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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想要标记A的O(177)

作者: 两百斤道长 阅读记录

万箭攒心的苦楚逼得他红了眼眶。

对不起。是哥哥无能,无知,没有办法顾全你,没有想方设法保护好你,没有办法去杀一个已经死透的人给你报仇。

哥哥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曾经想要伤害过你的人不能称心如意。

在原地坐了十分钟后,思夏整理好情绪,将东西打包好,放进自己带来的背包中。

然后他将脖子里挂着的恶魔之眼取下来,随便找了房间角落一个未封上的箱子,将之丢了进去,然后背起包,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离开了劳沃德。

只是他并没有打的回公学,而是坐上公交车,直奔南山。

白天的南山依旧人满为患。不过山顶没了夜景,人一下就少了许多,连卖锁的大叔都拿了杯姜茶坐在放锁的大箱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缩着喝茶休息,两只泛黄的眼珠在独身的思夏身上转了转就溜开了,丝毫没有站起来的欲望。

思夏也不理他,径自走到挂满了锁的十字网墙前,开始一排排寻找。

他原本记得那把锁的大概位置,如今却发觉几天不见锁又多了百十来把,寻起来更困难了。

他飞快翻开一把把大锁,看过上面各种各样的名字,连续翻了四五十个,手上的热量全都被金属锁给吸走了,冻得僵硬,再接着翻都像是惯性。

将手放到嘴边呵了两口气,他接着翻,手失了准头,翻到一把型号中等的锁,正当他要抛开那把时,目光突然被上面的字给吸引住了。

字是用金色油漆笔写的,一共三行,在密密麻麻的黑色中尤为特别。

邱宁。

爱过。

林晚。

字迹端正娟秀,字周边勾出了美丽的框线,右下角还画了一朵金色的百合,做得相当精心。

他翻回去看背面日期,是在林晚葬礼之后。

思夏倒吸了一口凉气,麻木的手指摩挲着上面的字,心境比方才更悲凉。

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

若在两年前,这三行字或许并不能影响他的悲喜,可他现在完全能想象出,邱宁一个人在南山上等到天黑,等到春夜里下了急雨,不得已匆匆离去。葬礼之后,她又一个人爬上山,在情侣环绕的山顶,在锁上一笔一划地写好那些字,郑重挂墙上的心情。

他也能想象出,林晚虽然浑身酸痛乏力,但因要去见邱宁,就暂且忘记了那些不快,忽视了身心上的痛苦。

死前最后一瞬,她心里浮现的,大约不是恨,而是遗憾。

一生的遗憾,一世的错过。

假如林晚有灵魂,而他能给林晚带一句话的话,可能他会说:晚晚啊,你知道吗,你喜欢的那个人,她当时也有在喜欢你。

他仰头看了眼灰蓝色的天空,湿润的眼睛被高处的风吹到干涩,才重新低头,放手,接着去寻找他自己的那一把。

如此又找了两分钟,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那把锁。它蒙了斑斑点点的污渍,是昨夜雪中带的灰尘,只有笔迹还是新的。

他带不走十五号,带不走酒红色的羽绒服,带不走订婚戒指,带不走恶魔之眼,带不走柴犬公仔。

他能带的,只有一枚从洛璨衣服上掉下来的扣子,还有这么一把锁。

将锁扔进背包里,他最后看了一眼锁墙,摇了摇头。

一把锁扣上只要几十块,解锁却要白付门票的两百多走一趟。这世上除了他,谁还会来拿一把已经没有意义的锁?

【作者有话说:1.醉过……爱过……两句出自胡适的诗。2.恶魔之眼有护身符的含义。3.百合就是百合。】

第138章 香气

思夏从南山公园C区厕所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身藏蓝色棉衣,脚上踩了一双卡其色的内增高靴子。脑袋上则戴着一只灰色绒线帽,脖子里围着同色围巾,遮脸的是最普通的蓝白医用口罩,而这口罩上方露出来的,是两只普普通通的黑眼睛。

他跟在一群结伴来此游玩的年轻人后面,步速适中,坦坦荡荡地走出去山顶景区,一直走到山下,叫了辆出租,让司机师傅往北开出去。

坐在车内,他打开事前准备好的新手机,通过置摄像头往车后两侧看,发觉确实无人再跟他之后,才给了司机准确的线路。

恶魔之眼把阿金留在了孤儿院附近。现在洛尹川派来的人,和可能是洛璨找来顶阿金缺的人也留在了南山,没有尾巴跟他了。

接下来,他要去酒吧递交一封信给男招待,让他转交丁一尧,再最后买一束花送到林晚墓前,他就能毫无牵挂地离开这个地方了。

酒吧就是当时丁一尧过生日时邀他去的酒吧,位置不显眼,离商业街有一定距离,外装也很普通,就是一座老旧的两层小木屋,据说以前是个酿酒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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