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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魔王夫夫(163)

作者: 云醉舞 阅读记录

这一放开了肚子吃,重华吃的肚子圆滚滚,烈月也没少吃,这几日事情多,他们忙着处理这个解决那个也顾不怎么上吃饭,这会儿心情放松美食有让人食指大动,谁能忍受得住?所以吃完了,两人也都快要走不动了。

烈月是个爱护形象的,当即就脸红,觉得自己这回可真是贪吃,以后还是得注意点,否则真的吃成了个大胖子怎么办?

虽然他现在距离胖子的程度还十万八千里。

别说,两口子的思维就是一致,重华不要脸的觉得自己能够把老婆骗到手,脸也功不可没,这要是吃成了个球,以后还怎么哄老婆爱自己?

不行,恋爱中的男人一定要注意形象!这可是个大问题!外貌可是通向心灵的窗户啊,你都不把自己拾掇干净让自己看起来人模狗样的,谁看得到你善良丰富的内心?

毕竟水爷没有透视眼不是?

于是乎,在夫夫默契的心灵里,两人一致决定:既然还站不起来,那就再坐一会儿,一会儿可得出去散散步,不能回去就躺,否则年纪轻轻就发福,实在是……容易导致离婚!

毕竟,还没结成婚就分了,得多惨!

而留下来歇歇腿脚和肚子的同时,耳朵当然也不可能闲着的,而吃饭聊天什么的,简直就是八卦聚集地嘛,这不,两人就听了一耳朵的八卦,还听得津津有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个故事啦~~先铺垫一下

求评论求收藏~~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女将

男人总是喜欢贬低女人,用什么诸如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之类的话来显示他们是多么的不爱嚼舌根而女人是多么的嘴碎。

然而事实证明,嘴碎只是一种天性,无论男女,只要机会合适,大家都喜欢闲扯讲八卦听八卦,无论是家长里短还是蜚短流长,大家都能听得津津有味,然后在其中找到自我满足感——就是俗称的:听到你过得不好,我就高兴了!

所以,这样的八卦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需求,在夜市这种人员聚集的地方,自然是同样的非常有市场。

之前烈月和重华专注着吃,自然没怎么去注意,但是现在吃完了,注意力转移了,小道消息就顺着耳朵自己爬进来了。

不过烈月和重华的性子,当然也不会真的去注意东家长、西家短的这些事情,让两人注意,或者说让烈月重视的,却是大家提起了一位女将军,她的名字叫素英!

烈月对这个素英没什么印象,应该是他被旭阳接走之后在洛斯城一步步爬上来的人物,上次回洛斯城、以及这次,他都没见到,可是如今听众人这么一说,他好奇心就起来了,就差没竖起耳朵听,觉得还不够,还恨得不直接晃着人家身体让多说一点。

重华见烈月这个样子哪里还有不明白的,看来烈月是又有了当红娘的打算,只不过主意打在了这个素英将军的身上。

根据他们今晚得到的八卦消息总结,这位素英将军,不是出身将门,而是普通人家,和和光一样并没有魔力加持,但是自小喜欢武术,不喜欢绫罗绸缎蕾丝首饰,就喜欢舞刀弄剑、射箭骑马。

因为生在边关之地,家里到也没这种忌讳,或者说,魔族的风气向来开明,虽然贵族之家也会要求女孩子有贵妇的行为典范,但是如果女孩子喜欢的是武装而不是红装,也不会强求,比如说烈月有两个表妹就都是女中豪杰,剑法和烈月比毫不逊色,骑马打仗领兵作战杠杠的,这样的人只会受到尊敬而不会受到打压或者闲言碎语,也算是魔族风尚。

而到了洛斯城这地方,自然就更加开明了,素英家里虽然不是名门将相之流,却也是不差钱的,既然家中闺女喜欢那些,父母就干脆给她请了良师教导,素英十八岁的时候就因为一箭双雕的好箭法在洛斯城成了风云人物,后来战争开始,她就加入了军队,一直在奔雷麾下做事,这些年的积累,让她在洛斯城中的知名度也是很高的,更是非常受欢迎的。

素英和傅远、景枫等人一样,都是奔雷的左膀右臂,比起黑珏算是后起之秀,而且比起傅远等人,她可能更受大家的喜爱,因为谁不爱美女呢——性格爽朗、为人热情、做事谨慎可靠,而且还有一张和她性格如出一辙的英姿飒爽的脸孔,素英简直是无数洛斯城未婚男青年心目中的女神!

只可惜,人家素英将军对于成家立业暂时没什么打算,前些年,是因为战事给耽误了,而这些年呢,她又被奔雷派出去了,不怎么在洛斯城,不过也没听说她有对象了。

没对象好啊,自家女神没对象,就代表自己还有机会不是?洛斯城的广大未婚男青年们表示:自家的花当然得落到自家的土地上才不算亏,被其他地方的人抢走算是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