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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猎奇冒险文[无限](136)

作者: 吃人说梦 阅读记录

他是孤儿,没有父母,最初的记忆便始于孤儿院。那地方在荒郊野外,密林深处,由一座旧庄园改建,冷清偏僻,好在地盘大,足够一群孩子敞开跑和自由玩耍。

幽绿的草坪,破损的大理石雕像,从不喷水的喷泉;即便夏日艳阳天,也透着清凉的寒意。

他和小久是在那里认识的,小久与他不同,小久是父母意外去世后被送来的,所以一开始小久总是哭。

郁臻当时六岁,最调皮的年纪,他们俩的小床相邻,半夜他不得不听着小久的哭声入睡,有时候被吵烦了,他就趴在小久的床边问:你哭什么?有什么好哭的?姑姑会照顾好我们的。

姑姑是院长,她觉得叫女士、院长生疏,叫妈妈又太亲密,于是让孩子们叫她姑姑。

“你不懂,你不懂。”小久哭得更厉害了,“我以后就没有爸爸妈妈了,呜哇啊啊呜哇……”

郁臻确实不懂,因为他从来没有过爸爸妈妈。

但小久真的哭得很伤心,为了不影响睡眠,郁臻决定把自己私藏的巧克力分给他。

孤儿院的零食是定量的,只够解馋,不够过嘴瘾;郁臻会把每天分到的零食攒起来,一次性吃个够。他愿意把宝贵的存粮分一点给小久,自认为是个慈善家了。

哪个小孩子不爱零食呢,小久被他的宝藏吸引注意力,逐渐不哭了。两人躲在床底,巧克力吃得满嘴都是,脏得像两只钻过土的小狗。

他们的友谊便是通过这一次分享与偷吃建立的。

小久性格柔弱,温和爱笑,大家都喜欢他。不像郁臻是看着斯文,实则性格皮得令孤儿院所有人伤心。

他喜欢爬树、上墙、滚泥,或者去办公室的墙壁涂鸦,乱弹音乐教室的钢琴;别人上课,他跑去树林里自制弹弓“打猎”。他经常恶作剧,比如把林子里捡到的死鸟的头剪下来,送给别人当礼物,他觉得收到的人会感到“惊喜”;小时候的他,分不清惊吓和惊喜。

他唯一让人省心的一点是,他不伙同其他小孩“带坏”他们,他只爱自己玩;他固然有省心安静的时候,组织集体看电影时,看得最认真、台词记得最多的是他,看书最快学习最出色的也是他。

不过他最突出的优点,在于长得讨人喜欢。他幼时头发更卷,脸蛋更圆,下巴一直尖尖的,一双眼睛明亮闪烁,皮肤白,漂亮得不得了。有领养意愿的夫妇在来到孤儿院参观时,十有八九会看上他,然而又在和他相处一小时后果断放弃收养他的想法。

没有人愿意给自己找麻烦,可他恰好是个大麻烦。

他听过姑姑背地里跟人说,他是天使面孔,魔鬼的心,谁会领养一只小恶魔呢。

不过若要深究他始终没有被领走的原因,调皮贪玩只占很小一部分,可以被美貌和聪明中和。绝大多数夫妇是在看完他的档案后放弃他的,上面记录着他在五岁时咬掉过一个小男孩的耳朵,他掉了两颗牙,小男孩没了半只耳朵,没多久小男孩被领养了,而他永远失去了拥有一个完整家庭的机会。

郁臻也是从那时候起,不再和孤儿院的其他小孩玩了,他隐约感觉到大家不那么喜欢他。但他以恶魔这个评价为荣,在和小久成为好朋友的第二个星期,他就带着人家爬墙逃出去玩了。

两个六岁的小孩像脱离栅栏的小马驹,沿着庄园外的马路一边跑一边玩,道路两旁树木茂盛,清幽宁静,许久不见车辆驶过,更何况陌生人;环绕他们的只有悦耳的鸟鸣和新鲜感。

那天他们遇到了真正的恶魔,在真正的邪恶面前,他们不过是两只柔软的羔羊,任人宰割。

此后余生,郁臻都在为当初的行为忏悔,如果他不那么淘气,如果他不交朋友,小久就能平安无事地长大了。

……

好痛啊。

郁臻在黑夜里睁开眼睛,等待他的却不是黑暗,而是一盏昏黄的壁灯。

杜彧靠着床头看书,这个年代,鲜少有人再捧着纸质书阅读了;他翻身挪动到对方身边,出神地仰望着身边人的侧脸。好看的人,无论何时都赏心悦目,而且这是有温度的,活着的人。

“要不要我抱抱你?”杜彧合上书,半真半假地问他。

“要。”郁臻伸出两只手。谁都可以,抱抱他吧。

书放到一边,杜彧没有躺下抱他,而是揽住他的肩,将他从被子里抽出来,再捞着他坐到自己的身上。

他只穿了件宽大的短袖黑T,光裸的双腿被迫离开被窝,晾在空气里,有些冷。杜彧拖被子盖住他白皙的小腿,两只手规矩地放在他的腰侧。

这姿势不像抱成年人,像哄小孩,郁臻不自在地移了移;杜彧的手立刻收紧,稳住他细瘦的腰,呼吸变沉了,道:“不要蹭,我只想和你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