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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死不悔(147)+番外

原志国一头栽倒地上,晕死过去。

等原志国从医院回来,被人搀扶着进了法医室,就连原邦的尸检都做完了。

原志国瞬间苍老,意气风发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的兄长原建设死了,他的侄子原邦死了,他的大嫂原邦他妈半疯半傻了。叱咤政坛的原家垮了一半,原志国老泪纵横,好几次又差点晕过去。

案件分析会所有人都低着头,看样子是在思考,只有痕检,法医在做着报告。

“根据腐烂情况确认到,死者已经死亡超过一个月,骨骼完整没有断裂的痕迹。致命伤应该是失血过多致死。在死者的指甲缝里,发现了羊绒纤维,经确认,这些羊绒和于梦笙购买的那件大衣羊绒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死者在死前和凶手有过搏斗,凶手身上穿着这件羊绒大衣,死者抓住了羊绒大衣,才在指缝里有了残留的羊绒纤维。”

法医分析结束,就是痕检的工作人员发言。

“我们在现场发现的脚印,排除掉警察和出租屋主脚印以外,发现一串四十四码男性脚印,和于梦笙的脚一模一样。”

“这次现场留下痕迹很多,对比之下比前几次的杀人事件容易破获。我们大队分析,应该是当晚案发时很慌乱,所以才留下这么多的破绽。结合原邦失踪时候各种人证物证的对比,真的是很仓促,很慌,有这么多破绽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高健一句话也不说,内心的震惊却是巨大的,岳涯能细密到那种程度?各个细节都考虑到了,什么是仓皇时候留下的脚印?完全是故意留下的,就为了证据吧,好像岳涯的脚是四十三码的。处处都考虑清楚了。包括那件羊绒大衣,也许是搏斗时候抓了一下指甲缝里残留了羊绒纤维,可岳涯把这个细节直接转移给于梦笙了。

岳涯的内心,岳涯的大脑,心思缜密程度,还有巨大的心理承受力,不得不说,岳涯是他遇到过的最难对付也最狡猾也最聪明的人。

他能杀了那么多人以后还能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该干什么干什么,文没有断更,电影没有断了拍摄,恩爱没有停,照吃照睡按着他的步调生活。

什么负罪感恐惧感,紧张害怕担心导致的惶恐不安,完全没有。

他的内心强大到那种地步,他的人,强悍到那种地步。

什么虚弱,苍白,身体不好,慵懒,那都是假的,是他的保护色,岳涯绝对是一个强悍的心狠手辣的狠角色啊。

“我们从出租屋主那里也拿到租屋合同,虽然没有租房人的身份证,签的名字也是假的,但是我们把租屋合同上的签名和于梦笙的签名做了对比。对比出来的结果是,一个人所写。”

幻灯片上显示着于梦笙的签名,还有租房合同的签名。

租房合同签名有点奇怪,窦夕。

做笔记对比的就是,夕和梦。

于梦笙写签名的时候,习惯性的会把梦的最后一笔,就是夕这个字的最后一笔拉得很长在微微上翘,窦夕的夕也是拉得很长上翘。

一模一样的写字习惯。

“出租屋主说是一个三十岁左右很高看起来很结实的男人租的房子,虽然带着帽子口罩看不清脸,把于梦笙的背影照片给了出租屋主看,出租屋主说是的,很像。再加上租房合同,可以确定,这个房子就是于梦笙租的。”

“确认是于梦笙是凶手还有最关键一点,我们找到死者的手机,手机里有一段录音。”

有人打开原邦的手机,里边有一段很短的音频资料。

“二叔,二叔救我,于梦笙要杀了我!”

