前退休的养老金不够收拾他喝酒喝出来的那一身病,他一辈子对社会对家庭的贡献是绝对的负值,结婚后于若萍 和成学文是天天打月月打年年打,就是不离婚,打死也不离!

江离就想,于若萍在这个婚姻里挣扎了三十年,毫无幸福可言,为什么不离婚呢?

想来想去就三个字:安全感。每天在外面流窜完了,可以钻进这个名曰婚姻的壳子里喘口自己的气儿,不管这口气是苦的还是酸的,不管这壳子里的世界是多么的残破不堪,毕竟是属于自己的,也总能抵挡一下外面的风风雨雨。

比如,离异妇女和单亲家庭的名声。如果离了,她就没有了归宿,就会觉得自己是被抛弃到汪洋大海中的一叶孤舟。尽管只有她自己知道,撑起这个壳子有多么难。

第34章 家暴,我可以离婚,你不可以

江离去法院拿齐娟的判决书,全部诉讼请求都获得了支持。

拿到后顺便在立案大厅逗留了一会,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

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在立案窗口问法官,说家里那个该死的老头子对她打骂了一辈子,要离婚,怎么办理?

法官很耐心地告诉他,应当写起诉状,附上结婚证,有财产需要分割的话还要附上财产清单和证据。

大妈说我哪有结婚证,我结婚时就没领证,就是领了证也早糊墙了!房子是拆迁的,也没有房产证!

这问题就复杂了。法官很无奈地说,大娘你去找个律师吧,如果没有钱,就去找法律援助。

江离等在旁边,就拉大妈在立案厅的等候处坐下,说, 我就是律师,我给你说说怎么办吧,不过你得先和我 说说你们的大体情况。

不能否认江离的形象很有亲和力,圆圆脸带俩小酒窝,俊眉秀目的,自带喜相,加上内心欢乐,总是一脸吉祥,一看就是人畜无害,不管什么人见了都很容易产生信赖感。

大妈对江离说,老头打结婚那天就好喝酒,喝上酒就耍酒疯,不是骂人就是打人,年轻的时候孩子小,不敢离婚,两家老的也不让离,后来孩子大了,又怕离婚离出个坏名声,孩子不好说媳妇,就继续忍着,现在终于两个孩子都结了婚,孙子也有了,她要离婚, 一定要离,要过几天舒心的日子。

江离笑,这不就是另一个于若萍吗?

就问老太太:“大姐,您家大哥,现在是不是一身病?喝酒喝出来的?”

自从有次在超市,一个踩着风火轮的小鲜肉喊江离阿姨,江离见了上年岁的妇女一般都叫大姐,除非那大姐很明确是江离的长辈,这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大姐一拍手:“可不是怎么,胃出血、股骨头坏死,痛风!成天半死不活的,我才不伺候!还有,他年轻时还轧乎(勾搭)过人!”

瀛州靠海,喝啤酒吃海鲜,是典型的痛风套餐,另外长期大量喝劣质酒的,有几个不骨股头坏死不胃出血的,所以江离不用问也能说对几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