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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头(140)

作者: 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我不结婚了!我发现男人的思维都停留在二百年前,我这现代的思维,没法跟他们共鸣!

他们一结婚就把女的当成他的私有财产,又要让女的孝顺他爹妈,还要让女的做饭伺候他,还要养孩子,这些活都干了还嫌你赚钱少,我结一次婚就够了,不再结了,我上辈子不欠这些破男人的!”

“你上辈子不欠男人的,可是你欠孩子的,要不说孩子是你的小讨债鬼?”

“江律师,就这句话,把女人都绑架了!我李千叶偏不吃那一套!他们男的说离婚就离婚,老婆孩子说不要就不要,挥挥手就走人,我们女的怎么就要拖着儿带着女,走不了爬不动的?

难道女人离婚不要孩子就是大逆不道,就是红颜祸水,就是水性扬花,就要死后下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男的就是管着下种的?管下种你也得好好地侍弄那块地啊!”

江离笑道:“千叶的理论我早就领教了,给你总结一下就是,我就是我,我是独立的,不会因为结婚而改变,不会因为当了妈妈而改变,我永远是我李千叶,不要试图拿任何所谓的道德律条来绑架我!对不?”

“对啊,江律师,您说人活几年啊,为什么不能好好的痛痛快快地活着?要为这个牺牲,为那个付出,这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千叶,我不能说你这套理论不对,我只能说,你这种思想,不适合结婚,因为结婚就是要彼此迁就彼此包容的,就是要遵守婚姻的相关律条约束的。

之所以自古到今, 国家和社会都要对婚姻给予强力规范,就是因为婚姻这事儿,不是你自己的事,也不是两个人的事,它事关社会发展和民族兴衰,你看,你这一离婚,孩子受影响了吧?

家庭不稳了吧?社会小细胞动荡了吧?

你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是男方对你行使传统的夫权你要反抗对吧?

他为什么要对你行使夫权?因为他把你视为专有物品,是不容许别人染指的!

他要限制你,约束你,你要自由要自我,这就矛盾了冲突了,对吧?想想好,如果自己不适合结婚,就别祸害人了。”

“对,您说得都对!我就是不适合结婚,不愿意遵守清科戒律,不愿意被管束!开庭那天,法官也把我教育了一顿!”

“教育你就对了!疯够了,想孩子了,看看能回去就回去吧!人不但要有自我,还要有责任!”

“我才不回去!我第一次起诉法院组织调解时,张顺子,就是我老公, 抱着孩子去了法院,还抱着一束花,当庭给我道歉,让我回家,说看在孩子的份上,他原谅我,也让我原谅他,我说我原谅你这次,你就会有下一次。我可不想当第二个吴美仙!”

第144章 老婆可以换,父母不可以

李千叶眉飞色舞,接着说她和张顺子打离婚的事:“我说我不想当第二个吴美仙,张顺子就问我,吴美仙是谁?我说,吴美仙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为了孩子忍气吞声,让她老公当沙袋打了一辈子的一个女人。

我说张顺子你听好了,我叫李千叶, 不叫吴美仙!

吴美仙也已经离婚了,我不想到五十多岁再离婚,你给我记着,是你给你儿子把他妈打跑了的,你有房子, 你能挣钱,我呢,没房子,没工作,没收入,养不了孩子,所以孩子只能给你,你们男人要的不就是这个结果吗?

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把一个女人养在家里,让她没有生存能力,只能围着厨房和孩子打转转,只能把男人当祖宗伺候着,哪怕受了家暴也不敢离婚,因为离了婚就会一无所有,流落街头!

恭喜你,张顺子!你如愿以偿了!你们不是有房子就不缺老婆吗?

我成全你,你再去找吧!再给你儿子找后妈吧!希望你后老婆以如你的意!别再离婚!”

江离突然心疼起李千叶:“千叶,你这是在以一己之力,反抗社会对女性实质上的不公平,可是,又能如何?

受伤的还是你自己,和你的孩子,你的家。两害相权,别人是取其轻,你取其重。”

李千叶的气焰顿时萎了:“是,江律师,我也不好受!可我真气不过!我来找您是想问问您,您这儿缺人不?我这打完自己的离婚官司,觉得也会办离婚案件了!”

江离怎么也想不到这李千叶是来求职的,不大不小地吓了一小跳,这妮子不像有司法资格的样啊:“大学是什么专业?有司法资格吗?”

“我学艺术的!想转行了!”李千叶信心满满。

江离哭笑不得,想起实习考核时碰到的修车技师「一生一世」,不爱修车了就去干律师吧,律师这活在世人眼里就这么没有门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