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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娱乐圈同人)[娱乐圈]乙女的游戏(551)+番外

不能联络的人联络了,是想打破现在的平衡?不,是为了工作。

“我对你的项目有兴趣,这个理由方便见面吗?”

“价值千亿的演员对我的项目有兴趣,必须见啊。”

“还差七十亿。”

“什么七十亿?”

“千亿,票房还差七十亿才到千亿,准确的说是六十九亿,总票房结算九百三十一亿。”

尹南絮被逗笑了“你还在乎差的那六十九亿?”

“我可能有点强迫症。”孔侑也笑了。

两人在说的是《釜山行》下线后的票房总额,数字出来之后,孔侑就不是千万人选择的演员而是千亿演员。对观众来说前者比后者重要,但在圈内看,后者比前者重要的多。电影本质上是商品啊,这行又特别看玄学。孔侑现在头顶上就挂了个玄学的标签,投资稳赚不赔的那种。

作为目前圈内无人看好,一个投资方都没有,都打算好要自己出资拍摄的导演,跟目前最能吸引制作方,号称只要他签约就不用担心制作费的演员。在资本市场上待遇完全相反的两人在电话里约了晚餐,单独见。

挂了电话的尹南絮从阳台走回客厅,对在自己家态度拘谨的像是在别人家一样的金熙采晃了晃手机,笑看她“我能拉来一个孔侑,这个筹码如何?”

尹南絮确定了流星名单后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作家选谁的问题,金熙采不是她见的第一个作家,相反,这位是她见的最后一个。她已经见过四个作家了,其中三个不缺钱,一个缺钱也没缺到会妨碍生活的地步。金熙采是唯一缺钱缺到没钱生活会出问题的,也是唯一一个女作家。

电视剧的圈子女作家称王,电影的圈子女作家是少数派。一方面是电影圈的导演很多都是自编自导,另一方面是男权为主的电影圈对女性还是有点性别歧视,认为她们就适合写点情情爱爱的小场面,没男作家格局大。这点是否是纯粹的性别歧视不重要,反正电影圈女性本来基数就少。

尹南絮见过的前四位作家谈的都算顺利,唯独在金熙采这里卡住了,她会最后来见这位也是预想到她们会卡住。因为她对五位作家的要求是一样的,她给他们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她要看到剧本大纲,写不出来大纲也得有个基础的企划书,梗概总要有。

圈内找作家一起参与现实题材改编的作品规矩都大差不差,区别只在时间和价格上。一、两个月乃至半年一年的都有,金额看双方谈。因为事情真实存在,改编就看各个作家的功力,那跟完全由作家写一个剧本是不一样的。

这东西类似跟作家约稿,主题由甲方定,作家是乙方。甲方尹南絮限制时间一个月,给出的润笔费是两千万(十二万RMB不到)。按照正常流程,这笔钱其实是意向金,差不多就是签约定作家才会给。但尹南絮没办法跟其中一方签约,就干脆当它是润笔费,不管双方合不合作钱都会给出去,不合作也当交个朋友。她不差那两千万,对方也不差这两千万。

那四位能谈的顺利也是因为尹南絮表示那笔钱是润笔费,成不成她都不会再要,面子给足了,什么都好谈。之所以会在金熙采这里碰壁,是因为金熙采不需要面子,在目前的情况来说她也没办法要面子,她要的是实实在在的钱。两千万对她来说太少了,少到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要花费一个月的时间去做。

都算不上缺钱的四位作家不介意两千万到底是意向金还是润笔费,金熙采介意。意向金代表要签约,签约了才会有定金,后中期款,乃至于尾款,陆陆续续都有钱,不止有钱还有作品上映。但润笔费不是,润笔费代表作品一旦尹南絮不满意,就不会签约。她手上恰好有在做的企划案,是要给CJ的,她得先保住跟CJ的合约,而不是因小失大去赚那两千万。

难道不能先放下CJ那边给尹南絮兼个职?不能。

不是金熙采做不到,而是合约限制,她现在是CJ的签约作家,跟尹南絮合作在没有CJ授权的情况下涉嫌违约。虽说CJ不可能真的告她,毕竟尹南絮身后站着姜帝圭,CJ要是想诉诸法律,尹南絮也会被牵扯,他们不会那么干,不值得。但金熙采本来就处在危险的边界,此时做出踩线行为,那是自找麻烦。

偷偷摸摸赚个两千万不行吗?不行。

如果一开始就抱着没办法合作的态度去写作品,两千万是能赚到,但她跟尹南絮没办法交代,跟康佑硕更没办法交代,那叫骗钱。有没有仔细对待作品是看得出来的,尹南絮又不是什么外行,甚至不是什么外人。金熙采没堕落到要骗小姑娘钱的地步,她要是能干出那样的事,也不会沦落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