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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少年蓝/稠李花开(出书版)(7)

李童身材高而肥胖,从小就比同龄的孩子大一出一号来,多少仗着体格吓人,却没有真正动手打过仗,猛然看见黄毛一拳挥过来,就有点懵了,闪躲都忘了。倒是刚才见事不对停下来的季天翼飞快的推开自行车,一把架住了黄毛挥向李童的拳头,同时不动声色的一把将林旭拽到身后。

“小子,没你强出头的份儿!”黄毛的手被拦在中途,眼神不免恶狠狠的转向了季天翼。

“我要是你,现在就转身走人。”一直站在林旭身边的庞晗忽然开了口,抢在黄毛挥出第二拳之前。

“诶——”黄毛张口要骂,却又停住,放学时间,高一、高二的许多男生见这里有人生事,都围了过来,这其中,大多是认识季天翼的,开始是看热闹,这会看黄毛真的要动手,半大的孩子最容易热血沸腾,哪里看得了同校的人被外人欺负,骑着的自行车都随手一推,只听嘁哩喀喳的一片车辆倒地声,人却已经聚拢过来。

“懒得跟你们一帮毛孩子计较。”人多,虽然未必人人会出手,出手的也未必真会打架,但是声势却惊人,黄毛翻翻眼睛,迅速分析出了利弊,猛的挣脱了季天翼的束缚,撂了句话,自地上扶起车子,在周遭的口哨声中,就这么灰溜溜的跑了。

黄毛一走,担心一会老师出来要询问发生了什么事,男生们也很快散开了。

“谢谢!”林旭有些脸红,低着头,这时才想起道谢。

“你确定你是在道谢,而不是在认错?头要碰到地面了。”这是季天翼第二次对林旭说话,刚刚吓跑了个小混混,心情不错,开了句玩笑。

“不是!”林旭的脸更红了,开始有些不知所措。

“不是什么?不是道谢还是不是认错?”季天翼觉得林旭窘迫的样子很有趣,笑着追问她。

“她是道谢,还有,我替她说,她一定想说,你刚刚真是帅呆了,酷毙了!”一边,不想被充当空气,庞晗忽然插了进来,还拉了林旭一把说,“同桌,我表达的你的意思,表达得准确吧?”

林旭咬咬嘴唇,紧握的手掌里,细细密密的全是汗。她有些埋怨自己,拙嘴笨腮,这样站在季天翼面前,却连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也羡慕庞晗,想什么就敢说什么。其实她也想多和他说几句话,想说他刚才太厉害了,那么挡在她的面前,那是只有动画片里才有的画面,他勇敢得好像书里写的骑士,可是,太肉麻了吧,她想,还是简单点,说他确实很帅吧。

“女生里,你胆子算大的了。”等了片刻,季天翼没有等到林旭抬头,多少有些失望,于是转头,认真看了看庞晗,语气中肯。

“这算胆子大?其实我刚刚挺希望打仗的,教训教训那个黄毛最好了,社会不是那么好混的!”庞晗咯咯的笑出了声,她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是部队的高干,从小娇惯,她也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不怕事大,就怕没事。

“别瞎说,打仗有什么好,受伤怎么办。”林旭拉了拉庞晗,她刚刚鼓起勇气抬头的时候,却看见季天翼看着庞晗,那一瞬间,心就好像失重了一样,骤然从高处跌落,酸甜苦辣咸,种种滋味一瞬间都涌了起来。

“今天他一下挡在我前面,因为我差点被一个骑车的小混混打到,他的手真漂亮。原来他不仅会弹钢琴,还很像书里的侠客,会保护别人,会挡在我面前,还会帮李童,我很想对他说,你真帅,可是又不敢,但是为什么庞晗就敢说呢?为什么我看着他的时候,他却看着庞晗,心里很乱,高兴,又好难过,真的,那种感觉特别难受,好像包饺子之前被揉来揉去的面团。”日记里,林旭这样写道。

