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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当爹那些年(87)

祝俨锋愣了一下,还没明白什么来了,却见世子身边的亲卫已经迫不及待往林子外面冲了过去。

一盏茶的功夫,林子旁边的空地上已经搭起了几个帐篷,周围升起了篝火,营地里到处都是食物与美酒的香气,被祝俨锋认定为“棒槌”的世子爷舒舒服服窝在篝火前面,披着皮毛大氅喝着肉汤,听着旁边一位老人拉着二胡,另有伙计在检查几辆马车上的货物,还有掌柜抱着账簿子递过来:“少东家,您点点货吧,都是北狄人爱的茶叶瓷器,时间仓促来不及准备丝绸,只装了一车细布。”

祝俨锋:“……”

搞的挺像那么回事儿。

他现在相信了外间传言,都说定北侯府的世子旁的不论,单享受无人能及,听说她无论吃喝用度都极为讲究,就连花天酒地也极会享受,是幽州城内纨绔二代们追捧的对象,时尚的风向标,单论她出任务还敢带着一队人马专门侍候就知传言不假了。

金不语对祝俨锋的眼神毫不在意,招呼独孤默坐过来:“阿默路上辛苦了,快过来喝点热汤。”

独孤默一路之上脑子就没停过,还随时会拿出纸笔记录,不止地形地貌,还有气候也做了详细的记录。

他坐下之后,捧着碗喝汤,脑子还在路上,等到火上烤肉熟了之后,世子爷从靴筒里拿出把匕首,然后匕首出鞘,切了一块肉递了过来。

热腾腾的肉香味瞬间在鼻端缭绕,独孤默总算神魂归位,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世子爷可洗手了?”

金不语:“……”

她左右看看,谴责的目光直射向黎杰:“阿杰你洗手了吗?”

黎杰已经撕了一只兔子腿,美美啃了一大口,满手油脂,闻言愣住了。

独孤默露出嫌弃的眼神:“在外行路总要讲究一点,免得吃坏了肚子,缺医少药。”

白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头,显然很是委屈:“阿默,你当初胳膊上的药还是我换的呢。”

金不语大惊:“谁把他弄来了?”她只让黎英回去临时组个商队,可没说连药僮也带着。

黎英也很为难:“属下去找舒老爷子拿药,他老人家不放心世子出远门,把白术送到世子身边。现在再送回去,可有点远了。路上也不放心啊。”

白术气哼哼瞪着她,大有你敢提出送我回去,我定然在老爷子那里狠狠告一状的架势。

金不语举手投降:“行!行!老爷子设想周到,感谢他老人家,现在吃坏了肚子也不用担心啦,来来阿默吃块肉。”

独孤默更嫌弃了:“世子爷的匕首可洗过了?”

金不语:“……”

最后还是黎英从马车里拿出水囊服侍金不语洗手之后,晚饭才继续了下去。

祝俨锋出任务这么多次,还是头一次舒服的窝在火堆旁吃着烤肉喝着美酒,听着曲子等天亮。

他开始怀疑厉校尉半路把世子甩开的决定是否正确了。

作者有话说:

刚刚过完一年,世子爷芳龄二十,小阿默也十七岁啦,将姐弟恋贯彻到底,女大三抱金砖!

再次重申,请不要对世子爷的道德抱不切实际的幻想,世子爷不是什么正经人,更没什么道德底线啊,只要她开心什么缺德带冒烟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最后,十二点还有一章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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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金不语吃饱喝足, 开始与手底下人商议此行路线,还拉过祝俨锋详细询问沿途北狄村镇。

北狄村镇具有季节性,每年水草丰美之时, 或入冬之前, 年后开春, 便会有牧人聚集而来,用于交易各种日常用品, 盐茶瓷器药草布匹之类。除了西戎商人,还有大渊商队偷渡而来,虽然沿途风险大但利润高,很值得冒险。

金不语带着一队人马乔装扮作商队, 大摇大摆前往北狄村镇, 沿途遇到两拨打劫的都被她手底下的人给收拾了, 而她只需要舒舒服服坐在马车里观战即可。

黎英带着七八名亲卫扮作镖局伙计,前后拱卫着商队前往北狄, 路上还遇见了一队西戎商队, 两家合作一家, 浩浩荡荡往北狄的素水城而去。

西戎商队是一名姓吴的富商,走南闯北颇有见识, 金不语便每日请他喝酒,多聊些沿途见闻,北狄风俗人情, 季节气侯之事。此人熟悉北狄地形,与“家里老子过世留下个商队, 不得不担负起养家糊口重任且性格豪爽的姜小兄弟”也颇为投契, 见她还带着个容貌出众的少年郎, 两人形影不离, 就更好奇了。

问起来金不语便长叹:“吴大哥不知,这是我表弟阿默,读书读呆了的,家里人怕他读书读魔怔了,便让我带出来开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