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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公检法的团宠之后/长春(245)

作者: 摘月太白 阅读记录

这是眼前的孩子花了整日的时间才换来的成果,他的生活本就已经足够黑暗,却还想着给自己用一束鲜花换来片刻的光明。

这种感觉如同回南天里的脉脉春风,带着潮气熏湿了眼眶,陆吾连忙眨着眼睛,将视线投向别处,硬生生把他所厌恶的泪水憋了回去。

他接过花,诚恳道:“谢谢你,小白。”

白明想起那张摆在灵堂上照片里的女人,那女人容貌姣好,美丽动人,那双眼睛自带笑意,看着就温柔可亲。

他又看向陆吾的面庞,如开雾睹天般道:“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老虎哥哥笑起来会好看了,原来是遗传了妈妈。”

陆吾持花的手微微迟钝,有些难为情地挠了挠头,赧然一笑,道:“我妈妈和你一样,都是个爱笑的人,她要是见了你,肯定喜欢的不得了。”

少年的笑容并非舒展,反而带着些许酸涩,恍惚之中,他仿佛想起了旧日里母亲的满目柔光,那是他从不会提及的往事。

“老虎哥哥,你可以给我讲讲你在阳京的经历吗?”

白明这一问,瞬间拉回他的思绪,一切因怀念而生的幻想宛如云烟,他的双眼猛地聚焦,定格在白明的双眸,阳京的经历是捆绑他一生的心结,他不会往外多讲一个字,可提问的人恰好是他的小白,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母亲以外,第二个让他体会到温暖的人。

他从地上坐起,放好这珍贵的山茶,轻捏着白明的脸颊,问道:“你这么想知道吗?”

“想,老虎哥哥的妈妈肯定是个很好的人,不然老虎哥哥也不会对我这么好,我喜欢老虎哥哥,所以想多了解一下。”

白明趴在地上,一颗萤火落在他的发梢,碎布间青嫩的草尖使他感到一阵瘙痒,他猛地抬头,惊得火虫瞬间飞起。

陆吾心生暖意,他听着孩子天真的语气,强装一副不在意的模样,朗声道:“傻小白,喜欢这个词可不是这么用的。”

白明不服气,也从地上爬起,两手撑在草坪,稳稳坐好,正色道:“可以的,我能喜欢绿色的森林,能喜欢干净的小河,能喜欢萤火虫,能喜欢山茶花,自然也能喜欢老虎哥哥。”

听他据理力争的口气,陆吾只是轻轻一笑,便将过往娓娓道来。

76、阳京

阳京,沿江的一座历史古都,也是如今的一座大城市,与江州相比,它只拥有其三分之二的经济总量,也没有那么繁华时尚,可它却有一种厚重的历史感,像是从堆满金银珠宝的古墓里淘出的一本记载文明的史书,在沙砾中尽显积淀已久的光华底蕴。

陆建是一名阳京市公安局的普通刑警,在他入警后的第三年,他喜欢上了公安局隔壁师范大学里的一位姑娘,那姑娘气质动人,长相极好,几乎吸引起了公安里所有单身男人的目光。

他一打听才知道,那姑娘名叫邵雯,是个千金小姐,家里富裕不说,光是追求者都排满了院校,姑娘学的是同声传译,还在国外当过交换生,而在那个年代,要是能出一次国,可是相当了不起的。

邵雯性格开朗,大方得体,活泼却不聒噪,方方面面都让陆建打心眼里喜欢,可他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如此完美姑娘,怎么会瞧得上自己这个普通小子?

可这故事老套得恍如每一本小说里都有过类似情节,偏偏那个千金小姐,在众多追求者里,一眼便看中了那名老实正直的警察。

只因在公安局起哄陆建去女生宿舍楼下摆花示意的时候,他说了一句:“我不想让舆论的压力迫使她接受,这样也算是间接剥夺了她拒绝的权利,这不公平,我所要做的,就是加紧学校附近的巡逻,默默保护着她,只要看到她平平安安,我就心满意足了。”

可能公安局离师范大学太近,这话就传到了邵雯的耳朵里,二人这便顺利成章地开始交往。

陆建这人木讷实在,工作上别人不要的苦差事,他都能往自己身上揽,生活上也不会用言语逗女孩子开心,只能在实际行动上尽力表现,邵雯和他性格恰好互补,她是个大大咧咧,格外爱笑的女孩儿,和陆建在一起,几乎都是她讲笑话给陆建听。

邵雯家里的人得知此事后,皆是不接受自己家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普通的警察,因此便强烈反对他们的关系,可反对无效,邵雯还是毅然决然地嫁给陆建,父母便和她断绝了关系,还一刀切了所有的经济来源,只为逼她与陆建分开。

邵雯也算争气,自己找了个工作,她放弃了以前锦衣玉食的生活,和陆建一同过起了平凡的日子,好在陆建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他是个长情的人,即使许多年过去,他依然待邵雯如初见时那般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