Chapter 05 为一个名字走火入魔

“老大,周六滑旱冰,去不?”星期四的中午,几个女生吃过饭,正围在一起闲聊兼写作业,后面的一个男生过来,拍了庞晗一下问。

事情的结果往往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林旭能得到这样的结论,是因为那天晚上和黄毛的对峙之后,结局就向着特别离谱的方向发展起来。第二天到学校,庞晗居然成了名人,班里爱看武侠小说的同学形容起来,都说那是真正的一战成名。

起因是季天翼当众称赞了对峙事件中庞晗表现出来的女生少有的胆色,接下来,当时在场的男生们开始绘声绘色的和认识的不认识的不同年级的同学们描述了庞晗当时的举止言行。不知是谁起的头,大家半起哄的说:“庞晗还真有老大的气派呢。”半大的孩子,多少都受过点古惑仔的电影还有香港的警匪片的影响,老大是个时髦的名词,于是,很快,庞晗的“老大气派”,便被简化成了“老大”两个字,在全班范围内通用。

“我完了,阿桌,救命呀!”刚听了这个新外号的时候,庞晗的第一反应是抱住林旭大呼玩完,时髦归时髦,但是“老大”的这个称呼落在女生身上,那一听就知道这个女生非淑女了,再配上季天翼乍听时那想笑又忍住没笑的神情,简直是要命了。

林旭也觉得好笑,不过她的笑很快就变成了含泪的微笑,感觉到她笑得身体颤动时,正抱着她哀叹的庞晗便咬牙暗下杀手了,庞晗的手指细长却有力,能在一招间让人又痛又痒还不留淤痕,号称出手从不落空,何况此刻,对象还是和自己正保持亲密接触的同桌呢。

“当了老大果然就不一样了。”林旭终于忍不住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并且决定,从此坚决称呼庞晗为“老大”。在她的带动下,阿土、都都,以及班里的大部分女生都开始叫庞晗为“老大”,时间一久,庞晗便习以为常了,谁叫声“老大”,都爽快的答应。

滑旱冰是比较适合年轻人,并且是很多年轻人共同参与的一种运动了,市里最近陆续开了几家很有规模的旱冰场,设施、器材都好,而且价格不贵,几乎每个周末,班里总有同学张罗着同去,同去才玩得热闹跟尽兴。

“去呗,还有谁去?”庞晗答应着,顺便拿眼睛在班里一扫,问了句。

“男生基本都去,至于女生,就看老大的力度了。”男生说。

林旭忍不住回头瞧了男生一眼,是分班时才来的新同学,叫梁宏,声音确实很洪亮,长相嘛,除了皮肤晒得黝黑之外,浓眉方脸,长得算很精神了。

“怎么样,去不去?”庞晗推了推坐在前面的阿土和都都,又拉了拉林旭。

“去!干吗不去?”阿土回答爽快,都都也点了点头。

“阿桌?”庞晗满意的点头,语带威胁的问起林旭。

“我不会,你知道的。”林旭小声说。

“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你不会就学呗。”庞晗理直气壮,就差拍着胸脯保证教她了。

“我怕摔。你知道我特笨,一点运动细胞也没有。”林旭赶紧拒绝,就她这种走平路照摔不误的人,真不敢想象穿上只有几个轮的旱冰鞋得摔成啥样。

“拒绝无效。”庞晗的格尺响亮的敲在桌子上,颇有一锤定音的气势,“你身为老大的同桌,得起模范带头作用,即使是摔了,也得去试试!”丢下这句话,便起身去游说其他人了。

“摔几次就好了。”都都有些同情的拍了拍林旭,说“人这一辈子,总有很多第一次。”然后转身,自顾自的写英语作业了。一个单词三十遍,一堂课学了三十多个单词,即便这学期英文练习簿发得多了几本,英语太太这个规矩也够缺德的。

哦,忘了说,这英语太太是他们的英语老师,多大年纪没人爱去考证,反正满头银发仍旧烫出时髦的羊毛小卷,一周五天上课坚持不穿同样的衣服,高跟鞋踩在地面上更是嘎嘎作响,还在每天上课时,要求学生必须称呼自己为Mrschen。如果说这些身为学生的都还能接受,那么她非常严厉的教学方法和对答不上课堂提问学生的辛辣讽刺,就让人有点难以忍受了,于是,久而久之,便得了个英语太太的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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