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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快穿](71)

房子在三楼,不管是采光还是楼层都是十分不错的,看完李小弟的新房子之后,李朝阳都有些心动,他们现在还住在厂里的房子里,里面的人熟悉倒是很熟悉,但是衣食住行都不是那么方便,尤其是到了冬天,现在厂子里不景气,就算是集体供暖,也不是很暖和,在家里也是要穿着大棉袄的。

李小弟这里就不一样了,在家里穿个秋衣就可以,感觉家里暖和,李父和李母还找李朝阳要了草莓就栽在花盆里,既能吃又能当盆景。

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厂子里实在是太熟了,不管发生个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儿用不了多长时间都能传的全厂子都知道,其实对两人来说并不是很方便,反倒不如住出来,而且李父李母搬出来了,要是两人有个不方便的,还得时刻惦记着孩子。

这孩子跟着舅妈还是跟着姥姥姥爷,能有可比性吗,再说了李大嫂去年弄了个衣服门脸,连自家孩子都顾不上了,哪里顾得上小胖子。好在小胖子现在虚岁已经十三岁了,明年就要上初中,除了担心孩子的吃饭问题,安全问题倒是可以少操一些心了。

“哎呦可算是来了,你这也是个大忙人,想见自己亲闺女一面我还得预约。”自从李小弟发了大财回来,李母说话的声气儿都不一样了,显得中气十足,她的气色十分不错,穿着一件枣红色的棉袄,手上还带着一个金镯子,不用想也知道,这是李小弟孝敬的。

至于坐在旁边的李大嫂则是穿了一件米白色羽绒服,下面是紧身的牛仔裤,头发烫成爆炸式,嘴上还图了非常红的口红,眉毛也是画过的,俨然是时下最流行的打扮。

不过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出李大嫂的气色并不是很好,脸上甚至带着些憔悴,虽然跟风似的开了家服装店,但是生意并不好,这两年开服装店的实在是太多了,她一没有进货渠道,二没有时尚感,别人进什么她就进什么,跟商业街上那十来个服装店没什么区别,所以生意并没有好到哪里去。还送过李朝阳几次衣服,包括郑煜城和小胖子的,李朝阳当然不好意思白拿,每次都给了钱的。

但是这衣服基本上都是积压货或者带着瑕疵的,李朝阳虽然不讲究穿名牌和大牌,但却喜欢大方舒适,李大嫂这些衣服完全跟她的喜好不搭边,所以有过几次经验之后,她都快躲着李大嫂走了。

至于李大哥,当初顶了郑煜城的班之后还一直在厂子里,这几年到没传出过厂子又要裁人的消息,但是却仍旧是老样子,消费水平蹭蹭的涨,但是工资却一点儿没涨,很多上有老下有小的已经主动辞职了。就算是去卖个早饭,恐怕也比这赚得多。

“来来来,你们都挑一挑,这是你顾婶子给你小弟介绍的对象,我看这个挺不错的,是个老师,你看这面相,看着也挺有福气。”今天李母把李朝阳叫过来,仍旧是为了一个老问题,给李小弟说对象来的。

如果说前几年还说得过去,又过了三四年,李小弟已经快三十了,真的算得上是大龄男青年了,李朝阳在她这个岁数,小胖子已经上小学了了,李母怎么能不着急。

这次李小弟一回来,发了财直接大手笔的给老两口买了房子,因此李母这给儿子找对象的话音一放出去,媒人是一个接一个的上门了。就连当初跟李小弟相亲那个姑娘也让顾婶子来说和,说是当初人家姑娘是看上了李小弟的,谁知道李小弟直接去了南方,现在两人一个没娶一个没嫁,实在是缘分。

李母显然是不愿意了,她还没说什么话,李大嫂直接接过了话茬,“瞧顾婶子你说的,什么缘分,我们小弟这可是男人三十一枝花,那姑娘可说不上花了。”明明当初就是嫌李家穷,现在见李小弟发财了,又巴巴的贴上来,呸,怎么就那么好意思呢。

李大嫂正气儿不顺呢,当初跟李父李母分开住了,如果不是,自家也能来住这大房子,本来她说跟着来一起伺候老人,反正这边地方大也住得下,谁料李父李母连个磕巴都没打就直接拒绝了。她有气没处撒,直接就撒到了顾婶子身上。

顾婶子被李大嫂有些尴尬,不过却也知道她说的是实情,这男人三十再娶也说得过去,女人到了三十可就好说不好听了,不过想到别人拜托的,又连忙拿了另一张照片给李母看,“那嫂子你看这个,这姑娘长得多水灵。个子也高,这样的姑娘带出去也体面的很,她自家开着服装店也赚不少呢。我觉得配咱们春儿也是合适的紧,一般人我都不轻易介绍,也就是觉得咱们春儿能配得上。”这媒人的嘴啊,说是舌灿莲花也不为过,直接把李母哄得忘了刚才的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