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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站请送命(156)

丁远志几乎整个人都挂在了木慈身上,两个人一起被落在后头,他这会儿还是有点萎靡不振,不过精神头还行,他认定在这伙人里值得结交的只有木慈,心血沸腾,觉得该做些什么来回报这种善良,于是悄声说道:“我觉得应该就快结束了。”

“怎么说?”木慈问道。

“不管左弦的猜想是不是对的,你看,我们的活是从这位少爷的婚姻开始,也就是送新娘子,而现在我们知道,少爷还没有死,那么冥婚也就没有开始。”丁远志说话非常谨慎,这些话都是压在嗓子眼里,凑在木慈耳边说的,就算那个白脸仆人真的转过头来,估计也只以为他只是状态不好,半死不活地让人撑着。

木慈沉吟片刻,觉得自己的脑子实在跟不上这些聪明人:“所以?”

“如果这是老板写的故事,那么肯定会来一个首尾呼应,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写作技巧,除非这个故事就想写个流水账,打算就这么无聊的过去,不过之前鬼听戏,唱得是活捉,这很明显在点题了,显然不可能是流水账。”丁远志又道,“所以既然婚已经开始,那说明这个故事就快要落幕了。”

这听着倒是很有道理,木慈想摸摸下巴,可惜他一只手搭着丁远志,另一只手还处于受伤状态,只好作罢:“那这么说我们就快能出去了?”

“还不能放松警惕,祭死窑跟鬼听戏都出了人命,冥婚跟吃人估计还有大招呢。”丁远志啧啧有声,“我想很可能不是什么正经酒席,搞不好就有人肉,咱们俩都留神些,千万别动筷子。”

“你脑子真好使。”

丁远志苦笑了一声:“没前头那位好使。”

他看了一眼左弦,发出非常艳羡的声音。

男人在少年时甚至是成年后都会有非常长的一段时间,幻想着突如其来地加入一场极其盛大且富有激情的冒险之旅,最好有危险、美女、金钱、无数的肾上腺素,彻底摆脱现实这种令人反感无比的平淡生活。

甚至于在家里上厕所那会儿,丁远志仍然抱有这种梦想,直到他真的突然加入这么一场莫名其妙的冒险。

死亡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眼前,包括那一树足以做半年噩梦的尸体,美妙的幻想一下子被现实怦然击碎,立刻烟消云散了,逃得比参加奥运会的短跑健将都快。

极端的恐惧压力之下,能够保持冷静的思考都已经非常难,让人顷刻间就能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脆弱跟无能。

相比之下,左弦几乎是每个渴望冒险的人所幻想过最完美的模板,绝对的冷静,极强的思维,灵活的身手,丰富的阅历,简直像是天生为冒险而生,他这种人做任何事,都不像是在找死,反倒像是艺高人大胆,是一种绝对的自信。

“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该不会以前是个杀人犯吧?丁远志当然没傻到把这句话吐出来,而是小声道:“就没看他变过脸。”

木慈摇摇头:“我跟他不熟,也不清楚,只是合作过几次。”

丁远志点点头,并没有觉得木慈是在敷衍自己,许多有本事的人总是很神秘,这倒也是很正常的。

进入内环楼的时候,所有人都看清了天井下摆着的巨大棺椁,它就那么被放在正中央,像是个吉祥物,又像一个非常正常的装饰,周围摆着许许多多的桌子,场地里的人各忙各的,完全不顾红白交织的这一幕到底多么诡异。

木慈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在棺材边上吃喜宴?这也太晦气了!”

而这时候,天突然开始阴下来,暗得非常快,一下子就把所有的光抽走了,四周变得一片漆黑,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

这种情况下,跟人有接触和没有接触都非常可怕,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身边是不是原来那个人,而一个人落单也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

更可怕的是,在完全陷入漆黑的一瞬间,四周就有许多脚步声响起,紧接着内外环楼的灯笼开始一盏盏被点燃起来,整个土楼完全被红白两种颜色笼罩住了。

光并不是很亮,只是能隐约看清身边的人,木慈看到丁远志的额头上全是冷汗,不知道是吓的还是痛的。

白脸仆人明显就急切起来了,嘟囔了一句:“怎么就到这会儿了?!”

他显然很急,只是不知道在急什么,然后领着众人进到一个小房间里,里面摆着两张小桌子,都已经零零散散坐着人了,那些人低垂着头,把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脖子抻得特别长,简直像是怪物一样。

白脸仆人道:“你们自己找地方坐吧,早坐早开席。”

说完话,他就匆匆走了,看上去的确很急切,这里总共两桌人,一桌缺了五个人,另一桌则缺了三个人,苦艾酒跟仅剩的两个女生坐过去,剩下的四个男人则等着那个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