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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帕里斯(出书版)(60)

作者: 张佳玮 阅读记录

“你是个傻瓜。”她说。“无论如何,我们私奔成功了。至于以后,只能是到了上海再说吧。”

她伸出手来,勾我的脖子。我将头伸了过去,她凑过来,轻轻吻了我一下。

“我要问的是,”她说,“你和那个小悦,究竟有什么关系?”

“没!”我盯着车厢天花板,掏口袋里的铅笔,一边说。“那孩子还小。我不敢碰。我是君子。”

“得。”她说,“我也就比她大两个月。”

“你世故得跟我妈一样。”我说,开始在车票背面画她的像。她将手支颐,做出一个温柔的姿态,微笑。

“我要问的是,”我问,没有抬头。“若,你那么深谋远虑的,为什么同意和我私奔?”

“很简单嘛。因为么,”她说,左嘴角轻轻地勾起,眼睛垂下,轻轻的一笑。“我以为,我爱你嘛。”

后记

三年前的夏天,我和一个女孩讨论过私奔的细节。

我们走火入魔般研讨了私奔的意义、必备品、路线、善后情况,将一切都盘算已定之后,我们骤然发觉,所谓私奔,并非一奔了事便可万事大吉。私奔的后果,其实是走向了另一种生存状态。

千古以来关于私奔的故事,很多都只在“奔”的阶段便土崩瓦解、双双化蝶。一旦私奔成功,后续的细节便不免排山倒海般奔涌而来,彼时进退失据,进退两难,令人望而却步。所以,简单而言,我最初关于私奔的谋划,在考虑到无数细节之后,便无疾而终了。

中国历史上最早关于私奔的记载,大约是《诗经》中“仲子逾墙”之说。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显然是具有传奇性的,然而其私奔之后,文君当垆卖酒,相如徒手劳动,结果殊不浪漫。如果不是司马相如岳父好面子撒钱遮丑,司马与卓的结局显然相当不完美。红拂夜奔从李靖这样的故事,泰半是读书人编的,不足为信。

《红楼梦》里有一回,贾老太太批世上那些专讲才子佳人私奔的传奇——一大半是上京赶考书生巧遇富家千金小姐,嗣后郎情妾意,双宿双飞,如《西厢记》故事——道:世上哪有这么下流的千金小姐,一见男的便心动;又哪有这小姐身边只有一个丫鬟的道理?可见这全是那起不成器的读书人编出来的。老太太所言不免过于偏激,然而可见私奔的故事,要有完美结局,诚然极难。

杜丽娘、柳梦梅那样的,生死数遭,才遂了心愿。生命力不顽强若梁祝者,也只能做对蝴蝶,翩然双飞而已。

至于罗密欧与朱丽叶这种,连私奔都没彼此串通好,彼此死于半途的,就极可怜了。

私奔无疑是种浪漫主义的行为。离经叛道的趣味,殒身不恤的情致,都是其迷人之处。然而其迷人,恐怕多半是自己手制的趣味。如果让昆德拉来一一评点,肯定能琢磨出其中有多少是自我陶醉的成分。然而那么一来,趣味便减少很多。无论如何,惟其私奔难度之大,这个词本身才让人极度迷恋。

至少对我而言,是如此的。

《再见帕里斯》的九章,最早完成的是最后一章《私奔》,于2005年1月。最初作为一对男女勾心斗角的故事而存在。

2个月过去了,在此期间,我时时念着私奔这个话题。到了3月,忽然之间,一整个故事就焕然成型。

在做《再见帕里斯》的故事构架时,与《尤利西斯》类似的是,我有意将一个日常生活中的故事与《荷马史诗》对位。

“我”与帕里斯,余思若与海伦,“他”与阿喀琉斯,修与忒修斯,小悦与布里塞伊斯,甚而至于阿宝与阿加门农,尤力与奥德修斯。

最初想做这样的对位只是出于一时的趣味。

根据普鲁塔克的记载,海伦14岁时与忒修斯首次私奔,被追回,嫁给墨涅拉俄斯成为斯巴达王后之后,与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再度私奔。可以说,围绕着这两次私奔,这个故事才得以展开。

如题记中所述,这个小说和史诗其实没有直接关联,但是,也许有一点对比和映衬的价值。

在我的观念中,史诗与日常生活具有可比性。

除却叙述文本的规模和文体限制、范围的广大程度、主题的形而上学与否,普通的人生与宏大的史诗,其核心其实都只是欲望与激情的合一。在命运与即定世界规则的束缚之下,英雄与凡人一样,追求着自由与欲望。将日常琐屑洗去之后,我们会发现,每个人追求的,其实与英雄并无二致。

关于九章各成短章,以时间标注先后而不按时间顺序讲述,我承认最初的灵感来自于福克纳《去吧,摩西》中《熊》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