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名著同人)我当男装大佬的那些年(230)
“威尼斯还有个贝内泰特剧院,那里也有歌剧供你观赏,还有阉伶歌手,比这诡异的歌剧好听多了。”
唐泰斯耐心地哄到,他看着少年眼里浮现兴趣,松了一口气。
寄秋确实对十九世纪后期后消失的阉伶很感兴趣,但她也对魅影感兴趣。大人才做选择,小孩子全都要!
第142章
阉伶在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十分盛行,牢牢把控着乐坛,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
也就是说,全世界最顶尖的阉伶都聚集在这里。之所以有这一类的存在,是因为女性被禁止参加圣咏合唱,教堂的人便从小寻找那些极有歌唱天赋的男童,在他们变声前期进行阉割,不少人因为伤口感染死在了手术台上。
寄秋坐在贝内泰特剧院,每一个人脸色都洋溢着对接下来表演的期待,他们窃窃私语凝聚成一种在纸上摩擦的声音。
她没想过,群众对阉伶歌声的追逐,远远比昨天那种莫名其妙的歌剧还要高。
“他们……没问题吗?”寄秋忍不住问身边的唐泰斯。
唐泰斯安抚地拍了拍少年的脑袋,他明白寄秋的意思,“这些特殊的歌唱家每次演出都是这种情况。”
就在寄秋还想再问些什么,整个剧院暗了下来,她坐回椅子上,把精神投入到表演上。
电烛所制造出来的光晕打在了舞台上,寄秋看到一位身体异常肥胖的男人缓缓走上舞台,向观众示意。剧院里爆发热烈的掌声。
紧接着,她便看到那位巨人张开口,嗓音清脆不失甜美,犹如叮咚的泉水,前曲他唱得细腻优美,乐声一点点加强,声调开始变高。
不一会儿后又圆润的下降,比起人类,更像是一把乐器,整个精神都被洗涤一遍。
‘难怪能让对阉伶很歧视的伏尔泰也不得不感叹他们美妙的歌喉。’
台上的阉伶停止歌唱,台下的观众致以热烈的掌声。
“如何?”唐泰斯开口问道。
寄秋回过神来,诚实的回答道,“确实跟大家说的一样,像是天使在唱歌。但我依旧觉得这种做法不怎么人道。”
“阉伶大部分都是从贫苦人家的孩子选上来的,教廷给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保证他们衣食无忧,还能享受许多人的追捧,而他们同一阶层的孩子还在为一块面包发愁。”
唐泰斯揉着儿子的小肥脸,他眼里带着笑意,“我们西蒙真是太善良了。”
‘善良?’寄秋第一次听到这种评价,她感觉唐泰斯滤镜有八米厚。
“如果我在接受高等教育和努力填饱肚子之间选择,我也会选择当阉伶。”
寄秋轻声说道,她看着台上神情冷漠的男人,心中没有一丝波澜,那句不人道不是她产生同情,而是对比后世律法得出来的结论。
“别担心,我宁愿去码头搬货,也不会把你送到歌剧院。”唐泰斯看着小崽子认真的小脸,失笑地说道。
“那我也得有那种天赋才行。”寄秋对自己认知很清楚,她为了伪装身份,把嗓音磨练的比普通女孩还粗,更别提专门让自己嗓音变得圆润的男童。
唐泰斯并没有回答寄秋的话,他曾经睡不着的时候,贴心小盔甲给他唱摇篮曲,搞得他一晚上梦回伊芙堡监狱。
第一位歌手退场后,第二位阉伶走上舞台,台下的掌声比刚才还要热烈一些。
寄秋下意识皱了一下眉头,“这真的不是女人假扮的吗?”她看了一下手中的票据,这位阉伶叫乔万尼・格罗西。
舞台上的格罗西身姿妙曼,身穿洁白的古希腊长袍,头戴着金色的桂冠,举止有些羞涩。
寄秋靠着前排的位置,可以看到他眼神温柔,让人想起林间的小鹿,五官柔和清丽,即使你知道他的身份,也依然被他整个人所吸引。
“他好漂亮啊。”寄秋说道,她经历那么多世界,也找不出一个比格罗西还要美丽的男女,看着这张脸,都可以让人面不改色吃下几块黑面包。
“嗯。”唐泰斯也短暂地失神了一下,回过神来立马检查寄秋的状态,确认她眼中只是欣赏,没有别人眼中那种作呕的眼神之后,松了一口气,他的崽还是个孩子呢。
格罗西是这场歌剧《奥菲欧》的女主角优利狄玺,是一场关于希腊神话歌剧。
舞台上铺上了绿色的幕布,展现平原的场景。牧羊人和河川女神在平台第一层歌颂着奥菲欧和优利狄玺的爱情。
寄秋听到格罗西开口,单凭声音来讲的话,他的唱腔不如上一位阉伶柔美。
但外表给他加了很多分,追求美的事物是人类的本能。意大利人陶醉在格罗西的美貌下,为他的一举一动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