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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就倾家荡产[娱乐圈](495)

辩论赛打到一半,裁判宣布交换持方,作为主力军的她真的是惨到不能再惨。

“现在,时间已经证明,我们的这些作品都是经典的、值得其他公司去效仿的优秀作品,且随着D站国际版在国际上使用人数增多、更多人通过D站发现了我们的作品、想要在他们自己的国家看到本土化的同类型节目、电影、电视剧的呼声越来越高,我相信在这个时候我们再重新和这些公司谈判,我们能谈到的价格,一定会是让大家都满意的价格。”

“这件事,就交给房部长派人负责落实,我全权委托给你。”

房车表部长一扫之前的冷静,在这时候露出了激动又兴奋的神情——这是他第一次完全理解了自家总裁的意思,并且与总裁的意见高度一致!

能与娱乐圈的点金之手的思维高度一致!

这难道不值得让人兴奋吗?!

“然后是艺人部。”

秦可低头,看了眼她并不是很熟悉的艺人部的资料,下方本就有满腔抱负的、被房部长重金挖来的艺人部部长“唰”的一下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如同风中唯一一棵立在风中的小白杨!傲立群雄、独占鳌头、万众瞩目,哪怕社死也要给自家领导刷个脸熟!

“关于我们这十八个刚刚出道的练习生,我和苟总也进行了商议。”说一句顿一句,表面上是秦总有了一个总裁该有的稳重,实际上是她正在头脑风暴,想着该怎么替自己笨嘴拙舌的搭档圆谎。

“之前一直不让他们在下了我们练习生的综艺节目之后就接别的通告,主要是觉得他们毕竟都是业余,对娱乐圈还有很多不适应、自身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

“总不能我们公司的艺人,站出去自我介绍的时候就只能干巴巴的说一句‘大家好,我是那个曾出品了《向阳花开》、《向死而生》、《一网打尽》等多部作品的秦家娱乐公司的签约艺人,选秀出身’吧?”

“但现在,《我在融合世界里破案》也算是这帮年轻人给观众们交出了一份在及格线水平之上的答卷了,最近趁着这部剧热播,艺人部这边可以开始给这群年轻人接一些适合他们的通告了。”

以上这两点都是秦可和苟一点之前在探索娱乐圈各大公司的发家致富之路的时候发现的万能的、只会赚不会亏的两条小妙招。

卖版权这个不用说,这真的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本来版权就是在他们公司手里的,而且也已经拍了自己的作品,且已经赚了一波了,这时候如果授权给其他国家翻拍,不仅可以赚一波翻拍的版权费,后期等翻拍的作品在那个国家播出,他们这个原版也可以跟着露露脸,再赚一波钱!

这个性质就跟新版《还珠格格》播出之后,旧版的就会跟着也在B站出道是一样。

另一个放艺人出关去接通告,更是不少经纪公司能存活到今天的主要倚仗——

要知道对于娱乐圈绝大多数的公司和艺人来讲,其实拍电视剧电影出唱片什么的,本身是不赚钱的,很多并不算顶流的小明星,他们的赚钱道路和人家大明星不一样。

大明星走的赚钱路子是拍戏——有名气——接到给了更多钱的剧本——接着拍戏,这样把钱给赚了,然后再接点广告代言、参加一些综艺节目、商演活动之类的,零零总总凑在一起是人家和公司的收入。

但小明星走的路子就很野,先是亏本拍戏——有点名气——接代言、接各种赚钱的通告……明明出道的时候说自己是个歌手或者演员,但实际上作品没啥,接的活儿都是能捞大钱的偏门的活儿。

这里不评判这两者孰好孰坏,毕竟很多时候这样的道路也不是人家自己定的,而是行业呈现的状态就是如此,但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有些通告是真的很赚钱!比如代言!比如商演!

以前不让艺人们接,是因为不想要这笔钱来阻碍他们倾家荡产的道路,如今既然计划有变,那自然这笔送到手里的钱,说什么也要吃下去!

而除了这两个比较明确一定能赚钱的套路之外,秦可还必须要做出决定的则是另一件事。

已知,比起做新的项目,炒冷饭做旧项目其实是更稳妥、更容易赚钱的事情。

那么在前面一百七十多章、那么多的作品里,她应该要选择优先做哪几个呢?

这里面究竟哪个来钱更快?

哪个来钱更容易?

哪个项目的性价比更高?

秦可先宣布了一下会议中场休息,然后低头翻看着之前让陈相小助理整理出来的这三年来秦家娱乐制作的各种项目的介绍,回忆许久,举棋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