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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婚弃妇再就业(207)+番外

作者: 对9当歌 阅读记录

所以一切强行逆天、有碍人伦的尝试都应该被认定为不合法。

很直截了当了。

吴巧菱忐忑了好些天,然后她发现自己的粉丝数量狂涨,不过短短三天,疯狂吸粉十万。她现在已经是一个坐拥二十几万粉丝的大网红啦。

虽然那新增的十万粉中还有好些黑粉,但是谁在意?有人吹,有人捧,有人踩,有人骂,都是商机。

事情发酵到最后,成为了一场网络上的狂欢。曾经发布过中性社论的《凤凰社会》也被拖下水,凤凰杯决赛辩论题甚至被拿出来不断鞭挞。

——居心叵测,一个公众媒体,竟然将这样的辩题放在学院杯辩论赛上!是要把学生们都洗脑吗?

——有内幕,有资本在运作吧?这次凤凰杯的最终胜利方竟然是赞成同之生育的?

——我是大学城学生,我观看了当场的比赛,我认为结果有失偏颇,非常不公平。

从一个议案开始,话题渐渐发酵、扩大,《凤凰社会》被推倒风口浪尖。

在是否支持同之生育这件事情上,作为一份公众媒体,《凤凰社会》其实不预设立场,即便刊登社论,也有正有反,不做恶意筛选。

《凤凰社会》秉持着公开透明的态度认为:所有声音都应该被听到,都应该获得公开的被群众认知的渠道。

即: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蒋青妍扫过页面上大段大段抨击的措辞,她对江筱御说:“别在意,各自做自己事情。”

江筱御情绪上受不了,她偷偷躲在洗手间给李邱川打电话:“怎么能这样?说话这样难听的?能不能查查他们的ip是不是恶意攻击?”

李邱川笑了:“江小姐你这是诱导我犯错误。”

江筱御连忙改口:“我就是吐槽吐槽,你可别当真。”

江筱御同李邱川走的近,所以她最近特别关注这个法案的发展。

虽然本国的同性婚姻早在十几年前已经合法化,但是只有当同之生育同样合法化,那么同性的关系才能够共存、发展、长久。

有人抨击说:同性婚姻闷声发财就好了,毕竟恋爱乃至相处是两个人的事情,身份的认同不需要法律的认同。

但是江筱御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爱是一回事,婚姻是一回事,保障权利、履行义务是另一回事。

只有当依法保障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与常人无异,那么同性婚姻才是真正被接受、真正在合法化的基础上合理化。

就拿现在风口浪尖的同之生育来说,性别主义者早些年不是一直抨击说同性婚姻无法延续后代,会导致人类灭亡?

那么现在明明可以同之生育了,技术已经逐渐成熟了,为什么还有人反对?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有碍人伦?笑话,人伦是什么?是古代的三纲五常?

还是现代的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时代在进步,人伦的定义也在进步。

这些都明明都可以通过立法细化的、细枝末节的琐碎问题,为什么成为一项法案的绊脚石?一而再、再而三地中断同之生育的合法化?

江筱御其实想不明白。

蒋青妍拍拍她的肩膀:“筱御啊,人这种动物是非常谨慎的,尤其是进化后的智人。人类的谨慎让我们在历史的长河中躲过了许多的危险,这种谨慎与生俱来,是本能。”

“所以,您也是不赞成同之生育的吗?”江筱御抬头,有些困惑,蒋青妍不像是那种人。

蒋青妍又说:“谨慎是大多数,突破是少数人。但是历史的发展又证明,推动变革的往往都是少数人。”

蒋青妍说:“这是一个长途,漫漫征途,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而言,最早是1989年的丹麦,后来才渐渐推及全球,待到我国合法化,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

“并且,仍旧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时至今日依旧不能够接受同性婚姻。

同之生育同理,一定也会经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必须存在的,或者你可以称它为“试错过程”。”

江筱御似懂非懂:“所以,我们应该支持还是反对?”

蒋青妍眨眨眼睛:“那你是问主编蒋青妍?还是问朋友蒋青妍?”

“主编蒋青妍认为这件事情不应该预设立场,立法的推进与搁置,都一定是有原因的,我们应当给予充分的时间和信任;

朋友蒋青妍觉得同之婚姻、同之生育的发展,是全人类发展的必然方向、独具意义。”

蒋青妍没有那么悲观:“即便千难万难、即便前途漫漫、即便前方没有路,总要有勇士劈浪前行,总会有人披荆斩棘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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