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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对头为何那样(56)

作者: 道_非 阅读记录

——这种感觉好生熟悉,像是她本身便经历过的一般。

秦鹤霄之前亲过她?

不能吧?

——要知道秦鹤霄这个人有很严重的洁癖,秦家尚未蒙难时,她离他近一点,他的眉头便皱得跟什么似的,嫌弃的表情连装都懒得装。

这般嫌弃她的一个人,又怎会亲她?

还是说,在她失忆的那段时间里,发生了很多让她匪夷所思的荒唐事?

——比如秦鹤霄唤她阿楚。

比如秦鹤霄说喜欢她。

又比如,秦鹤霄对她明目张胆的偏爱。

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似乎都是在那段时间发生的。

那段她把秦鹤霄从死牢里救出来,不远万里送他去雍凉的岁月里。

楚然抬手拍了下额头。

她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了呢?

“你做什么?”

秦鹤霄拿住楚然手腕,蹙眉看了她一眼。

“我......忘记了很多事情。”

楚然叹息道:“那些都是很重要的事情。”

疯狂心动之后是冷静。

男人都是被下/半/身支配的动物,她信秦鹤霄此时对她的喜欢,可这种喜欢能持续多久呢?

她在官场待了那么久,又做了那么久的大行皇帝的走狗,比起被人喜欢,她更喜欢大权在握的感觉。

喜欢都是一时的。

只有权势才是一世的。

喜欢你的人可以随时不喜欢你,把对你的喜欢收回。

但权势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他收不回。

所以她更喜欢权势。

更喜欢握在掌心看得到摸得到的东西。

而不是一句轻飘飘的喜欢。

这种情况下,她忘记的那些事情可太重要了,事关秦鹤霄态度的转折改变,更关系到秦鹤霄能让丹阳侯府富贵荣华到什么程度,没了那些记忆,她现在对待秦鹤霄便是盲人摸象,万事都要被秦鹤霄引着走。

这种事情不被自己掌控的感觉太不爽了。

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作为善于钻营的佞臣,她更喜欢一切尽在掌控的满足感。

“不重要。”

秦鹤霄莞尔,把楚然揽在怀里,“不过是些琐事罢了,你忘了,我们便重新来过。”

“待我平息了南方的叛乱,天下局势稳定下来,我们便回雍凉。”

提及往事,秦鹤霄面容柔和了一瞬,凤眸微垂,似乎带得嘴角线条的凌厉都跟着软和下来,他用那软下来的唇亲吻着楚然的眼睛,微哑的声音撩人犯罪的不自知,“你曾对我说,雍凉的夜空是你见过最美的夜空,像是情人的眼睛。”

一吻即分。

蜻蜓点水一般。

然而呼吸间的热气却落在楚然的睫毛上,引得她的睫毛跟着颤了颤,颤到把筹划着如何让家族富贵荣华的心思散了七/八分,关注点被秦鹤霄的唇吸引了去。

雍凉之地的人,大多是棱角分明的,就连女子也是如此,个个飒爽英姿身材高挑,秦鹤霄更是其中佼佼者,身高八尺,典型的城北徐公的人物,无论往哪一站,都天然吸引人的视线。

秦家被灭门后,他从一个轻裘雕弓配宝马的世家子迅速成长为沙场饮血独当一面的大将军,战场的粗粝磨炼了他的气质,世家子弟的雍容华贵与当世名将凌厉杀伐融合在一起,蜕变成今日独一无二的秦鹤霄。

而今的他气质更加清冷,眉眼越发凌厉,连嘴角都是锋利的线条,像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令人不敢直视。

可是说来很奇怪,她就很喜欢他的唇,甚至还想动手摸一摸,感受那迫人的气势陡然变得柔软,亵渎神灵一般的危险满足感单是想想就让人很兴奋。

当真是没救了。

楚然强迫自己的目光从秦鹤霄嘴角离开,抬头看了他耀耀如星辰的眼,莫名的,她突然很想说一句话——“情人的眼睛?”

“那该是你的眼睛。”

是的,秦鹤霄的眼睛这般漂亮,雍凉夜空的星辰当如他的眼睛一般,才会叫她念念不忘反复在他面前提起。

“你说是便是。”

秦鹤霄笑了一下,“你愿意跟我回去吗?”

这是一个好问题,楚然陡然惊醒——她是丹阳侯世子,支撑丹阳侯府门楣的第一人,而秦鹤霄是未来的天子,九州的主人,哪能真跟秦鹤霄口中所说的那般,说抛下一切便抛下一切,俩人一路回雍凉去寻找恋爱时的感觉?

纵然秦鹤霄愿意,她也不愿意的。

——风花雪月有什么好?

她更喜欢权倾天下。

但这种话显然是不能秦鹤霄说的,毕竟原本一心搞事业的秦鹤霄此时有点恋爱脑上头,作为一个合格的佞臣,她得顺着他,由着他,把他哄开心了,自己才有只手遮天的资本。

“若真有那一天,我当然愿意跟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