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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霸总、正经人[快穿](153)

作者: 我没有酒窝 阅读记录

“食物。”

声音的主人不曾露面,也可能是露面了秦歌不知道,但她至少知道了跟她说话的是什么物种,——羽虫。

小羽的要求很简单,羽虫要迁徙了,搬到数千公里外的沙漠里去。

不光是植物讨厌羽虫,羽虫也对植物的味道极其嫌弃,两者一直彼此克制,非得有一方死亡。安全区这几千年有小羽压制着,植物自然是落入下风。

现在,小羽从那个困了她近千年的地方出来了,她想换个地方生活。

手底下的虫告诉她,人类圈养的肉虫很好吃,它们不能直接养这些东西,食物会被吓死。

所以她想跟人类合作。

简简单单几句话,足以让秦歌猜出小羽的身份。

被困近千年,想起苏家那个神秘的地下实验室,秦歌眸色微深,“你不恨人类?”

这么大的仇,竟还能……与人类合作。

“恨人类?你是说关我的那些人吗?”小羽的声音带着笑,“恨啊,所以我把他们也都关起来了,关在了很多笼子里。”

原来那些苏家人都被‘小羽’抓起来了,怪不得一直找不到人。

“至于恨整个人类,对我有什么好处吗?”小羽奇怪道:“人肉又不好吃,有些人还帮我养了我的子民,苏家人将我困起来我也报仇了,这事难道不是过去了吗?”

秦歌沉默一瞬,“你说的对。”

羽虫的肉类对人类来说不可食用,除了L99疫苗中出现的液体成分外,可以说这些小虫子几乎对人类没有任何作用。

彼此又不在自己的食谱里,按理来说更不该有什么矛盾。

确定好羽虫没有敌意后,秦歌心里松了口气,开始认真对待起小羽提出的交易,“如果我们答应将食物帮你们送去沙漠,那……”

“我可以给你一缕头发,烧掉后作为罗王树的养料,到时结出的变异七彩花可以让人类居住地附近的植物恢复生机。”

“别小看我的头发,普通羽虫尸体烧掉后结出来的花效果比我差多了。”

“虽然只有一缕,但这东西要是放的多了,七彩花也会有点副作用。”

——比如,让已经经过进化的异植成为普通植物。

秦歌瞳孔骤然一缩,所有困惑都在此时迎刃而解。

原文中,苏逸然先是发现罗王果,研制出了初步克制羽虫的配方,后来应该是被找到了普通七色花的叶思博点醒,进而用母虫做实验,研究出了最终版本。

而现在,叶瑶瑶、叶思博、小羽都活下来了。

一场由秦歌代表的交易,在经过与傅家等人的商议后,最终被确定下来。

因为只有秦歌能听到羽虫说话,所以最终敲定的结果也由她转述。

在众人跟着她第二次进入那个密道时,洞内的苏逸然身上开始散发出尸体腐烂的恶臭,看样子已经死了。

*

半个月时间过去,安全区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令人振奋的是,‘安全区’这三个字,从此将成为历史的代名词。

自从林外长出了一朵比脸盆还大的七彩花,之前枯萎的植物就跟磕了药一样,迅速恢复了生机。更神奇的是,只要是在树下呆过闻到花香的人,就再也不会对植物过敏了。

所以那段时间每天排着队等着闻味儿的人,几乎将那条路上的植物踏平。

当然,这只是夸张的说法。

之前经历过植物死亡感受到危机的人类,终于意识到植物对自己的重要作用,现在看这些抽了嫩芽的小树小草,一个个都看地跟宝贝似的,谁都不准乱折乱踩。

大半个月过去,所有人都不再对植物过敏,安全区那层没什么用的罩子,也终于被彻底打开。

三个月后。

赵青松怀中紧紧抱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坐在前往林外的大巴车上,包里装着的银行卡上,存着他们家全部积蓄。

这一趟出来,是因为上面放出了消息,打算在林外新建一批木屋。

平原地区可以建造普通大楼,但密林中异植生命力旺盛,这附近的房屋却有可能被植物穿透,深林还是普通木屋比较耐用。

不同地区地貌不一样,城区范围扩大后大家可以自由选择想要居住的地方。

赵青松一家经常往林外跑,对外面的环境比一般人了解的更多。许多人想的就是能有一间够晒太阳的木屋就好,但他们家的人比起树木来说更喜欢水。

老爷子每次来林外都要在不远处的小湖边坐一坐,最常跟孙女讲的故事是:在离森林很远的地方,有一片海……

所以怀揣着全家希望的赵青松,他的目标是在水边买一栋房子。

再要是钱暂时不够,租也行。

得益于羽虫开路,之前必须压路机才能通行的林外小路,现在普通大巴也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