就这么一句话,录音里原邦带着恐惧的哭腔,带着绝望的悲鸣。可以听得出当时原邦有多恐惧无助。

完美的证据,任何一个都证据都指向了于梦笙。

租房,杀人,仓皇藏尸,留下了一些脚印,认为手机已经没用了就陪着原邦一起埋了,不成想手机里还有这么一句求助的话。

犯罪的过程,杀人的动机,到藏起尸体,清晰明了。

高健握紧手里的笔,他想起岳涯高深莫测笑着说,会有一份完美证据证明于梦笙杀了人。

这些证据加在一起,还不够有力度吗?没有比死者的话更有力度的了。

岳涯啊,这个恐怖的男人,越想他越觉得恐怖。

就算是在拍着桌子说,不是于梦笙干的,给于梦笙翻案?能翻案吗?这么多证据摆在这,原邦的遗言还在这,罪证确凿,证据齐全,没有任何可能翻案的、

最高明的凶手不是躲避了警察的调查,让这个案子成为悬案,警察抓不到凶手。而是,让警察明知道凶手是谁,却没办法去抓。

就这些证据,足够让于梦笙枪毙,一份口供都不需要,直接可以判了死刑。

他理解了岳涯的气定神闲从哪来的,他知道岳涯能积极计划着以后生活的勇气从哪来的。

杀了好几个人怎么了?不是有人为系列杀人案承担后果了吗?

所以岳涯完全不用担心啊。

高健以为,岳涯说帮他高升一步,是想让他从办案里抹掉一些对岳涯不利的证据作为交换条件。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他也没必要在为于梦笙呼天喊地的说无罪,他说于梦笙没杀人已经没立场没证据了,他能做的只是闭嘴,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原志国浑身哆嗦,一个个证据摆在眼前,原志国脸青了红了黑了白了,最后还是秘书拿出救心丸给他吃了,原志国这才缓过这口气。

“高健,写结案报告,快速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尽早毙了于梦笙。”

“是。”

高健没有任何异议。

“给我打,打出一份口供来,不交代就往死了打!”

原志国现在恨不得生吃了于梦笙。

刑警大队的人互看了一眼。

“好。”

公安厅厅长都这么说了,他们就放开手脚拿到一份口供吧。

二十四小时以后,于梦笙全部交代,杀害李瑾,原建设,李丽枝,原邦,交代得一清二楚。

特大系列杀人案,全线告破,这起影响恶劣,杀人手段狠毒的案子,犯罪嫌疑人归案,认罪伏法。

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这件事,案子已转移到检察院,择日开庭。

原志国处理了原邦的丧事以后,带着省厅工作组成员回去,本市的杀人案落下帷幕,原志国病了一场,休息了半个月以后,头发花白精神头还不错,开始指挥各个市区的治安问题。省里的换届选举开始了。

市刑警大队大队长高建,因破案不利行政记过,点名批评。

也就是说,高健带着这两个处分,这辈子别想升官了。

高健反倒很平静,和他预想的差不多、

闹闹哄哄的杀人案把本市翻了个底朝天,几个月的纷扰终于归于平静。

洪元希被害一案,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市局也做了声明,参与谋杀杀害洪元希的凶手已经死亡,所以这个案子也完结了。

高健去了一次看守所,于梦笙处于混沌的状态,人已经痴痴傻傻,嘴里念叨的只是别打我,别打我。

剃了光头,非常消瘦,脸上身上是掩藏不掉的青淤红肿,估计原志国也特别交代过,让于梦笙吃点苦头,于梦笙就被关进了特殊的房间,一群外边的黑社会分子,大混混,每天都会找于梦笙的不痛快,说白了就是新进去的被老人欺负。监狱内的欺负新人现象更加严重,狱警基本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二十四小时的殴打各种折磨,于梦笙扛不住认罪了。到了看守所里每天也被欺负殴打,于梦笙的精神也就有点崩溃。

于梦笙的母亲变卖家产,把和岳涯新家一栋楼的那套房子卖了,把车也卖了,全国的找律师,想保住于梦笙一条命。

不用琢磨也不可能,这个案子原志国死盯着不放,能让于梦笙活下来吗?不可能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