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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成名的小说家(870)

老板亦不能例外,不断强调自己的先见之明:“我装得早,当时街上开的店不多,我记得就一家打游戏的网吧最火,然后是电影院、汉堡店,街角那儿有家搞批发的服装店,周末小姑娘们爱来买衣服,其他都是待租的。”

他露出得意之色:“这些人眼光就不行了,买铺子等着租出去,要几年才能回本啊?像我,三年就挣回来了。”

简静问:“那到晚上,是不是街上就没什么人了?”

老板慢慢点头,还说:“冬天天黑得早,七八点钟,这条街上就几家灯亮着,其他地方都黑黢黢的,公交也不多,地铁更是没通。”

她颔首,又问:“你最后见到李小暖的那天,她穿着什么衣服?”

老板想也不想:“红大衣,怪好看的。”顿住,又感慨,“听说被烧过?衣服也都烧没了?作孽啊,不知道是哪个没人性的畜生。”

她心底便有数了。

“谢谢您,打扰了。”

从培训中心出来,简静心中疑窦丛生。

李小暖的行为太奇怪了。

试想想,冷清无人的新区,路上都没几家亮着灯,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毫无防备地上黑车?

室友的口供很明确,画画的那几天,李小暖八九点钟出去,六七点回,可见她有意赶末班车回来。

假设李小暖真的一时忘了时间,她第一件事也不该是去汉堡店买东西。

何况,买汉堡的时间是17点30分。

文件袋里有季理明抄的公交时间表。城西的末班公交是17点50分,虽然不到美院,却会路过市中心。

简静代入自己,一定会选先坐上公交,到市中心换乘时,再买东西填肚子。

尤其汉堡店的售价不便宜,复印的收银小票显示,一份汉堡、一份炸酥鱼、一份可乐,价格为28元。

07年的28块。

李小暖的家境也不富裕,不然也不会兼职接单。

买了汉堡,再坐黑车,这得多少钱?所以,李小暖在快要过末班车的点上,却没有急着赶车,反而买了汉堡,只有另一种解释。

她不用担心回学校的问题。

有人会送她。

谁呢?嫌疑最大的是老板。

遇害时,李小暖已经画了一星期的画,和老板较为熟悉。老板还说自己会拿零食给她,可见双方有信任基础。

如果他说顺利,李小暖是非常有可能上他车的。

然而,警方并未错过这个可能。

准确地说,李小暖遇害后,第一个调查的就是他。

可老板有不在场证明,他跑去和教育机构的人吃饭了。18点开场,吃到21点多才结束,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以及饭局的其他人都可以作证。

季理明的笔记是这么写的:

偏僻地方,孤身一人,愿意上车,熟人(?)

老板(XX餐馆,不在场证明)

同学(?没听说)

其他熟人(?)

张佩如口供,包车?

是的,警方当时认为,李小暖在那种环境下,坐黑车的可能虽然不高,但假设是熟悉的司机,也许她就会放松警惕了。

离培训中心大概二十分钟的车程(三轮车),就是地铁站。

李小暖完全有可能想坐黑车去地铁站,正好以前搭过武红林的车,认得他,所以才会上车。

这个猜想有理有据,简静也抓不到漏洞。

但她没有季家父子的职业标准,非要有证据证明武红林不是凶手。

她目前的调查基于一个原则:武红林不是凶手,会怎么样?

首先可以确定,真凶故意陷害他。毕竟人再倒霉,也不可能这么背,几起案子的特征都碰上。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03年明明已经逃脱法网,为什么又要在07年犯案?因为忍不住了?为了不被警方抓到,在动手时便谋划找人顶罪?

可一旦武红林以凶手的身份被抓,凶手绝不能再犯案,否则嫁祸不攻自破。

替罪羊是一次性消耗品,为什么这么着急呢?

02-03年,凶手一口气杀了四个人才收手,07年按捺不住,杀一个就够了?

简静和连环杀人犯打过不少交道,天生反社会如王世,本是普通人,杀人后获得满足感而上瘾的如朱国梁(冰雪女尸案的凶手),他们都有一个特征。

越杀越上瘾。

剥夺他人的生命而产生的快感,也许超过权力和春药。

会是模仿作案吗?

不。40码的鞋印一直未曾对外公开,所有的新闻报道统一口径,只说发现了足印而已。

那为什么李小暖会如昙花闪现呢?

是她发现了凶手的身份,才被灭口的?可她被杀时才20岁,02年才15岁,且不是和平市本地人,周围没有任何疑似凶手的人。

这一刻,简静真切地意识到了此案的为难。