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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抛金手指使我暴富[穿书](253)+番外

作者: 鸷归 阅读记录

握着瓶子注目片刻,她将它单独摆到了妆台桌面上。

不需要仰头,就能看得见的地方。

*

卸妆、洗澡、护肤,杂七杂八的事情做完,颜歌打开手机看了看,微信没有收到某人发来的新消息。

她到豆袋沙发上瘫着刷了会儿围博哔站,百无聊赖虚度光阴时突然想起来,她还有件极其重要的事情没做。

垂死病中惊坐起,赶紧翻出纸和笔!

刚从会展中心出来的时候,颜歌就想着,今天酒会期间她在剧情眼皮子底下试了不少骚操作,加上心头那个依稀的困惑驱使,该是时候好好整理一遍这个小说世界的剧情通关规则了。

笔记本翻开,她开始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首先,从意识里调出目前为止收到的全部《娇宠》小说原文,对照原文列出所有现实中与原文有过差异的细节。

大到行动事件,小到不起眼的单个词汇,任何异常都不放过。

列在纸面上的所有细节条目,再根据其本身的属性与是否触发过重置这两个维度进行标记和归类。

整理过后,就会发现其中存在着几条清晰的规律。

将这些规律简化归纳为一条规则:

小说原文就是判定剧情是否通关的准绳,且是唯一准绳。

结论看上去和先前她对时间重置的认知差不多,但当时的认知非常笼统,就只有上面规则的前半句话。

这次在当时认知的基础又上增添了一处:小说原文,是判断章节通关的唯一准绳。

唯一,这两个字手动划重点。

它的意思是,只要“现实世界表面上呈现出来的样子”能和“小说原文字面”对得上就行,其它的全都随意。

这就给颜歌留了很多钻空子的机会。

比如,原文没有详写酒会上许从容和叶家父女的后半段对话,她就可以趁机挤进去搅合。

比如,原文故弄玄虚的天台偷拍伏笔,因为没写明偷拍的人具体是谁,他们也可以换人代替。

当然,在她手头的草稿纸上,也有一些和原文没对上却也没有触发时间重置的条目。

例如上章楚子澜的“双眼发红”,还有她自己领到第一句台词时对许悠然的所谓“讨好”的说话语气。

这些词条,颜歌将之归类为“作者一厢情愿的主观形容评价类叙述”。

都说是主观了,那么也就不存在确切统一的标准来判定它们。

像楚子澜“双眼发红”这事,颜歌觉着他眼睛不红,但作者非要扒着他白眼仁上那两条纤细的红血丝说这就叫眼睛发红那她也反驳不了啥,只能说明她和作者对红眼的界定标准不太一样。

至于她“讨好”许悠然,她本意自然是没有这个想法的,但作者偏要说她呈现出来的语气听上去就是很讨好那她还是反驳不了啥,再换个人来评价保不齐还会说她的语气里充满了嫉妒。

总之这类叙述就是非常主观且模糊,在现实中也便马马虎虎说得过去就足够了。只要眼睛还是那双眼睛、台词还是那句台词,剧情就能正常通关。

与之类似的还有心理描写。人物的内心独白、心理活动等等同样属于作者一厢情愿的主观类叙述,不会影响到剧情通关的判定。

上面的规则,代入颜歌草稿纸上的全部条目几乎都可以说得通,只除了一条。

今晚酒会上她穿错的戏服。

“铺满灿金闪片的修身长裙”,这毫无疑问是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而非可以随便糊弄过去的主观类叙述。

假如前面她关于剧情通关规则的猜想是正确的,那么现在她应该还卡在上章的时间循环里,并且将永恒地循环下去。

既然上章顺利通过了,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她猜错规则了。

第二,规则没错,只是这件事比较特殊。

如果是规则错了,正确的规则应该是什么?

如果规则没有错,这件事又特殊在哪里?

颜歌用红笔在穿错戏服这一条外围画了个圈,旁边打上问号,箭头引向两条可能的分支路线,用文字记下相关的细节。

接着向前文找了找,希望能找到和戏服事件类似的先例,所有细节浏览过也还是没能找到对等的事例。

实在没有就算了,思路梳理到这里差不多也够了。

颜歌打开电脑,将草稿纸上的内容整理成文档,给简晨枫发过去。

五分钟之后,简晨枫给她回了通电话。

“那个文档,我看过了。”他说。

“嗯,戏服那事,你怎么看?”

关于戏服的问题,简晨枫也同意她提出的两条路径,不过他的想法要更加大胆一点,“你有没有想过,这里可能是剧情给我们放水通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